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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基层政协“界别协商议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1 22:39:21 | 移动端:基层反映:基层政协“界别协商议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政协“界别协商议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将“体现界别特点”作为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重点,提出“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界别是政协最独特的性质、最显著的优势。

界别协商议政工作将发挥界别独特作用与履行协商议政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具有纲举目张、贯穿全局、牵引政协整体履职的重要功能。因此,分析当前基层政协界别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是基层政协界别协商工作中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的课题。

主要问题

(一)界别协商议政的意识有待增强

1、政协组织的界别协商议政意识不够。这源于长期以来对协商议政主体的过度偏重。

一是偏重政协组织。认为政协组织的协商议政能力强于各个界别的协商议政能力,因此,对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议、专委会的协商议政看得很重,而对界别的协商议政看得相对较轻。

二是偏重政协机关。认为政协机关内精英集聚,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成员和机关干部理应成为协商的主力,而界别成员水平良莠不齐,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从而忽视界别协商议政。

三是偏重党派代表。认为界别的重点是党派,协商议政主要邀请党派代表参加。界别成员组织松散,很难物色出真正的界别代表。

四是偏重少数委员。认为能写、能讲、积极性高的委员就是协商议政的好委员,在协商议政中出现的往往是一些老面孔。

2、政协委员的界别协商议政意识不够。政协委员虽由界别推选产生,但许多政协委员对所代表的界别工作不详,所交的提案或社情民意的内容较少涉及所代表界别的工作,参与协商议政所代表的往往是个人或所在小组或专委会,对其自身应当是界别代表的“角色”意识不强。

3、对口单位的界别协商议政意识不够。政协的界别一般都有对口党政单位,如农业界别对应农工委(办),教育界别对应教育局,民族宗教界别对应民族宗教局等。但对口单位也很少主动联系对应的界别;在通报工作时,党政单位往往也是以信函的方式向所有政协委员通报,没有专门向对应界别通报,也很少邀请对应界别的委员视察本部门工作。

(二)界别协商议政的组织活动有待加强

1、界别小组的组织活动有待加强。虽然各界别都确定了召集人,但界别小组只是在政协全委会期间的讨论阶段真正发挥作用。总体来说,界别小组组织松散。正是如此,界别小组很少以“界别”的名义开展委员协商、调研等活动,也很少以“界别”的名义提交提案或反映社情民意,即使有以“界别”的名义提交提案或反映社情民意,往往也只是一两个界别委员的个人成果,真正在本界别内协商议政过并取得一致意见的成果微乎其微。

2、政协对界别协商议政的领导待加强。由于界别小组难以形成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所以协商议政时,政协往往只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和骨干委员参加,对界别小组重视不够,也很少主动组织、领导界别小组开展相应活动。

(三)界别协商议政的能力有待提高

1、在于界别的设置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新兴领域的协商议政质量难以提高。如当前的界别设置,未能把广大金融、IT等新兴产业从业代表人士吸收进来,导致这些领域协商议政质量难以提高。

2、在于界别委员的代表性不足,导致一些委员难以代表本界别协商议政。一方面某些界别委员,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真正的界别代表。另一方面,在界别人数比例上,存在“上层人士多、基层人数少,强势群体人数多、弱势群体人数少”等问题。委员人数少的界别,话语权就小,其协商议政的能力自然偏弱。

(四)界别协商议政的载体有待丰富

界别协商议政的载体不足,直接影响到界别工作的活力和成效。现有载体界别特征不明显,现有的政治协商形式主要有8种:包括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专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主要为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提交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这些协商议政,从称谓到参加对象再到运作程序,都没有体现出明显的界别特征。部分协商议政活动虽以“界别”冠名,但实际运作过程中,以专委会代替界别、以党派代替界别、以个别委员代表界别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

(五)界别协商议政的制度、机制有待健全

界别协商议政一般要经历议题选定、组织实施、成果形式及跟踪反馈等阶段,它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完成,也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工程;同时,界别协商议政需要在规范的制度安排下,由一个相对固定的组织去落实,去保障,才能有序、有度,才能取得实效。但到目前为止,对如何组织界别协商议政这一问题还较模糊,也没有形成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界别协商议政工作机制制度。

对策建议

(一)增强界别协商议政的意识

1、要增强政协组织的界别协商议政意识

一要进一步增强界别协商议政意识,尊重界别的主体地位,经常鼓励和组织开展界别协商议政工作,确保界别协商议政在政协工作中的突出位置,并把它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二要规范界别协商程序。由政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响热烈的重大问题,提出开展协商的议题,也可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提出议题。界别协商议题确定后,组织相关界别和领域的委员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发挥界别独特优势,努力做深做细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界别协商活动,提出协商意见,并及时整理报送协商成果。党政有关部门对界别协商意见应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加强跟踪督察,促进意见落实。

2、要增强政协委员的界别协商议政意识

增强政协委员的界别协商意识增强政协委员的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政协委员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政协委员要随时随地收录散落于界别群众乃至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诉求、见解智慧并将其合理的诉求和真知灼见通过政协这一平台向党政部门反映。政协委员从界别中来,更要到界别群众中去,要同所联系的界别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倾听其心声,明白其疾苦,同界别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同呼吸、共甘苦。政协委员只有增强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他们的界别协商才会有动力,才会有根基,才会有底气。

3、要增强对口单位的界别协商议政意识

政协要联合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明确每个政协界别所对应的党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协商议政对象,健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界别与对口单位的联系网,以提高对口单位的界别意识,为界别协商议政提供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

