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技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充满活力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聘用程序:
1、公布聘用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单位对应聘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单位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公布聘用结果;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后的聘用合同须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鉴证。
二、人员聘用上岗方法:
1、人员聘用要体现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全过程要建立严密的人才考核流程,将聘用岗位及职数、竟聘者及个人履历、竟争规则及过程等信息一一公示公开,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体现聘用制度全程的公正性,加强全社会监督力度,严把“入口关和出口关”, 实现真正的公平、公开、公正。
2、竞争上岗考试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所占比重不得低于80%,参加竟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进、出、管、用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三、人员聘用期限:
人员聘用期一般为3-5年,对连续工龄满25年或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或距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人员,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至退休。
四、聘用人员考核: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晋升、奖励、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及工资、津贴的依据。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相应改变该受聘人员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
莱西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考核考评制度
为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科学评价农技推广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和各级文件要求, 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原则和范围
1、农技推广人员考评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真实地反映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责任和业务水平,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目的,促进全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2、本制度中的农技推广人员是指全市按照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要求设立的农业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乡镇责任农技员。
二、考评内容和标准
1、农技推广人员的考评标准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2、农技推广人员考评由综合考评、业务考评、服务对象直评三部分组成,以分值计算,总分为100分。
3、综合考评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包括职业操守,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爱岗敬业的表现,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具体考评由市农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和服务对象按相应的比例进行。
4、业务考评主要对其完成的业务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实绩进行考评。业务考评以量化打分进行,具体考评指标及标准另行下达。
5、服务对象直评主要是指由服务对象对其服务内容的满意度进行测评。一般需对三个以上服务对象抽查等形式进行测评。具体考评方式、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由主管局确定。
三、考评组织和办法
1、市农业局成立专门的考评小组,负责对全市农技推广人员的考核管理和组织工作。
2、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考评由农业局、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服务对象按4:3:3的权重比例计算。所在单位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考核其业务业绩,主要服务对象考核其工作满意度。考核结果和等次在区级农业部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农技指导员考评由农业局、服务对象两方面共同考核,按5:5的权重比例计算。农业局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服务对象主要考评对农技指导员的满意度。考核结果和等次在市级农业部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责任农技员的考评由农业局、镇(街道)和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按3:3:4的权重比例计算。镇(街道)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农业局主要考评其业务工作业绩,服务对象主要考评对责任农技员的满意度。考核结果和等次在服务辖区镇(街道)和市级农业部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作为聘用和报酬、晋职晋级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评结果与奖惩
1、农技推广人员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15%。
2、市、镇(街道)两级建立农技推广人员考评激励制度,对年度考评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资奖励。凡考评没达到优秀的,不得推荐参加农技推广先进个人的评选。
3、农技推广人员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职务、职称晋升,评优、奖金发放、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
4、首席农技推广专家考评不合格者,取消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称号。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第一年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警告;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聘任。
莱西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制度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突出重点、分级分类,逐步推进的思路,坚持骨干培训与普及培训结合,理论教育与现场指导结合,实地培训与远程培训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结合的原则,实施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和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组织发动各级农业部门,推广科研教学单位,形成农科教、产学研之间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大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骨干。
一、培训机构
各级农业行政、推广、科研、教学单位是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的主要机构。
二、培训对象
市、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广校专业教师、大学生村干部、支农大学生、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民技术员等。
三、培训内容
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业技术和优势特色效益农业知识,农技推广理论和方式方法,农业公共信息和统计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扶持政策等。
四、培训方式
根据不同要求,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异地研修主要是将市级农业技术人员和镇(街道)骨干农技人员选送到高中等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实验站进行研修,以提高农技人员对先进实用技术的掌握水平、农技推广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市镇集中办班主要是在市镇两级集中办班,重点培训当地生产急需的关键适用技术,以提高市镇两级农技人员的推广能力和服务水平。
现场培训主要针对农业科技示范户、植保员、沼气工、果树修剪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种植业农民技术员,通过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实训,重点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培训管理
市农业局组织制定培训计划,提出分期分批培训要求,组织遴选骨干人员参加培训,配合培训基地做好培训工作,为培训基地提供培训经费。培训机构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向学员颁发合格证书。建立农业人员培训数据库,将农技推广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作为职务、职称晋升和优先承担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依据。
莱西市农技推广人员责任制度
一、市级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一)职位设置
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按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实际情况,设粮油、蔬菜、水果、植保、种子、土肥、农业科技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8个岗位,由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技术人员担任,具体由市农业局确定并聘任。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掌握本领域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过硬,业绩显著,为本地、本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3、具有丰富的“三农”工作经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大学以上学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善于开拓创新。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三农”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当地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对重大农业决策提供科技咨询。
2、根据我市农业发展、市场需要和农民生产生活等源头性需求,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领域农业科技推广计划方案。
3、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本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集成推广,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要措施。
4、通过我市农业信息网等,为农民提供相关科技信息,解答各种农业技术咨询。
5、培养和培训本领域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等,解答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6、组织或参与农业地方标准的制订,按照“标准”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模式图,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根据产品准出、市场准入及产地可追溯等农产品监管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本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搞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掌握农民的科技需求动态,年提供1项以上农民急需的有效实用技术,组织1次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活动,建立1个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联系1个镇(街道)、1个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
2、开展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训要求。
3、及时答复农技110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4、结合农事季节发布有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10条以上。
5、全年下镇(街道)、村、户时间不少于50天。
二、市级农技指导员
(一)职位设置
农技指导员职位包括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除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其他所有种植业技术推广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了解本领域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
3、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研究制定本领域全市的农技推广计划,完成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农技推广工作。
2、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宣传推介,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民采用良种良法、科学用肥用药、开展标准化生产。
3、组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农业生产组织及农民按照农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及生产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搞好田间生产档案记录。
4、联系、指导镇(街道)责任农技员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对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及时解答责任农技员、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联系、指导若干个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及重点示范户,开展生产调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5、掌握全市的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年主持或参加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示范的实施,组织1项以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
2、建立1个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联系1个镇(村)、1个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10个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服务工作。
3、组织或参与组织4期300人以上农业技术培训,4期农业科技示范户现场指导会。
4、全年入镇(街道)、村、户时间不少于80个工作日,入联系户平均不少于5次。
5、对群众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6、发布有较高质量的农情信息20条以上。
三、镇责任农技员
(一)职位设置
责任农技员包括所有从事种植业技术推广的镇(街道)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备农业专业中等学校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国家有关农业及农技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能独立开展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各项“三农”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落实上级农业科技部门在当地开展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2、全面负责若干村(片)责任区全体农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重点联系若干个科技示范户。通过现场指导等渠道,及时答复责任区农户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上一级或其他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寻求帮助。
3、在上级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试验示范基地、示范片、示范户,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情报发布、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民按技术操作规范和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
4、举办或组织农民参加农业科技培训。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建立“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记载生产档案,全面负责本区域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是联系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之一。
5、掌握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开展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
2、在责任区内建立1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联系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大户)、10户科技示范户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
3、责任区内田间生产档案记录实施率占应建数量的85%以上。
4、年组织农民培训500人次以上,举办或参与举办科技示范户参加的现场指导会4次以上。
5、年进村入户时间100天以上,入联系户平均5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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