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陇南市旅游行业20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陇旅发〔20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严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的作风,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为打造“平安***”,实现全年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工作取得实效,成立“***201*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内,具体负责本年度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内容
1、在6月份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2、旅游企业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
3、旅游交通安全;
4、全年小长假、“十一”黄金周和各季节重点时段旅游安全;
5、县内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旅游安全及与旅游安全相关的其他治理活动。
四、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 15日至5月 31日)。
各旅游企业要全面进行隐患排查、登记、上报和治理;县旅游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工作。
(二)各级部门检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县旅游局牵头组织交通、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全县旅游行业组成检查小组集中全面检查,具体工作如下:
1、组织检查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道路交通安全及旅游线路治安安全,检查旅游交通安全管理;
2、组织检查旅游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防群体食物中毒措施;
3、组织检查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确保游客人身和财务安全。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5日至10月30日)。
由县旅游局牵头,组成联合督察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企业落实市、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排查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等落实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各旅游企业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分析通过活动开展查找出的问题和研究制定有效地监管措施,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旅游局进行验收。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涉旅企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深入细致,务求实效。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旅游安全安全生产年活动。 4、掌握信息,及时报送。要逐级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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