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年”和“创新年”活动,努力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年”和“创新年”活动,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提升。201*年我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25件,结案1866件,案件优秀率达到40%。
(二)提升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八个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已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截止到201*年底,全市办案补贴发放比例达到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201*年除东阿法律援助中心外,其他七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已全部达到了县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出台专门文件,加强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四)深入开展“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民生服务水平。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临街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自选超市”制度;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向所有行政村和低保人口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及《法律援助绿卡》,发放比例达到100%。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水平。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市中心高度重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信息系统运转良好,各类信息输入及时、准确。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扩大宣传效果,强化了法律援助信息、案例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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