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一是制定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精神,针对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需求,我们制订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确立了到201*年在全市构建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总目标;确立了由扩展到三个县级市,再扩展到6个县,分阶段实施,逐步覆盖的发展战略;确立了以公立医疗机构领办或创办为主、社会力量创办为辅的发展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网点布局、功能定位、科室设置、人员和设备配备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我们把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与整合卫生资源、调整医疗网点布局紧密结合起来,对医疗网点过密的社区采取以现有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主的方式设立,对缺乏医疗网点的社区采取以新建为主的方式设立,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新的浪费。目前,三市一区的1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是由国有二、三级医院领办或整体转型举办;3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企业卫生所转型和社会力量承办,业务上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对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我们坚持严格把关,要求在网点布局、房屋面积、科室设置、人员数量和资质、药品和设备配备上必须全部达到规定标准,否则不予审批。
二是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委连续六年把社区卫生服务列为全市的大事大项,由市委督查室跟踪督办抓落实。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市委胡世英书记经常过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多次深入到等地视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政府主管领导始终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抓在手上,不但定期听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汇报,每年都深入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并现场办公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了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了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在规划和建设各社区服务机构办公用房时,专门预留出1000平方米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并通过政府投入、领办医院投入等形式先后投入210万元,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了心电机、B超、血球分析仪、电冰箱等仪器设备;在没有上级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共投入资金715.5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其中财政连续3年共投入资金430万元(35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80万元用于设备配置),领办医院自筹资金285.5万元(208.5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77万元用于设备配置),建设了3所高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是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从2008年开始,我们在市辖区进行了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9年这项工作在我市三市一区全面铺开。在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前,各市、区政府专门出台了《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核定暂行办法(试行)》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提高了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取得实效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加强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下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监督管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和功能性质。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全科诊室、预防保健室、治疗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等必设科室,人员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把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管理、疾病防治等多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针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工作上偏离社区卫生服务宗旨的现象,我们多次召开会议,严格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必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必须发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并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规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检查评估标准》等9个文件,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国家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下发后,我们按照新标准要求,对全市原有的社区卫生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全部进行重新审核,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坚决给予撤销。
为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效果,我们按照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市社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根据此标准对我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不仅将服务项目数量、质量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和指向性,同时,采取“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与拨付政府购买资金挂购,强化了对购买服务的社会监督,增强了评价效果的公信力。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晰和规范了每一个项目的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和评价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按照考核的标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力地保证了社区卫生公共服务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根本目的在于让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及时、方便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居民身心健康。因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之初,我们就要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努力创造条件,深入到社区和居民家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妇幼保健、儿童计划免疫、疾病防治、双向转诊等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3月,市卫生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按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我们着重抓了五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与社区办事处沟通,由社区委员带领中心社区工作人员逐家逐户开展健康调查,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将调查上来的资料统一输入到省厅建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档案111万册,建立电子档案75.2万份,同时重点为已经进行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残疾人和低保贫困人群建立了档案。对60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脑梗塞、冠心病及其它慢性病人、社区低保贫困户、残疾人建立了专项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三市一区共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为85 %以上。二是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按照上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积极开展了为社区居民创建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和义诊活动,定期为辖区居民进行健康知识讲座等。同时,还抓住各种有利时机,主动配合有关单位,深入社区开展了艾滋病和甲型流感防治、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等主题宣传活动。让社区居民更多的了解和掌握健康养生和卫生防病知识,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健康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强了对慢病病人的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加强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的管理,通过入户调查、开展义诊活动,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建立专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询问病情,监测血压,督促服药和进行健康体检,并指导饮食。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为35315名高血压病人、19615名糖尿病病人、2771名重性精神病人建立了管理档案。高血压患者进行了动态管理率达85.9%,糖尿病患者动态管理率达81.9%。此外,在辖区内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病筛查,结合社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对心血管疾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重点慢病患者实施了规范化管理。对已确诊的慢性病病例建立档案,每半年随访一次,并进行针对性指导。四是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贯彻医改方针,积极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常规项目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五是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市的肇东市、海伦市、明水县和北林区先行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都成立了以发改委牵头,以财政、人事、卫生等为成员单位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绩效考核办法和采购、管理、监督等项规章制度。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将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药品加成、配备使用等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各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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