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树五种文明新风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树五种文明新风(即勤俭节约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苦干实干之风、清正公正之风、文明清明之风),推动“大宣讲、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县委“大宣讲、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广泛宣传,选树道德模范,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县人民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进一步统一思想、弘扬正气、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激励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加快美丽乡村、幸福商城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及名额
“十大”道德模范即:亲民爱民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师德师风模范、德艺双馨模范、医德医风模范和慈善事业模范。每类道德模范各评选表彰1名,共表彰10名。
各乡镇、管理处、县直各单位对照评选要求,原则上各类道德模范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
(二)具体标准:
1、亲民爱民模范: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工作一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执法,文明服务,无执法不公、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态度生硬等现象;勤政为民,亲民爱民,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得到组织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2、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帮扶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3、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4、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6、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7、师德师风模范: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体罚学生等问题,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塑造德高业精、爱生善导、崇实创新、乐于奉献的形象,深受学生欢迎,群众公认。
8、德艺双馨模范:不仅在文化艺术追求上精益求精、勇攀高峰,取得优异成就,而且在品行修养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自觉培养高尚的艺德,成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表率,得到广大群众喜爱和尊重。
9、医德医风模范: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本领,无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模范遵守医德医风管理规定、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无私自外出手术会诊、收受红包、收受回扣、开大药方、乱开检查项目等违规违纪问题,无患者投诉举报,深受广大患者信赖。
10、慈善事业模范:慈善意识强,热心参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春蕾工程、西部助学工程、义务献血等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捐赠且捐赠资金、物资数额较大,积极参与慈善义工活动,为慈善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智力支持、义工服务等,事迹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
四、评选对象
凡符合“十大”道德模范推荐标准的商城县公民(包括在商城工作、学习、生活的常住人口),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均可推荐为商城县“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选。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年2月21日—28日)。各乡镇、管理处、县直各单位要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条幅等形式,深入宣传“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和方法步骤,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选活动,真正把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影响力的典型人物和事例挖掘出来,选树起来。
(二)推荐上报(201*年3月1日—20日)。推荐采取至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各乡镇、管理处、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等多种形式,经组织考察,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和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环保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候选人。
(三)审核评定(201*年3月21日—4月10日)。对各乡镇、管理处、县直各单位申报的候选人,经组委会考察审核,确定初步候选人。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在商城新闻网进行为期一周集中公示,并开通网上投票平台,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和综合评价。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和投票结果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审,报经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商城县“十大”道德模范人选。
(四)总结表彰。组委会适时提请县委,举行表彰颁奖仪式,对商城县“十大”道德模范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
(五)巩固推广。在商城新闻网、商城电视台、《商城周讯》等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组织道德模范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开展“道德模范巡讲”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管理处、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切实把公众推选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过程。
(二)面向基层,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确保推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推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把评选活动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推选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模范人物推选出来。
(三)示范带动,稳步推进。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利用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推荐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工作、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的力度,树立好人有好报的社会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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