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风暴救灾工作方案
8月6-8日,受台风“天鹅”的侵袭,我市出现历史罕见强降雨,局部地区特大暴雨,其中,西、北部一带地区降雨量达600毫米以上,全市17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受到严重灾害。为了及时搞好灾后自救和生产恢复,农委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农委业务相关受灾损失情况
(一)安全饮水情况
全市受淹村庄74个,均发生水源被污染,造成饮水困难;白马井、光村、海头三个镇区因受淹及电力损坏等原因,也产生饮水中断;共涉及人口7.68万人。
(二)农作物受灾情况
全市粮食作物受灾面积21万亩,成灾15.48万亩,绝收9.49万亩;其中水稻受灾19.36万亩,成灾14.65万亩,绝收9.01万亩;薯类受灾1.64万亩,成灾0.83万亩,绝收0.48万亩;经济作物受灾面积32万亩,成灾15.83万亩,绝收8.61万亩。其中瓜菜受灾5.12万亩,成灾5.07万亩,绝收4.87万亩;甘蔗受灾16.19万亩,成灾9.55万亩,绝收2.57万亩;花生受灾1.01万亩,成灾0.98万亩,绝收0.96万亩;橡胶受灾9.33万亩,成灾0.23万亩,绝收0.2万亩。其他作物受灾0.35万亩。
(三)水利受灾情况
水利设施渠道损坏253处,渠道配套设施损坏50处,堤防冲坏20多处,渡槽冲毁一座120米,水库山塘损坏57座,小(一)、小(二)型水库有20座显现隐情,水闸损坏30座。
(四)林业受灾情况
受灾林地面积7.9万亩,主要是倒伏,弯曲,折断。
(五)畜牧受灾情况
淹死、失踪大牲畜1150头;家禽损失难以计数。
二、救灾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深入了解受灾特别是成灾程度的情况,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8月18日前完成。
(二)对各型水库、水利渠道和水利设施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洪度汛预案。8月20日前完成。
(三)加快水毁水利工程抢修进度。对投资较小的工程,采取工程队捐资和群众投工投劳的办法;对需要投入较大资金的工程,采取先垫资修复,再争取国家补助的方式进行。主要工程项目有水库溢洪道、渠道、渠系建筑物、堤防、水闸、桥梁、渠下涵等。清理淤积、疏通渠道,8月25日前完成;不涉及硬化的水毁修复,8月31日前完成;涉及硬化的水毁工程修复,9月30前完成;个别工程量大、需要重新设计报批的工程,可延至年底完成。
(四)加强安全饮水,抓紧抢修水厂设施,尽快恢复镇区供水。加快农村水井清洗、消毒,并
投入15台超滤膜净水器在农村进行洁水。水厂修复8月15日前完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8月底完成。
(五)加强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各单位搞好农田排干积水、扶正倒伏农作物、犁田翻耕、培土施肥、喷药消毒、查苗补苗、加强病虫害监测等工作,狠抓绝收耕地的复种改种的落实。8月30前完成。
(六)加强林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执法力度。指导各苗圃、造林点搞好排水保苗、抢造抢种树苗;进一步核实风倒林木,对中幼林积极采取扶正、培土、施肥等措施,对成熟林制定更新采伐计划。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历打击借风暴盗砍滥伐林木的行为,监督木材加工厂家,严禁收购无证木材,维护林区稳定。8月30日前完成。
(七)加强畜牧养殖生产自救的指导,搞好灾后家畜家禽的疫病防治工作。落实救灾猪苗、鸡苗小额贷款、保险理赔等各项扶持政策,安排好全年生产计划,做好种苗、疫苗、兽药、消毒药等物资储备等工作。做好畜禽饲养管理,使全年畜牧业生产迅速进入正常轨道。9月15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农委成立灾后生产自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海洁主任担任,副组长:陈木兴副主任、吴三敏副主任、吉家川副主任、刘锦棠副主任、吴曼峰主任(农技中心)、廖世武主任(农机中心)、李昌充局长(畜牧局)。成员:林大丰、戴垂武、温少基、李庆金、林红日、周诗萍、王方原、李永青、刘江波、陈家全、黄杰英、符世彪、钟定国、符卓才。
(二)组成工作小组,分赴各镇检查指导工作
从农委各部门抽调91名干部、职工,组成17个工作组,由领导小组人员带队,分赴到17个镇,配合各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自救工作,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三)多方筹措资金,扶持灾后恢复生产
及时将这次受灾情况与上级相关单位报告,争取国家和省的救灾资金支持。用好市里调拨的救灾资金,同时也要动员社会捐款,多方筹措资金,扶持受灾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投资农业生产,带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将灾害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四)落实责任,确保救灾实效
领导小组的成员以及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责任到人,狠抓救灾措施的落实。农委党组班子加大对各工作小组的督察力度,对工作积极主动,任务完成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对思想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比较被动,完成任务较差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附:
1、农委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组名单
2、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计划表
3、农、林业灾后生产恢复计划表
二OO九年八月十一日
市农委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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