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关系群众生命,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反映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转载请注明来自:公文素材库 http://www.bsmz.net/)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以创建“平**东”为契机,以防止重特**全事故发生为重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监察和专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运行。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多,相当个私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生产经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职工的安全意识也较淡薄,冒险蛮干,安全知识欠缺;安全生产技术落后,生产设备简陋、陈旧、老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没有科学的安全管理技术。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经受不住各类灾害的侵袭等等。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呈现出要求更高、难度更大的明显特征。针对我县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需要从如下几方面努力。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了解。为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社会性宣传,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形式,加**全生产宣传报道的力度。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等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方式,使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更好地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要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网络,完善对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发证的管理办法。培训工作要逐步走向市场化,实行考培分离。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咨询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各类安全管理的人才新高地。要加强对厂长、经理、安全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力求安全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个体、私营业主,要依法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颁发安全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一律不能允许上岗。另外,随着我县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也日益增多。而各类事故伤亡对象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尤显重要,为此,必须切实做好这一群体人员的安全培训。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监管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抓手,从多年来的实践看,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于增强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为此,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适时研究制定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扭转当前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主管部门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伤亡率超标的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状况与领导的奖惩、升迁挂钩。要加快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加强人员的技能训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各部门对事故救援快速反映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安全检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认真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尽力减少和预控各类事故的发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在检查方式上,要做到五个结合,即明查与暗访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领导查与专家查相结合、逐级查与越级突击检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发出反馈意见书,落实整改反馈机制,抓好跟踪督查,搞好“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特别是对重大的危险源、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积极探索试行警示与黄牌警告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安全管理不严、措施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实行警示与黄牌警告,并定期公布。待企业制订具体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经复查合格后,才予以撤消。要严把事故处理关,对责任事故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尤其要加大对有关单位领导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力度,凡因领导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特**全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专项整治,减少重点领域事故隐患
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的**久安。当前,我县各乡镇非煤矿山的开采技术总的还较落后,安全防护设施差等问题仍然存在。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将责任落实到人,职能部门要加强监察检查,对整治工作尤其是已关闭矿山要进行“回头看”。
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路面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力遏止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要加强对驾驶员、车辆和运输企业的管理力度,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车辆,要坚决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车辆要立即停业停运。要加大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是查处无牌无证车、假牌假证车、报废车、非法拼装车等,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要针对325国道、**四路等事故多发地段,集中开展整治,大力开展对摩托车违章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摩托车违规违章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同时,要切实整治塘坪、红丰、大八等镇残疾人专用车、手扶拖拉机非法载客现象,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要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立、销”案制度,尤其是对“三合一”企业一定要彻底根治,对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加强监督、指导,限期整改,对容易发生重大恶性火灾的区域、行业、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以及节庆活动、庆典场所和其他敏感部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与整治。
此外,还要继续深化对水上交通、建筑、锅炉、高空作业、冲压机械、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真抓实干,整治的力度要大,工作要细,尤其对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等后果严重的情况要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最快速度予以消除。
五、加强安全投入,发展中介服务
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键是要加大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进步。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逐步解决技术装备及涉及公共利益重**全隐患问题。同时要引导督促企业加**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通过加强安全设备、劳动保障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管,从硬件上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要重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支撑保障和服务体系,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随着政府职能的调整和各类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地位越显重要。要适应形势变化,大力培育中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管理技术培训、项日评估、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满足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提高各类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六、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抓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通过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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