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温州市约有超过3.4万台电梯,每年事故伤亡人数约2-3人(来源:温州日报)。温州应急处置中心数据显示,201*年,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4个区共接到各类电话8698通,处理应急事件2088宗,其中困人事件1367宗,故障事件721宗,成功解救被困人员3030人,如此折算下来,温州平均每天都有近4件电梯困人事件发生,平均每天8.3人在经历电梯“惊魂”。 电梯为何频出“惊魂”事件,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特种设备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滞后,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当前一些安全技术法规较为陈旧,己经无法适应和满足当下社会对电梯监管的需求。法律对维保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约束不足,无法对其形成有力震慑。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例,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行为并未制定相关处罚条款。
二是质监部门“以检代管”现象成为常态。重审批收费,轻监管服务。质监部门在发放检验合格证后,疏于对使用单位的日常动态管理,“以检代管”现象成为常态,致使监管部门对检验不合格情况“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造成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了解,也无法有针对性地向使用单位提出纠正预防措施的意见建议。
三是电梯安全监察力量有限,队伍建设欠缺。如温州乐清现有在册电梯8914台,电梯监管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国家质监总局网站,201*年12月31日发布),且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未制定对维保单位抽查比例的规定,无法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今年5月,温州都市报记者对温州市区人民东路开太公寓、人民中路环球公寓、人民东路东联大厦、大南路鸿瑛大厦等多个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有些小区的电梯紧急呼救渠道存在漏洞,或是电梯里的紧急呼叫按钮形同虚设,或是消控室无人值守,甚至有保安说“这不是我的事。”(据《温州都市报》)电梯“救命按钮”形同虚设的背后反映出的是电梯安全监管的不足。
四是质监部门无法对电梯制造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由于温州电梯市场上的电梯制造企业大多是外地企业,因此质监部门无法对这些企业进行有效监管,而对于发现的电梯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也由于跨区域,无法有效反馈到电梯生产企业属地质监部门,对电梯质量不能做到有效监督。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