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提升企业自身形象,创造良好的投资、生活和工作环境,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落实《园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企业门前“五包”清理行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责任主体
沿道路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
二、责任区范围
责任单位临道围墙(建筑物)至道路边沿石区域(包括大门及两侧)、非临道围墙外15米内区域及围墙内区域和建筑物。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
各企业、施工单位对门前“五包”范围内积存问题进行集中清理。主要任务如下:
(一)对责任区范围内杂物、生活垃圾、裸露碎石砖瓦、杂草树叶进行收集清运。
(二)清理沿街建筑物乱贴乱画、乱拉乱挂。
(三)临街有车辆存放需要的,绘制停车位,车头朝向标识(建议统一面向道路)。
(四)临街门店对外出租的,统一门头牌匾样式,高度大小一致,样式美观,一店一牌。
(五)清理临街门店店外经营,乱堆乱放。
(六)对临街外墙门垛、企业标识、广告宣传牌等有破损、不完整的,进行修缮更换。
第二阶段(3月16日至3月20日)
根据《办法》要求,企业、在建项目依据自身现状,制作门前“五包”标牌,统一标准(附件一)、统一高度进行悬挂。企业临街门店出租的,要做到一店一牌,划定责任区。
第三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
成立验收组,对照任务目标逐项进行验收。对清理不到位,标牌制作悬挂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安排专人负责,制订行动计划,列出任务清理清单,迅速安排队伍,进行高标准清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
(二)由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立“工业园区企业门前“五包”清理行动工作群”,成员由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局办负责人、科级干部、企业法人、招商合作局和规划建设局全体人员组成。
(三)成立巡查小组,实行日巡查、周通报制度,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表扬,对推诿懈怠、行动缓慢的企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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