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机构改革自查评估报告 县编委办:
县卫生局严格执行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卫生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划入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2.增加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 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加强对职业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2.加强组织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和规划的职责。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二、部门职责落实情况
职责调整中县卫生局承担食品卫生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而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县卫生局已经承担起食品综合协调职责,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调整仍未完全到位:行政主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监督管理和执法仍由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查员承担,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不一致,导致执法困难。
三、“三定”规定和部门职责落实情况
县卫生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执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设置符合“三定”规定;人员配备符合规定,不存在超编进人等问题。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医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建议
尽快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真正落实到位。在卫生局增加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职能的情况下,人员应相应调整;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应尽快组建自己的执法队伍,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无缝对接。
***县卫生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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