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微整形市场现管理真空亟需重视
近年来我国医疗美容,特别是微整形行业发展迅猛,目前中国每年平均有105万人次进行医疗美容手术,其中八成为微整形手术。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相关管理办法滞后,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医疗美容出现管理真空,再加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相关医疗事故频频发生。近年关于美容院整容失败导致消费者“美容变毁容”乃至死亡的案例频发,201*年至201*年间,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共接诊了300多个并发症患者,其中有5例失明、2例偏瘫。这些患者90%是因为注射玻尿酸导致并发症。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显示,此前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国平均每年因为整形美容导致毁容毁形的投诉多达近2万起,有人说10年间已经有20万张脸被整形美容行业毁掉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和法律法规滞后且不健全。
据了解,目前整容整形行业监管依据的是2002年颁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随着我整容整形行业的迅速发展,已不能够完全符合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及时修订并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整容整形业步入健康发展之路。
二是非医疗美容非生活美容现监管真空。
美睫和纹眉是微整形行业中最常见的一种。《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将利用美容仪器、手法,没有侵入性,对皮肤进行保养、清洁、护肤等行为确认为生活美容,但是,美睫和纹眉是利用排针等器械对人体皮肤具有侵入性,因此不属于生活美容。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运用药物、手术和医疗器械等医疗手段,对人体具有侵入性、造成创伤性的治疗可鉴定为医疗美容。作为卫生许可和执法依据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 220号)未将“纹身”项目列入其中,因此,美睫和纹眉又不属于医疗美容。5月5日,温州网讯发表文章称,乐清市柳市镇一家私人美容院负责人仅凭一张“纹眉毕业证书”,无照经营2年多,开展9个纹眉等项目,当地卫生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卫生部门可以对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行为进行监管,纹眉是个监管真空,操作过程无法监管。
三是监管部门难明确。
虽然早在2002年原卫生部就实施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但相关办法在具体细节上确实存在不明确、相对滞后等问题,乱象丛生正在于监管的缺失。例如本该采取“医疗”标准的美容行业在实际上实施的却是“美发”标准,随便挂个牌子,随便找几个人就能从事。微整形本应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但由于许多微整形在美容院、美甲店或者酒店进行,论管辖权又归工商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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