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院章程(草案)(讨论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公立医院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和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实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省****医院,英文译名:*******,位于***省成都市******。
第三条本单位举办单位是***省******。
第四条本单位性质为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自收自支)、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开办资金为 万元。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五条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开展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诊疗与护理,开展临床检验、放射、B彩超、心电图、内窥镜、肺功测室等检查及腹透保健,临床教学、学生实习。
第六条 医院功能定位是:特色突出,全面发展,医教融合,区域知名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医院党委会议。
第八条医院党委会议的主要职权:
(一)研究提出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投资计划、技术改造等方案。
(二)研究讨论医院“三重一大”事项。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四)研究提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五)研究决定员工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
(六)研究决定医院其他需要决策的事务。
第九条本单位院长的产生方式为***省******任命。
第十条***省******作为举办单位享有以下职权:
(一)批准和修正医院章程。
(二)批准医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清算等方案。
(三)批准医院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四)批准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五)批准规定额度以上投资事项。
(六)决定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
(七)向医院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指标,并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八)对医院重大决策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了解医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九)监督医院重要制度执行情况。
(十)查阅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和医院财务会计报告。
(十一)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医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关于医院经营发展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民主评议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民主评议建议。
(四)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需审议的事项。
第十三条院长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四条院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在******的领导下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2、落实院长负责制,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
3、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机关汇报;
4、负责组织领导医院内部机构设置、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
6、负责组织、检查业务技术学习和人才培养;
7、负责领导、检查医院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8、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9、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教育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0、根据国家人事、劳动政策和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负责医院副院长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晋升、培训工作;
11、负责资产管理和财务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购置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组织年度预算编制并执行,审查决算报告,改善职工生活和福利待遇;
12、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3、代表医院出席相关会议和活动。
14、代表医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等。特殊情况下,副院长受院长委托,代行上述职权。
第十五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省******任命。
第四章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
第十六条 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组织对医院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为医院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十七条 医院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党委设党委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职责,党委副书记兼任医院院长,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十八条 医院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参与医院重大问题决策,对关系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医院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九条 明确医院党委和其他部门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医院治理统一起来,明晰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医院治理机制。在决定医院重大经营管理项目、“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前,必须报经医院党委研究讨论,根据党委的意见建议作出决定,并按照权责权限逐级分层实施。
第二十条 医院党委下设党委综合办公室,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工作机构,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党的建设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医院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企业全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纳入企业预算。
第二十二条 单位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医院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医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他群团章程的规定,建立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社会团体组织,并依照各自章程在党委领导下独立开展活动。
第五章 医疗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思想教育,特别是医德教育,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持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
第二十五条各科室在医院党务会议、医务科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医院制订以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职责,各科室遵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医院遵循国家卫计委颁布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第二十八条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各科室应及时总结医疗经验和教训,加强易于发生医疗不安全环节、时节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 后勤保障部门亦责无旁贷。
第六章 护理管理
第三十条加强护士道德教育,树立护士良好形象。
第三十一条遵循医院二十项护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二条重视护理队伍建设,注重提高护理质量。
第三十三条护理部负责护理临床、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第七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四条医院设党办、院办、劳人科、信息科、总务科、财务科、医务科、医学装备科、护理部、门诊部、公纪检办、工会等行政职能部门。
第三十五条各科室按医院确定的工作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六条医院党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会议精神由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时传达至全体职工。
第三十七条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医院党总支在本院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医院依靠党总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职代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医院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反映 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八章 卫生及安全
第三十九条医院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兼) 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制定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 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四十二条经常性地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
第四十三条加强对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治疗室、换药室)清洁、消毒、无菌的管理,定期检查。
第四十四条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保证用药安全。
第四十五条建立健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实际演练,保障医患的人身安全和医院的财产安全。
第九章 人事管理及收入分配
第四十六条 医院实行直接招聘、公开招聘和引进等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医院与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职工,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辞退、开除,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医院在已核的编制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岗位类别和等级,在标准范围内自主设置、调整内设机构和岗位,决定医院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报******备案。
第四十九条 在编制范围内需新进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实行公开招聘,由******或由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技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经******同意,由医院和相关部门考核后,可直接聘用。
第五十条医院按照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按照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原则;按照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医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规定提取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实际考核结果自行分配。
第十章 财务管理
第五十一条 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五十二条医院财务人员执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配备管理。
第十一章 资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医院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医疗、耗材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五十四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依法进行 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五条医院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 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六条医院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 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七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 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 资助者公布。
第五十八条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医院编制外聘(任)用员工及员工的工资、保险、 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对企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医院院长变更时,须对前任院长进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十一条医院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资产信息。
第十二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六十二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撤销应报***省******审批同意。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由***省******领导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工作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三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省******审批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十三章章程修改
第六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事项发生变更,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举办单位决定修改章程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经***省******审查批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由院办和党办制定、修改、发布、解释,由院办监督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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