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制度
1、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加强内部监督、制约。
2、科主任负责证件的领取。
3、科主任每月对予证件数量、发放情况、签字及补材料进行核对及检查。
4、科室设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并证章分离,如每月需更换他人,要求必须交接清楚,并签字留底。
5、工作人员应熟相关政策,办理出生证人员所带相关证件不齐全者需告知清楚,再予办理,不能善意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必须请示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
6、办理出生证时所需提供的证件和补充材料,需登记,复印留底,并签写备注。
7、严禁涂改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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