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多传播城管的正能量》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当前,城市和小集镇发展日新月异,与此同时,城镇公共服务与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复杂,牵涉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城镇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的同时,城管人员也越来越成为各类社会矛盾的焦点,有关他们的各种负面报道、消息、贴文铺天盖地。为此,裕安区人大代表、顺河镇党委书记周锋认为:现实中城管背了很多的黑锅,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承受着社会压力,忍受着各种委屈,因此社会舆论有必要还他们一个公道,多传播他们的正能量,为城管执法创造一个宽松的舆论氛围,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管理是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众多领域的综合管理,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则是将分散在这些领域的行政执法进行整合,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扰民现象的一种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具体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停车管理、商铺招牌等14个方面,类似于一些国家的“不管部”。但是实际情况却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优势往往很难实现,经常是各部门将管不好、不好管的、面对弱势群体的让城管来管,如街头游商、占道经营(有店面的归工商管理部门)、违章建筑(有执照的归规划部门)等等,而较易规范的则留在本部门。因此,这就人为将城管推向了风口浪尖!
二、由于城管所管的事务又多又杂又难,所以他们面对的被管理者也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以占道经营和违章建筑为例,实际操作中是有很多程序的,先是口头通知其自行纠正,然后如不听劝告再书面通知限期纠正,最后期限到了,没办法只好对少数违章者强制执行。法律规章本来就有强制性,如果都是做思想工作就能起作用,那还要执法部门干什么?而城管如果在程序到位的情况下强制执法也说他们说“暴力执法”,那么这也是“合法暴力”。
三、实际情况是: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经常会碰到“暴力抗法”,城管人员因此被谩骂、被泼尿泼开水、被殴打甚至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很少有人拍视频,更没有人去炒作。而城管执法过程却往往有人录像,然后经过歪曲事实、添油加醋后到处传播,误导视听。大量网民一方面对城镇街道占道经营影响其出行深恶痛绝,抱怨管理部门“不作为”,另一方面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又跟帖推波助澜,对城管所谓“暴力执法”大加谴责,客观上造成城管的公众形象被“妖魔化”。
四、城管人员其实属于执法人员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工作任务重,而且地位低,待遇差,其中不少人还没有编制。如果不是情非得已,如果不是为了执行上级意图,如果不是任务所逼,他们绝不会对同样是弱势群体的被管理者去“暴力执法”。比如街头游商,既有老实巴交的农民,也有缺斤短两的奸商,很难分清。如果不统一进行规范管理,既影响交通,也存在安全隐患,更是对大多数合法经营者利益的损害。
五、由于城管队伍同样结构复杂,因此不能排除极少数城管人员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存在言语过失和行为过激的“暴力执法”现象,由于他们代表国家,理应严格要求,这些人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理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些人毕竟是极少数,不能代表城管主流,而且其负面影响不应该被无限放大。
因此,周锋代表建议:
(一)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苦衷多加理解,对他们的执法行为多加支持,因为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让我们居住的城镇更加整洁、靓化、美化。
(二)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有关媒体多挖掘、报道、宣传城管的依法管理行动,大力传播他们当中的正能量。
(三)对不负责任歪曲、丑化、恶意传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张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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