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保健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发展、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妇幼保健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
2、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和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对计划的实施、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3、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妇幼卫生调研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干预措施,做好群体保健工作。
4、对全市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检查评估,并负责县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工作。
5、严格执行母婴保健相关证件的管理制度,把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市场准入和《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关口,为取缔、打击非法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提供依据。
6、定期对全院计算机及网络进行检查、维护,根据各科请购电脑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7、加强院内网络管理工作,及时排除网络系统中出现的故障,并按医院发展要求,提供发送网络信息。
8、做好全市妇幼卫生报表和产科质量报表等妇幼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审核、分析、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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