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法院信息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既是推进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也是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钟祥法院秉承科技强院的管理理念,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加投入,逐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实现了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完成法院机关及7个基层法庭的安防监控工程,实现全院监控系统全覆盖,建成科技法庭11个,完成执行指挥中心、4G单兵系统建设及视频会议室、数字审委会、一卡通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该院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现实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信息化建设项目众多,但未能以审判为中心整合。法院信息化项目主要有科技法庭、审判管理、法官助手、安防监控、庭审公告、门禁管理、视频会议、数字审委会、执行指挥中心等系统,目前,这些信息化项目之间相对独立,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系统和软件,法官在操作过程中,要打开多个软件,多次登录才能完成操作,因而使用不便。在维护方面,不同的系统必须找对应的供应商维护,存在管理及维护不便的问题。另外,法院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没有统一指定的软件公司,同一项目不同的法院选择不同的软件公司,导致法院与法院之间因不同公司的软件不兼容而无法数据共享。如审判管理软件、科技法庭、数字审委会系统,全国及全省的软件公司都不统一,导致在采购、应用、维护、数据共享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二、现有的信息化建设硬件技术及操作方式有待改进。
1、科技法庭的操作模式有待优化。目前我院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科技法庭共有11个,书记员在庭审中既要进行庭审记录又要展示证据,操作极其不便。同时,对展示的证据双方当事人无法与原件核对,无法实现自由查看。另外按最高法院设计的制式法台桌面较小,无法放置科技法庭所需要的电脑、打印机、证据展台等设备。
2、各种软件设置复杂。一是浏览器设置复杂。审判管理软件对浏览器版本有限制,还需要安装或设置微软引擎、集成平台、弹出窗口,仅凭法官个人无法完成设置,需要技术人员甚至软件公司远程协助。二是安装的插件多。如审判管理软件需要安装4-6插件才能运行,科技法庭后台点播也需要安装插件。三是各种软件对系统环境的要求不一样,有些需要浏览器在IE8以下,有些需要在IE8以上,有些需要安装.NET有些需要安装VisualC++,有些需要安装SQL,有些需要Sybase,同一台电脑设备难以满足诸多条件。
3、科技法庭、数字审委会设备技术不成熟。在使用需求、硬件设计等方面未充分考虑到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在庭审的可操作性上较为欠缺。另外,硬件的技术不够成熟,相关硬件虽是针对法院需求开发,但没有经过长时间的市场检验,尚处于边使用边磨合修改阶段。
4、部份软件公司不注重用户体验。由于法院系统软件的专用性,导致各类软件处于垄断状态,售后服务也不尽如人意。大型软件公司相对规范,部份中小型公司不重视用户意见,导致软件安装、设置过于繁琐,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普通法官,造成极大地困扰。
三、信息化建设应用程度不高。基层法院法官队伍整体年龄偏大,这就导致了老龄基层法官队伍对信息化建设热情不高。因为信息化后程序更复杂、工作量增加、软件应用变多等,给没有学过电脑的老法官带来不便,甚至大多时候将电脑当作摆设而没有发挥信息化的最大用处。同时对于基层法院来说,接触的群众是最基层的老百姓,他们更相信和习惯于面对面接受信息,而没有网络沟通的习惯,因此,基层群众对网络信息的热情也不高。
四、信息化队伍建设亟需加强。近年来,法院不断加强对信息化的硬件、软件的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但信息化人员的配备却没有及时跟上,无法与现有的繁重的信息化建设任务相适应。同时信息技术队伍的管理、使用、培养缺乏长远规划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对基层法院而言,技术人员岗位的工作强度、福利待遇、升职空间、职业认同感都与理想存在一定差距,对技术人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提出的建议:
一、全国法院系统应进行数据整合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法院数据中心,统一管理全国法院的案件数据信息,对各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建设,将全国拟建的各种软件、设备统一起来,打破设备不兼容、软件不统一的局面。
二、提高信息化实际运用效果。应在加强信息化应用的内部学习培训、外部推广宣传上下功夫。在法院内部,应加强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工作,立足实际,进行定期专题培训,努力提高法院系统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在外部宣传上,加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尤其是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等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在群众中的宣传力度,让当事人习惯通过法院网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了解开庭日期、法院动态、法律常识等,方便群众诉询,切实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效用。
三、加强信息化与法院整体管理的对接机制。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建立长效机制,保障与法院整体管理相对接,提高整合管理:如,与办公管理相对接。包括后勤管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与审判管理相对接。将案件审理从收案、经办人、审理一直到结案都全程跟踪;还可以考虑与考核管理相对接,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化考核制度。
四、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要发挥其重要作用,人才是关键。一方面要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网络队伍来推进信息化工作;另一方面要培养信息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的综合性管理人才。只有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真正让信息化建设下的法院迈上一个新台阶。
(赵芸 柯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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