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城乡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合肥市人大代表陈巧妹反映,自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减轻了贫困群众经济负担,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在调研中也发现,医疗救助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资金总量不足。全县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单一,医疗救助资金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投入,社会捐赠、慈善筹集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尚未未开展。二是医疗救助标准相对偏低。目前,大病医疗救助除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外,其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有一定最高限额,对于大病患者来说,只是一种政府关爱性资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导致出现特殊重大疾病就会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三是救助面相对偏窄。我县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界定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特困优抚、城乡困难群众,但在实际生活中,患重病大病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不一定是上述救助对象,导致“同病不同命”现象,使一些发生较大医疗开支的家庭,因没有被列入医疗救助范围失去救助机会,而成为新的特困群体。四是政策衔接不紧。虽然我县对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政策整合,但在实际工作中与其他单项救助政策没有做到有机衔接,仍然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信息数据不能实现共享,横向协调衔接有时出现脱节,重复救助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城乡医疗救助效果。
为此,建议:
一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探索将部分社会慈善资金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大医疗救助资金蛋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二要改进救助方式,建立“三办合一、同步结算”制度,实行合管办、民政救助与定点医院同步结算;对患有常见病、慢性病并符合条件救助对象进行定点定额救助。
三要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将医疗救助对象由原来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等扩大为按实际救助需要来确定,使救助范围扩大至可能因病致贫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尽可能地做到应救尽救。
四要搞好各项社会救助之间的有效衔接,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困难救助等有效整合,实现救助资源共享,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和同步结算,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减少重复救助现象,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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