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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汇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1 23:07:52 | 移动端: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汇报

***市地方煤矿二〇一〇年度安全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汇报

***市煤炭管理局

尊敬的考核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上午好!

今天,考核组的各位领导冒着严寒,莅临***检查考核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既是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我们发现问题、找准不足、理清思路的好机会,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与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代表市煤炭局对各位领导和专家来淮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下面,结合这次考核要求,我汇报一下我们在安全管理和瓦斯治理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一、我市地方煤矿基本概况

我市现有地方煤矿19处(去年22处),其中生产矿井18处,基建矿井1处(国通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10万吨/年(去年324万吨/年)。19处矿井中,高瓦斯矿井1处(界沟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处(国通煤矿和北辰煤矿),其余均为低瓦斯矿井。

二、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安全生产目标。省下达我市的地方煤矿安全控制指标是4人。去年我市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创造了***地方煤矿发展历史上的重大突破。

(二)瓦斯治理目标。省下达我市的地方煤矿瓦斯抽采量指标是30万立方。去年我市实际完成瓦斯抽采量130.95万立方米。

(三)关闭矿井目标。省下达我市的地方煤矿关闭矿井3处。至去年年底,3处计划关闭矿井已全部关闭到位。刘村、青源两矿已经完全上报省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新蔡煤矿关闭转产工作已于12月30日经区政府验收。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为了落实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2003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淮政〔2003〕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淮政〔2005〕49号)及其他一系列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制度。去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通知》(淮政〔201*〕59号),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设,去年初市煤炭局与县(区)煤炭局及所辖煤矿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安全指标考核体系。去年,我们还先后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制度,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矿级领导干部考核、约谈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狠抓地方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地方煤矿安全发展的理念。一是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淮煤〔201*〕2号),市煤炭局去年制定了具体规定和考核办法。二是各矿围绕安全文化建设,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井口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在井下建立百米平安大巷,在工广区域悬挂安全标语,建立安全理念牌板、安全专栏、安全活动园地。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等特殊时期,开展技术比武、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活动。三是地方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已建成1个三级培训机构和5个四级培训机构。去年,市地方煤矿三级培训中心组织进行了6期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25期特殊工种的培训班,累计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82人,特种作业人员1900人,共计2482人,市煤炭局与***能源学校合作举办的三期煤炭专业中专班194名学员去年全部毕业,在地方煤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工作重点。一是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地方煤矿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淮煤〔201*〕3号),并采取和各矿签订达标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金制度、推广安全结构工资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制度等,有力推动了全市地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去年我市有16对矿井经省经信委验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二是从2006年开始在地方煤矿中推行精细化管理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装备水平。据统计,去年全市地方煤矿共投入3500万元解决装备问题。目前,我市地方煤矿已经彻底淘汰了木支护,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机电设备已全部淘汰;能够形成工作面的矿井已全部实现壁式采煤、单体支护,吉山、赵楼等矿已开始使用综掘技术。四是先后对吴庄、窦庄等有条件的矿井进行了技改。窦状煤矿去年共完成技改投资3250万元,其中矿建工程1900万元,土建工程投资550万元,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800万元。吴庄煤矿技改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准备资料验收。五是地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经过进一步升级改造,功能更加完善,并实现了全市地方煤矿监控系统的有线联网;市地方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平台已正常运转,大大提高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瓦斯治理、防治水等重大安全问题。一是制定了《***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淮煤〔201*〕8号),对地方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挂牌督办、公告公示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各自的职责。二是加强了对企业安全专项资金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去年全市地方煤矿共提取安全费用5656万元,使用5768万元。主要用于瓦斯治理、淘汰落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监控系统改造、安全文化等方面。三是始终把瓦斯、水害等作为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重点监管。

1、在瓦斯治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了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总责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高瓦斯及突出矿井的技术设计审批工作。二是认真贯彻《***省关于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落实瓦斯治理考核指标。201*年,完成瓦斯治理井巷工程2524m、井下抽采钻孔80622m。北辰、界沟两对矿井的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投入使用。瓦斯治理项目计划资金投入3620万元,完成资金投入4079.77万元,其中界沟煤矿申请省安全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全年完成瓦斯抽采量130.95万立方米、抽采率42 %。无瓦斯突出事故,全年瓦斯超限2次。三是按照皖政办〔2009〕118号要求,对两对“双突”矿井必须由具有防突知识和经验的国有大矿进行托管或收购。北辰煤矿由***东华置业公司接管后已正常生产。国通公司属基建矿井,正在办理相关程序,目前矿井处于停产状态,只维持通风、排水。四是加强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我市首先把刘东和界沟煤矿作为示范矿井,按要求制定了矿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同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督促检查,有力推进了“示范工程”规划起步和重点建设阶段工作,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初显成效。五是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8号令。目前全市地方煤矿高瓦斯矿井、双突矿井中的局部通风机已配备安装了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同时实现了“三专”供电。低瓦斯矿井局部通风机也已全部实施“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或“三专”供电。六是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对北辰煤矿发生的两次瓦斯超限问题进行了追查处理,并进行了处罚。七是针对界沟煤矿东翼采区瓦斯较大的情况,和***煤监分局一起先后两次专题听取了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汇报,对瓦斯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