(二)提升政协委员的界别协商议政能力

1、要提高政协委员的学习能力

政协委员不能只熟悉自己所擅长的专业,还要全面了解所联系界别的基本情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更要明白党的大政方针、重点和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政协委员不能只熟悉理论知识,还要全面了解政协的规章制度,更要有将所学知识纳入调研社会现实并运用于界别议商的能力和方法。政协委员只有不断地向书本学习,向政治协商的高手学习,向群众学习,才能找到“党政重视,群众关心,界别所长”的交汇点,才能找到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才能找到界别协商的切入点。

2、要提高政协委员的调研能力

当确定了界别协商的课题后,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界别所具有的“直接联系界别群众,专业优势明显,整体利益一致”等优势,静下心,沉住气,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努力做深做精议题。

3、要提高政协委员的成果转化能力

在形成调研成果后,政协委员要充分利用好政协这一平台,在政协的组织领导下,根据调研成果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时机,采取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合适的形式,用适宜的方式与党政相关部门协商,做好沟通工作,使调研成果尽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现实成果。

(三)规范界别协商议政的流程

1、科学“选题”

在“选什么”方面,注重做到知己知彼,这个“己”就是界别的优势和特点,这个“彼”就是党政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从而找准“党政重视、群众关心、界别所长”的交汇点,选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课题来进行协商。在“怎么选”方面,探索建立“交互式”选题模式:一方面,请党委、政府和对口协商单位“交题”和“点题”;另一方面,请界别委员“献题”,向界别群众“征题”。每年年底要求各界别委员、对口部门等提出一些课题作为协商议题参考,平时也注重从界别和委员提交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等参政议政材料中归纳和筛选出一些重大课题进行协商。这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拓宽了选题的渠道,使各方面的意愿得到有效对接。

2、精心“撰题”

每当界别议政的课题确定后,都要注重充分发挥界别所具有的“渠道规范、覆盖广泛、利益一致、整体融汇、直接联系群众、专业特色鲜明”等众多独特的优势,舍得花时间,舍得花精力,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全力做深做精议题。

3、充分“论题”

坚持把面对面交流对话的会议协商作为整个协商过程的核心环节来抓,努力在协商过程中导入更多的民主和开放元素,以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在协商主体方面,努力拓宽协商渠道,扩大协商参与面,除界别委员参加外,还邀请专家学者、界别群众代表和网民代表参加。在协商形式方面,提前在网上公布协商课题,征集意见建议,并通过网上直播的形式,全程公开协商会议的情况,使大家在第一时间共享协商成果。

4、推进“督题”

推进协商成果转化为现实成果,这不仅是政治协商本身的价值所在,是整个协商“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在整个协商活动当中,充分沟通促落实。在选题、调研、协商各环节,都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使提出的协商意见尽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另一方面,在协商之后,注重加强跟踪督查,促近落实。如对界别协商议政后提出的重要建议,我们采取视察监督、“回头看”等形式,促进协商建立的落实。

(四)加强政协对界别协商议政的领导

1、强化政协的界别特征

一是强化政协委员的界别特征。界别设置应尽量吸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代表人士,在审慎、稳定、微调的前提下,合理设置界别,适当减少党政领导干部的比例,增加来自一线的、基层的代表人士和新兴社会阶层(如进城务工人员、非公经济人士)代表人士。应合理确定提名单位,拓宽提名渠道,推荐名单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界别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界别群众意见,使政协委员更能反映界别群众的真实意愿,真正代表本界别群众。

二是强化政协工作的界别特征。通过政协全会、专题议政会、座谈会、政情交流等情况,突出界别的整体性;通过召开界别例会、界别议政沙龙、界别活动周、界别之间的相互调研和学习等活动,促进界别活动“常态化”,促进界别内部和界别之间的交流、互动,形成界别协商议政合力,打造界别协商议政品牌。

三是强化政协工作制度的界别特征。政协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对作为界别利益的“代言人”的政协委员进行考核和监督。一方面,可根据政协的相关规定进行制度监督;另一方面,政协委员须定期向本界别群众报告履职情况,让本界别群众考核其是否有真正的代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2、强化政协对界别协商议政的组织协调

一是提高界别的组织化程度。政协主席会议、政协常委会议要切实将界别协商议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各界别也要在专委会指导下,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精心选择协商议题,积极开展界别协商议政活动。主席会议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界别协商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积极参加界别协商活动。各专委会要积极推动、促进和协助界别开展协商议政活动,要有专人联系所属界别,主动协助界别选好协商咨询议题,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政协要指导各界别在协商的基础上,选好本界别的召集人,调动委员界别协商议政的积极性,认真开展好界别协商议政活动。

二是搭建界别协商工作平台。政协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政协委员与所联系的群众、对口单位及界别间的协调工作,因地制宜地创设活动载体,撘建界别协商活动平台,丰富协商工作活动形式,让政协委员在界别舞台上唱好、唱响界别协商这场大戏。

(五)健全界别协商议政制度机制

1、健全界别协商议政工作联系制度

基层政协要积极争取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明确每个政协界别对口联系的党政部门和社会组织,构建界别与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机制,为界别协商议政工作建立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

2、健全界别协商议政工作推进机制

政协要研究出台《界别协商议政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界别协商议政工作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具体要求、考核管理等,为界别协商议政工作打下坚实的制度保障。

3、健全界别协商议政工作保障机制

政协要强化服务保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界别协商议政工作大力支持,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使界别协商议政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4、健全界别协商议政工作宣传机制

政协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界别协商议政工作,让界别协商议政工作能够得到界别群众、对口联系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界别协商议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作者:泸县政协主席李镇泸县政协研究室主任雷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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