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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1 22:59:01 | 移动端: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201*年大年初三那天,一产妇来到某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出于顺产对新生儿更为有利的考虑,医生建议其顺产。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之后,医生发现胎儿被脐带缠住,只得又将胎儿塞回母体子宫,转为剖腹产。当时正值春节期间,医院人力十分紧张,只有两个医生值班。在给该产妇注射了麻醉剂之后,另一产妇因大出血入院,情况十分危急,不立即抢救随时可能母婴均不保。权衡之下,医院决定先对后者进行抢救,最终后者获得母婴平安。可先进来的产妇却因注射麻药时间过长,导致胎儿窒息,生下来便已死亡。该产妇原本就属高龄产妇,又是经过多年看病才得来的这一孩子,心理上根本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患方及其亲属认为:一、医院在给产妇注射麻药之后就将其弃之不管,导致胎儿窒息死亡,存在医疗过错;二、当时虽值春节期间,但生病不分时间,医院没有紧急预案,造成了这一惨剧;三、患方本缺乏生育能力,经多方求医才在三十多岁的现在怀上这个孩子,对于胎死腹中的结果,医院必须赔偿患方精神和经济双重损失;四、患方所在地正值拆迁,小孩出生后本可分得60平方米的房屋和其他多大数万的拆迁补偿。综合以上四点,患方提出了60余万的赔偿要求。
医方则认为,春节期间属特殊时期,每个员工都有休假的权力,医院医护人员不如平常时期实属正常。而且医生在当时情况下选择先救另一危急产妇属权衡之后的最优选择,不存在医疗和管理过错。医院已进到救死扶伤的责任,坚决不考虑赔偿问题。
该纠纷发生后,产妇及其家属跟医院多方理论,但双方各执己见,矛盾无法调和。大年初五,产妇家属聚集了包括其亲属在内的一百多人到医院,定要医院给个说法,眼看着一场医疗纠纷就要演变为医闹纠纷,矛盾激化只在片刻之间,双方都迫切希望第三的介入。
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区政法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调查了解情况后,随即成立了由区卫生局和区司法局组成的调解工作小组。同时明确了要求:尽最大努力做好家属、亲属及群众的疏导工作,坚决杜绝医闹事件发生,确保平稳解决该起医患纠纷。
当日,调解工作小组成立后,调解人员马上与患方所在地基层司法所取得联系,邀请他们协助化解这一纠纷,并向其保证调解工作小组一定对该纠纷公平、公正处理,绝不偏袒任何一方,请求其劝导部分亲属和群众先回家,仅留下产妇家属和亲属3人参加调解会,从而杜绝了医闹事件发生的根源。
随即,调解人员将了解到得情况写成书面材料,隐蔽相关当事人和医院情况,邀请相关医学专家就相关问题从医学专业角度进行阐述和论证,并请求其出具了专家意见书。专家认为胎盘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充当胎儿的肺,进行着气体的交换。产妇生产过程中,胎儿已离开母体,医生因胎儿被脐带缠住又将其塞回,导致胎儿从母体获取氧气不足。再者,麻醉药物本身也会会通过两种方式对胎儿产生影响,即直接抑制胎儿呼吸、循环中枢,或通过抑制母体呼吸循环而间接对胎儿产生影响。过量的麻醉药或手术中妈妈出现了因呼吸抑制的低氧血症,都会影响宝宝的氧气供应和代谢废物的排出,直接威胁着宝宝的生命安全。因此,在选择剖宫产麻醉时,医生必须慎重考虑用药的种类、剂量、时机和方法,以防止对胎儿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该产妇顺产不成,胎儿已脱离胎盘,形成缺氧状态,医生在给产妇注射麻醉剂之后又将产妇弃之不顾,在麻药长时间的作用下,胎儿严重供氧不足,从而窒息而死,存在明显医疗过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经查阅相关规定,调解人员认为,医护人员与众劳动者无异,均享有休息权,在节日期间回家休息团圆合情合理,但医院并非单纯营利组织,同时还负担治病救人的社会重担。医院在特殊时期应备有应急措施,以备紧急之需。医院在本纠纷中应备不足,导致产妇没有及时进行手术,直接导致了胎儿胎死腹中,存在管理过错。
在明确责任划分后,调解人员马上组织医患双方在驻医院调解工作室进行协商。调解会上,调解人员首先听取了当事双方就此纠纷的陈述,并安抚患者一方的情绪,打消了他们的抵抗情绪,使之相信调解人员的公正之心。然后就《湖南省处置医患纠纷暂行规定》向医患双方作了详细的说明,并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双方就调解之事达成协议。然医患双方一再坚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进展并不顺利。
在此情况下,调解人员决定对医患双方进行背对背的调解,以便了解双方的要求,避免双方因不知对方思想动态而导致久调不决。一方面由调解员找产妇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就采取过激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行分析。另一方面由调解员凭借专家意见书找医方做工作,就整个医疗过程和医院管理进行分析,并从道义、责任心等角度和医院领导进行商讨。通过此举,医患双方都向协调工作组吐露了心声,交了底。
在基本摸清楚医患双方的思想动态后,接下来就是赔偿数额问题。患方赔偿要求高达数十万,医方却希望只稍作补偿,差距依然很大。调解工作小组进行合议后决定继续找双方单独做工作。首先是患者一方。调解人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该事故的赔偿数额做了一个可能性分析,告知患方根据法律规定可能获得的赔偿数额,以及该种纠纷诉讼中可能存在的困难,以及诉讼的成本,劝导患方家属降低期待额,提出合理要求,以最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然后是医院一方。调解员继续从道义、责任心的角度与医院领导做工作,并以人道主义和强弱对比为切入点,建议医方提高赔偿数额,既安抚患者也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营,节约纠纷处理成本。
在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后,调解工作小组决定召开新一轮调解会,并根据双方对赔偿数额的要求提出了折中方案:医院免除患者住院等各项费用,并一次性补偿患者及其家属6万元,同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调解伊始,方案一抛出,马上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至此,这一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患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有效避免了一场医闹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简要点评:医患纠纷是近年来新兴的纠纷,由于其专业度高,责任难划分,以及矛盾容易升级为特点,一直是调解中的老大难。
从调解工作小组在处理整个医患纠纷的过程及调解结果来看,“第三方”参与协调处理医患纠纷固然有其优越性,但其技巧更为重要。首先要抓好调解介入的时机,只有当冲突已经明确,矛盾双方对第三方介入的需求已经迫切之时,调解才能充分发挥其第三方功能。其次是专家制度的引入。医疗技术鉴定是个非常麻烦的过程,而且出于医疗机构组成人员的特殊性,患者对医疗鉴定往往抱有怀疑的态度,因此独立的专家意见可以对医疗纠纷的化解起到很好的参考借鉴作用。然后需要背对背的调解。当事双方都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在不知道对方底牌的情况下,谁都不会做出让步。背对背调解能帮助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以帮助寻求最适宜的调解方案。最后需适时的提出第三方建议,既集中双方的需求,又能拉近矛盾差距,促进矛盾的解决。
有专家介入的第三方调解可以在短时间内介入,也没有调解时间及次数的限制,如果不能接受调解结果的,可以随时终止。这种纠纷解决模式正规、成本低、快捷便利而社会公信力高,在解决医患纠纷时显示出极强的优势,是一种理性解决医疗纠纷争端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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