2、在防治水工作方面。一是按照新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监督检查。二是对水害威胁较重的矿井,责成矿井与科研院所长期合作,进行防治水研究,我市目前有11对矿井与防治水科研单位签订了长期的防治水合作协议。三是积极参加国家局、省有关部门组织的防治水学习班。四是组织新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培训学习,请有关专家进行防治水专题讲座,举办由煤矿业主、管理人员以及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五是切实加强了雨季“三防”工作。

3、杨庄矿周边地方煤矿的监管。针对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可能带来的安全威胁,为确保大小矿的安全生产,一是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核准杨庄矿周边新杨煤矿等六对矿井生产服务年限的通知》(淮政办秘〔2008〕80号),明确了各矿的服务年限,到期一个关闭一个。二是对照井下开采状况,对各煤矿倒排计划进行了重新审查。三是把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作为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重点,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四是认真落实了前年下发的《封闭墙管理制度》、《图纸交换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地质测量制度》等制度。五是要求各煤矿认真落实与***省煤炭学会防治水专家委员会签订的长期防治水有偿技术服务协议,及时解决煤矿出现的安全问题,一些新的采面都制定了防治水措施,提高煤矿防治水能力。六是加强供电安全隐患治理。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整改供电隐患,目前已按整改方案基本完成,供电更加可靠。七是烈山区政府制定下发了驻矿员的管理办法,驻矿员的作用得到了发挥。八是市整治办先后组织三次联合执法检查,并召开三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解决。

(五)强化整顿关闭,严格依法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地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求和关闭计划,去年我市应关闭矿井3处,目前已经关闭到位。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加强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依法开采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强化安全执法检查是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我们通过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夜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开采行为。去年共组织五次安全大检查,全年共检查159矿次,完成检查计划的161%,累计检查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1556条,下达160份现场处理决定书,其中停掘进工作面9个、采煤工作面4个,立案15起,累计处罚24万元。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提高矿井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制定了地方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机制。同时各煤矿企业也针对本企业的灾害事故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进行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广泛普及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增强了员工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二是针对地方煤矿企业自身的应急能力和救护能力难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我们要求地方煤矿必须与矿山救护队和矿工医院签订相关协议。目前所有地方煤矿都就近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和矿工医院签订了工伤抢救协议。

(七)建立健全管理干部考核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加强管理干部任职资格的管理。去年,市煤炭局下发了《关于重新修订煤矿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试行)》(淮煤〔201*〕7号),明确要求地方煤矿每班必须有矿级管理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并且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明确了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的职责和考核打分办法以及处罚措施。二是根据国发〔201*〕23号文件精神和总局33号令,市煤炭局制定了《***市地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淮煤〔201*〕68号)。三是加强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的监督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把管理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作为重要问题,对执行不严格的矿井给予批评和警告,直至行政处罚。四是在每季度安全调度会上对管理干部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过建立管理干部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八)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去年初,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地方煤矿班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淮煤〔201*〕4号),提出了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步骤,明确了地方煤矿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以及主要措施,并选树刘东等5对地方煤矿作为重点推行单位。各煤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强班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班组建设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各产煤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加强了班组建设工作指导和宣传推动。在日常的安全监管中,我们把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作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在全市的安全例会上,有关矿井就地方煤矿加强班组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了相互交流和学习。

在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中,为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如为保证全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我们逐个对煤矿企业的法人代表、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座谈,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和意见。针对节后职工流动性大的问题,为确保节后恢复生产后的安全工作,我们分片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了具体办法和措施。另外,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淮煤〔201*〕9号),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矿井矿主、矿长等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去年先后对8家煤矿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告诫。

(九)认真学习贯彻国发〔201*〕23号文件精神,强化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国发23号文件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立足我市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一是市煤炭局结合地方煤矿实际也下发了专门文件。二是市煤炭局召开局机关学习会议,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国发〔201*〕23号文件精神。三是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国发〔201*〕23号文件的宣传。四是结合近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各单位学习贯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地方煤矿办矿早、起点低、人员素质差、所有制形式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依然存在,时刻威胁着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的重大。

一是我市地方煤矿开采条件越来越复杂。我市地方煤矿有14对矿井开采的是大矿的边角残遗资源,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开采难度加大,瓦斯、水及顶板灾害也越来越重,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威胁。

