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直选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切实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内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要求,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机关党支部在换届选举中,进行了班子成员选举工作试点,通过直选的方式产生了支部委员候选人、书记和委员,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具体做法
1、发布“选举工作试点”公告
2、制定《“选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3、草拟支部委员条件
4、全体党员酝酿讨论《实施方案》和支部委员条件
5、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班子候选人
6、上报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对当选支部班子人选进行考察、审批
7、公示
8、直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做好选举试点工作的前提。一是市委组织部对做好选举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几次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对试点需要注意的问题作了指示,对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选举试点方案进行了把关审批。二是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题研究了选举试点工作,对每一个环节和程序进行了讨论,确保选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副秘书长、机关工委书记朱振波同志亲自讲意见。
2、制定实施方案是做好选举试点工作的基础。
要保证选举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必须制定出符合单位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使各个步骤规范有序进行。
3、广泛发动是做好选举试点工作的关键。为确保选举试点工作让群众满意,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注重广泛发动群众。一是提前发布直选公告,让选举试点工作家喻户晓。二是就选举试点方案和和支部委员条件广泛征求了全体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三是支部委员候选人和书记、委员选举采取全体党员直选的形式,使人人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3、规范程序是做好选举试点工作的保证。为保证选举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选举工作条例和试点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一步一步进行,以程序的规范保证了选举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三、几点建议
(一)候选人和书记委员产生方式:
1、各支部委员候选人和书记、委员的产生采取全体党员直选的方式。
2、各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各支部全体党员推选,总支在各支部推选的基础上提名的方式产生,书记、委员由总支全体党员直选产生。
3、各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由各支部全体党员推选,机关党委在各支部推选的基础上提名的方式产生,书记、委员由各支部推选部分党员代表选举产生。
(二)正确引导
整个选举试点工作必须争取党组的支持和党委的指导。方案必须与市直机关工委对接,两次选举大会必须有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动员,统一全体党员思想。
(三)分步实施
根据具体情况在市直机关分步实施公推直选。基础好的单位率先推开,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待条件成熟后再实行直选。
市直机关工委
2009年1月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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