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县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管理、落实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时段
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段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考核对象
全县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
三、 气象协理员考核方式
采用积分制,助理员对照工作职责要求每开展或完成一项打分(各项工作加分分值见附表),年终进行累计,同时,求得该助理员所在责任区内全部信息员的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上述两项分值之和即为该助理员的年度考核得分。
四、 气象信息员考核方式
采用积分制,气象信息员对照工作职责要求每开展或完成一项打分(各项工作加分分值见附表),年终进行累计为该信息员的年终考核得分。
五、 通报和奖励
对于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气象协理员和部分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气象信息员,紫阳县气象局将予通报表彰,并给予300-500元奖励。
六、 有关说明
1、 县气象局将全县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年度考核情况及时报紫阳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 对于成绩突出的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建议所在地政府予以进一步表彰。
3、 本考核办法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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