二是安全基础还有待提高。有些煤矿投资者抱着侥幸心理,导致安全投入方面能省的就省,能不投入就不投入,煤矿装备水平、采煤机械化程度不高。近几年,地方煤矿虽经整治,提高较快,但与国有大矿相比,差距仍很明显,矿井抗灾防灾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一些煤矿管理干部文化程度低,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方式方法落后,加上地方煤矿职工90%以上是农民工,自保能力弱,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松散性,导致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较差,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是依法办矿的意识不强。部分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理念偏差,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以及法律意识还很淡薄,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管理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是瓦斯、水害等重大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大矿周边的部分地方煤矿对水患威胁的认识不到位,仍有可能发生违法越界开采行为而造成重大安全问题;同时,其他水害威胁较大的矿井在防治水措施、技术力量等方面也都还存在差距。高瓦斯和“双突”矿井在瓦斯治理方案,在防突措施落实等方面都存在不足。

六是县(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少,而且流失严重,监管人员水平也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致使安全监管的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

五、201*年工作思路

20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做好今年的工作,我们进行了认真谋划。元月中下旬,市政府将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今年的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我们初步确定今年地方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为主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科技装备进步年”活动、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等为载体,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今年我们的安全目标是: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零星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瓦斯抽采目标是:完成瓦斯抽采量95万立方米。其中界沟煤矿60万立方米,北辰煤矿35万立方米。

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95%的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其中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数量有较大提高。

安全培训目标:全市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培训100%。

安全装备目标:按计划完成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地方煤矿机械化水平有较大提高。

围绕地方煤矿安全思路和目标,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今年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一)以深入学习贯彻国发〔201*〕23号文件精神为中心,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构建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经委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扎实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全员化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过程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方位的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县(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监管人员,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督促煤矿企业通过完善煤矿实际控制人和矿长安全责任履行规定,形成逐级负责、逐级落实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网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考核,形成一级考核一级的安全指标考核体系。

(二)以“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为重点,突出重点环节,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做好“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等工作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工作重点,也是控制较大重大事故的着力点。一是继续加强“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各项防突措施;对国通煤矿,坚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118号文件要求,实现托管并达到防突的各项要求方可恢复基建;督促界沟煤矿进一步完善非突出煤层向突出煤层转化的预警机制,健全管理机构,配足人员,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二是突出防治水工作重点。以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煤监局下发的《***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暂行规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能力,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和设备。三是加大对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封闭墙、矿井测量、图纸交换等制度,对服务年限到期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

(三)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为抓手,强化安全隐患的闭合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实施办法,一是以落实《***市地方煤矿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实施细则》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紧紧抓住采掘布局、生产系统、设施设备、安全监控、监督检查五个重点环节的现场监管,认真排查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机制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加快技术改造,加大安全投入,着重抓好隐患治理的“五落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二是建立重大危险评估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与监控、超前防范。委托科研机构对杨庄矿周边六对矿井开采上限问题进行研究评估。三是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违规违章作业的打击和治理力度。把严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依法予以严惩,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促使事故隐患的彻底治理。

(四) 以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根本,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一是制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今年地方煤矿的达标目标,至少95%以上的生产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二是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把精细化管理作为今年我市地方煤矿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推行“安全周循环”、“手指口述”等适合地方煤矿条件的管理模式。三是加强班组建设。以大力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为班组建设的重点,加强班组长的培训,提高煤矿的基层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技术管理。加强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和落实,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积极推广锚网、锚喷等支护方式在我市地方煤矿中的应用;督促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 以开展“深化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一是抓国家和省有关法律和文件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安全培训,提升职工素质。重点在机构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培训质量。市政府已经批准投入40万元,加强地方煤矿安全教育中心建设;继续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到外地和国有大矿学习等,不断提高办矿水平。三是突出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矿山建设。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和相关福利待遇,不断强化煤矿企业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地方煤矿新形象。

(六)以开展“科技装备进步年”活动为载体,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装备水平。一是以建设完善地方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为重点,以加强煤矿机械化开采为主线,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推动煤矿安全装备现代化步伐,逐步提高地方煤矿管理水平。按照计划,201*年底前,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加强对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凡因失职渎职发生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凡达不到要求或逾期完不成“六大系统”建设的小煤矿,一律予以关闭。二是大力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积极推广使用综采、综掘技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锚杆(索)支护等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加大对机电运输系统升级改造,有效提高地方煤矿装备水平。三是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开采工艺,彻底淘汰非正规采煤方法,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及时淘汰落后的机电运输设备,彻底改变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七)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为手段,严格依法监管,规范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和效果。一是完善依法监管制度。规范依法监管行为和程序,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特别是煤监分局的协调与合作,开展联合执法。二是抓住重点,超前监管。落实瓦斯、水害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大瓦斯、水害治理力度;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的行为,把依法开采、杜绝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作为依法监管的重点。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我们将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认真做好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扎实工作,切实解决地方煤矿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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