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探索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民主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政协的神圣职责。政协工作有无影响力,政协履职结果能否得到转化,政协在协助党委、政府抓工作落实上是否发挥了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协履行民主监督是否有效。但就当前政协履行职能的情况而言,开展民主监督仍然是政协履职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那么,如何才能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有效,在此,结合龙州县政协工作实际,笔者就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民主监督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它与党内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是一种有组织、高层次、不可或缺的政治监督。要充分认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环节,深刻理解加强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要把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听取来自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把指导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通过加强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把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交由政协协商监督,广开言路,广纳良策,力求监督在决策之前、执行之中。
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基层政协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出新的做法和新的形式,也取得了新的实效。但一些共性的问题依然很难改变。主要表现为:
一是社会民众对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当回事,也没有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寄予太大的希望。
二是少数党政主要领导对民主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觉得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就够了,基层政协的民主监督“可有可无”。
三是作为监督主体,部分政协工作者和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或认为民主监督是“软监督”,作用不大,缺乏热情;或对民主监督的艰难性缺乏充分认识,遇到困难便失去信心;或不敢监督,怕“自找麻烦”。认识不到位是民主监督不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四是政协民主监督的权威性不够,民主监督往往就流于形式,也容易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三、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
(一)以提案办理形式进行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和经常性工作。201*年以来,龙州县政协共收到各类提案300多件,这些提案大多数涉及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强,质量较高,建议明确,受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龙州县政协充分利用提案办理这个载体,创新办理的形式,使民主监督更加有效可行。一是把“填鸭式”的会议报告监督法,改成现场“边走边议,边走边解决”协商解决办法。在办理提案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把问题摆在面前共同协商解决。如201*年先后对《关于加快龙水路进行改扩建的建议》,《关于对龙北医院精神病科病房改扩建的建议》,《关于覆盖机耕路臭水沟的建议》等15件重点提案进行县政府领导和政协主席领衔督办、部门联合协商办案等方式进行部门提案督办。先后对201*年开展的《关于整治县城区马路市场的建议》等3个重点“旧提案”进行“回头问效”、“二次办理”,确保成效扎实延续、问题不再出现。二是坚持灵活性,强化提案督办。为了避免以往提案办理工作存在“提案回娘家”、“承诺一场空”、“满意百分百”、“收效一阵风”等不良风气和现象,龙州县政协创新提案办理机制、提升提案办理质量作为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第一,健全督办责任机制。按照提案办理涉及办理部门的不同,建立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县政府领导牵头领办、相关单位(部门)具体承办、各专委会跟踪催办等机制,开展联合催办;对承办提案数量较多的提案承办单位(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委员上门督办、实地视察等形式,开展联合督办;对“正在解决”而未完全落实到位或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以及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回头问效”活动,督促承办单位(部门)重新回炉,进行“二次办理”,进一步推动提案的落实。第二,创新提案协商办理。在以往“听政协商、议政协商、问政协商”等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提案办理协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形式,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我们联合协调、高层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等形式,并注意把提案办理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着重对历年来委员“年年提”的提案进行专题联合协商解决,有力地促进了重点提案办理成果的转化。三是积极主动开展与人大相关委室联合进行督办活动。政协提案法制委要主动与人大的相关委室进行沟通,就相同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进行联合督办,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职能,整合督办优势,强化督办力量,提高督办效果。
(二)以协商民主方式进行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健全民主协商制度机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也是增强民主监督实效的一种形式。近年来,龙州县政协通过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协商计划、丰富完善协商形式、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大力加强协商能力建设、注重与党政工作的有效衔接等工作,极推进协商民主,在切实加强民主监督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以彬桥乡“小村并大村、就地城镇化、生态乡村旅游开发”三位一体建设发展为全县201*年度基层协商民主为试点,在全县各乡镇推广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先后就“‘天琴谷’旅游项目建设、“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一书记产业联盟”产业项目“‘花山’申遗工作”等多个议题,到相关乡镇、学校、企业、村屯等进行基层民主协商,不仅有力的推动了项目建设还帮助民众解决遇到的实际难题。
(三)以民主评议方式进行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民主评议工作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利于帮助部门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有利于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近年来,龙州县政协适当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每年都组织专委会和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对“一府两院”和1-2个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或者在推进重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工作中,我们通过走访及问卷调查、群众测评、组织座谈、委员评议等形式,进行专项民主评议、专题民主评议,提出批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方式,推进工作开展。在给部门撰写评议意见中,我们既要坚持尊重事实、讲真话、做到成绩要讲够而不拔高,问题要说透而不回避;又要集思广益,科学地梳理和归纳各类意见与建议,以求客观、中肯、全面,达到帮助职能部门改进工作的目的。
(四)以“派”委员当特约民主监督员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的有效形式,是推进聘任部门或单位加强行风建设、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因此,自201*年换届以来,龙州县政协特别注重委员担任监督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政协委员,担任政府以及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和部门的特约监督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并且建立了政协特约民主监督机制,解决好政府职能部门重视基层协商民主意见落实到位的问题。九届一次会议以来,龙州县政协先后选派156人次作为为特约民主监督员,按照“对事不对人、对人不对立、切实不表面、帮忙不添乱”的工作原则,针对农业土地整治、口岸经贸、城市管理、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司法公正、医疗卫生等行业,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国家公务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提出结合实际的建议,帮助各部门改进工作。
(五)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信息时代已来临。各级政府相继设立了公众网,将自己的施政纲领、工作部署、各类文件,在网上发布,让群众知情、监督,许多关乎公众利益的事件通过网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进入了公众视野,网络监督逐渐发展成一种新型的民主监督形式。因而龙州政协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利用崇左市政协网站,建立友情链接,设立龙州政协民主协版快同时,还在开设政协协同通讯、委员QQ群、委员微信群等,让网络成为联系群众的又一个重要渠道。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发动广大公众在网上就政府的工作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广泛搜集社情民意,及时把握民主监督的方向,丰富民主监督的内容,对政府工作提出切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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