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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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整体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和《**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为全市每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一个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一个儿童保健门诊和一个妇女保健门诊。
二、建设原则。按照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用房,市卫生局统一采购配备基本设备、设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提供建设基本用房,并达到相应的面积和基本装修要求,经市上验收达到基本要求后,给予配发相应的设备。
三、时限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必须在201*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上述三个规范化门诊建设任务,因国债建设项目或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暂时提供不了房屋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出具书面申请,方可延迟建设时限,但最迟不超过201*年12月底,超出此时限者,市卫生局不再负责配备基本设备和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指定工作人员,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要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工作时限和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真正把这项有利于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各乡镇卫生院在准备建设用房时,要统筹规划,把三个规范化门诊尽可能安排在一起,达到统筹综合使用的目的,至少要保证预防接种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连在一起,以便综合实施预防接种和儿童保健服务,为家长、儿童提供便捷服务。对于业务用房相对紧张的卫生院,至少要提供连续五间房屋,做到预检登记资料室、儿童保健室、预防接种室、妇女保健室、留观宣教室五室分开。
3、各县市区要加快建设工作进度,在6月10前要将开展规范化门诊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名单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前将要建设的房屋准备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大监督指导的工作力度,组织疾控、妇幼人员,帮助指导各乡镇规划选好建设用房,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各种登记卡册资料,确保房屋建设规范,各项业务开展规范。
4、加强管理、确保所配发的设备安装使用到位。对这次市上配发给规范化门诊的装备设备,各县市区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不得做任何调剂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旧换新,确保专物专用。在配发到位后,市上将随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挪用或使用到其他地方,市局将无条件没收,调配到其他县市区使用。
5、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之列,定期进行监督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各种评优争先活动挂钩,确保规范化门诊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在乡镇的落实。
附件:
1、《**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
2、《**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
3、《**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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