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提高“四个能力” 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阐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我们要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对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明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调要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的“四个能力”,并将“四个能力”列为“提高政协协商能力”的重要内容,作出制度性的规定。基层政协组织处于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最前沿阵地,要按照《意见》、《实施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以提高“四个能力”为重点,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升履职的水平与成效,发挥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的作用。
一、深刻认识“四个能力”的价值内涵和时代特征
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这“四个能力”涵盖了政协履职的全过程,是对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推进,是对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的期盼,其中蕴涵着丰富的价值内涵和体现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四个能力”深刻揭示了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要特点和基本规律,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政协工作的动力源泉和内在联系,是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四者之间相互关联、相辅相成。
政治把握是鲜明旗帜,引领政协事业的前进方向。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是在党的理论指导中发展壮大。人民政协政治把握能力包括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政治决断力,是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判断形势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人民政协的鲜明政治属性,要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必须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做到政治信仰坚定不移、政治立场旗帜鲜明、政治定力坚如磐石。人民政协政治把握能力,要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应有之义,把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威作为政治规矩,把坚持基本政治制度作为根本前提,坚定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言行一致。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共中央和省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上来,统一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上来,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要谋全局,把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融入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去,融入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推动政协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同频共振。
调查研究是基本方法,决定政协履职的水平成效。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具体实践方式,是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基础工作。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是提高政协协商民主成效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不论政协提案、调研报告、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还是其他形式的意见建议,都是以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基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度调整,政协工作的时代背景、目标对象、内容形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真正把调查研究作为掌握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科学选择调研课题,有效整合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优势,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决策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让党委、政府取之可用、用之有效。要聚焦“五个文明”建设,勤于调查,掌握真实情况和原始材料。要善于研究,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研判出带本质性、规律性和普遍性的东西,从中找出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思路和办法。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保证人民政协协商建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联群众是重要基石,反映政协工作的本质要求。政协组织的人民性,要求政协工作的一切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体现党的群众路线。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政协的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决定了政协的工作就是做团结群众的工作、做服务群众的工作,群众路线是人民政协履职之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密切联系群众,提高联系群众能力,是新时期政协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理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改进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①,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团结各界,汇聚群众智慧,帮助党委、政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和解疑释惑的工作。一方面积极宣传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变成社会各界的共识。另一方面深入了解社会舆情,着重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使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变成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民意资源,切实做到履职为民、汇聚力量、促进发展。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机制,主动深入群众、融入群众,与群众鱼水相融,为群众排忧解难,连接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正确对待改革发展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合作共事是有效途径,体现政协独特的作用价值。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合作共事是政协组织的重要职能和优良传统,既能坚持共同遵从的政治基础、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又能充分体现和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风雨同舟、和衷共济、携手并进、共谋发展。搞好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对于促进中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步,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政协组织内,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有着共同的政治基础,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讨论协商及履行职责各项活动,认真听取和反映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界别、不同阶层人士的意见与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通过协商进入决策。对调研、视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协商给予解决。对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反映,进行协商来办理落实。通过各个领域的合作共事,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要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以团结的方式调动人,不断增进思想共识,加强合作共事,促进各族各界在人民政协这个大舞台上实现大团结、大联合,求得最大公约数。
二、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做好政协协商民主工作
“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②,要“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③,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强力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结合基层政协工作实际,要着力提高“四个能力”,包括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更好地发挥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协商民主。
(一)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持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根本原则
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各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全面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人民政协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准确把握政协工作的根本原则,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把握中共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关于人民政协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确保基层政协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准确把握政协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必须坚守的政治底线。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就是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政协工作要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规定的框架内开展,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做到党委、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始终与党委、政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又要注意履职的着力点与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优势互补,视野要宽、聚焦要准、切口要小、作用要大,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准确把握关于人民政协的新部署新要求,就是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致力打造政协学习品牌。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④,促进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逐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研判形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重点抓好《意见》、《实施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夯实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发展基础
调查研究是基层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把搞好调查研究作为政协一切工作的基点,贯穿于履行职能全过程,筑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基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选题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紧扣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把选题重点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党委关心、政府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增强选题的科学性。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明确着眼点,突出着力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抓住关键点,精心选择党委、政府已经关注但尚待深入思考与调研的领域和方面,实事求是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回答问题,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人特我专”。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驻基层、亲临一线、察看现场、直面群众,充分掌握第一手真材实料。优化调查研究队伍构成,主动邀请党委、政府部门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真实需求。整合各方智力资源,积极凝聚系统内外的智慧力量参与调查研究,采取集中调研、分散调研、蹲点调研等形式摸清实情,通过召开不同范围和层次的研讨会、座谈会,深入分析论证,力求触及问题的核心和本质,使所提的意见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要积极转化调查研究成果。调研结束后,精心筛选所得大量素材,提炼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及时形成综合调研报告及子报告上报党委、政府。对不适合作为综合性调研成果,但对党委、政府决策有参考借鉴作用的,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渠道,提供给相关部门。对涉及新观念、新事物、新思维的调研成果,通过召开研讨交流会等,邀请政协委员中的相关专家学者对调研成果进行论证,达成共识后,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并密切联系沟通,加强跟踪督促,确保调研成果转化到位。
(三)提高联系群众能力,畅通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民声渠道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人民政协的生命线。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履职为民理念,推进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的有机结合,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探索拓宽政协界别作为各界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达和汇集分析机制,重视发挥政协界别组织的结构优势,把反映界别民意民智、协调各界利益关系放在重要位置,主动做好体察界别民情、倾听界别民声、了解界别民意的工作,更好地反映各界群众的集体声音和利益诉求。充分运用政协会议、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等履职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界别民情,热情为实现和维护界别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鼓与呼,真正使各界群众的愿望要求、意见建议在人民政协这个平台上得到充分反映和表达,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更为广泛的民意和民智基础。要探索搭建人民群众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网络平台。善于利用互联网与群众打交道,创建与群众互动的网络协商议政论坛,引导群众通过网络进入规范有序的协商民主政治体系。基层政协要主动适应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委员之家”、“界别圆桌汇”等网络平台,引导群众参与网上议政,提升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公信力。同时,积极创建移动议政平台,打造APP履职终端,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反映社会诉求,扩大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公众参与渠道。要有序推进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的有机结合,逐渐延伸政协履职触角,鼓励委员公开微博、微信或电子信箱,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委员联系点,密切政协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广泛地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要选择让群众更多地参与政协工作的有效路径,围绕基层的群众自治、社会管理等课题,开展符合实际的民主协商方式,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政协工作更接地气。
(四)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凝聚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各方智慧
合作共事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要大力弘扬统一战线优良传统,坚持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尊重政协委员主体地位,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要重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政协协商民主活动,在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在协商中推进合作共事,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的政治联盟。坚持以调研课题为载体,以会议和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政协专门委员会与民主党派联合调查研究,加大党派提案与大会发言等工作力度,保持经常性联系,努力提高合作共事实效。要充分尊重政协委员的主体地位,制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规范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改进委员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努力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方针,坚决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支持委员依法依政协章程履职,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积极开展政协“委员传递正能量”履职实践活动,组织委员到群众中去访难问计、纳言献策,让委员有更强意愿、更好条件在政协全会闭会期间履职尽责。要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市县党委规定,以健全制度、强化程序、创新机制、形成规范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主动将政协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政府工作规则,形成程序规范、环节完整的制度体系,构建党委交任务、政协提建议、党委再决策、政府抓实施的直通渠道,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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