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地方税务局关于第3季度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考核通报
各税务局(所)、直属单位:
根据《镇原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县局“两制”考核领导小组,从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 ,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案卷、问情况、查片段以及外部评议等方式对各税务所、直属单位、机关股(室)2006年第3季度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办公室96分,业务股96分,人教股92分,计财股94分,发票管理分局96.5分,基金管理分局95分,征收分局96分,管理分局96分,稽查局96分,车管分局95分,屯字税务所94分,平泉税务所94分,孟坝税务所93分,三岔税务所93分。
从考核的情况看,第三季度各单位的工作总体做的比较好。
一、收入计划方面。一是各征管单位识大体,顾大局,都能够将税收收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截止9月20日,我局累计组织入库地方各税1150万元,占年计划2200万元的58%,为完成全年税收征收任务奠定了基础。二是各税务所及征收分局都能够对票证管理高度重视,坚持票证“三级”审核制度。税收票证帐簿健全,领发手续规范,责任明确,税收会计能够规范登记领发、作废数量及票证字轨、号码,做到了每月有月记、累计数字。
二、税收政策管理及行政法规方面。一是各征管单位在税收政策宣传咨询方面做的比较好,在办税场所摆放税收宣传资料,随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宣传和咨询;对纳税人咨询的税收政策能够依法正确解答,并建立税收政策咨询登记簿,登记了咨询的问题和解答的内容,确保了解答政策的准确性。二是业务股、办公室对减免税工作审核细,把关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审核、实地调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报批和审批。经查,我局2006年共报批、审批下岗职工减免税16户,减免税款0.5万元,残疾人减免税6户,减免税款0.23万元,西部大开发减免税户1户,减免税款6万元。均政策规定,未发现有不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擅自扩大减免税范围及应减免不减免的问题。
三、征收管理方面。各征管单位配合密切,工作扎实。征收、管理、稽查、发票等部门能够加强协作,相互及时传递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检查、违章处罚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加强了对城区纳税户的征收管理,有效提高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入库、发票管理、违章处罚等方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稽查管理方面。能够从实际出发,科学选案,并严格按照各项税、费、票、证统查的稽查思路,加强了稽查力度,规范了各环节执法程序,对查出的问题能够严格进行处理,较往年相比,处罚力度有所提高。使稽查工作发挥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和为税收征管保驾护航的作用。
五、干部管理方面。坚持以学习为手段,以培训为载体、以制度为保证,以文化活动为导向,以激励机制为动力,积极开展了《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江泽民文选》及《胡锦涛同志在建党85周年纪念大会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开展了新征管软件上线暨业务培训、普通话培训和礼仪培训。
六、政务后勤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制度,对收发文件及时进行审核、登记、报批、转发、保存;严格了车辆管理,对重大支出全部实行会议讨论决定等,有效杜绝了基层支出随意性大的弊端,加强了经费管理,节约了办公经费。
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警示教育周活动、“廉政勤政好税官”评选活动,召开“三员”座谈会、发放不记名调查函,进行明查暗访,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廉政回证制度,每月廉政学习制度等一些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执法行为,确保了地税干部队伍纯洁,为税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宣教教育方面。能够按月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学习与总结相结合,学习与实际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围绕计划认真扎实地组织学习,培养了干部职工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名干部职工都建立了政治、业务和法律“三种”学习笔记,在参加每周集中学习的同时还坚持自学,个人记学习笔记最多的达到了3万多字。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和学以致用,有效提高了干部素质。
九、公共管理方面。各单位职工普遍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各种会议,认真组织单位集体学习,督促职工个人学习,按月进行两制考核,认真填写考核手册,在此次检查中,各单位集体学习笔记、个人学习笔记、会议笔记普遍符合县局要求,职工记录的个人考核手册能够较详细反映每天所做的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的全面推行,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但在具体的执行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点工作考核力度不够,大部分所(分)局对重点工作考核还有欠缺;二是不实事求是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考核记录填写不够认真,存在月、季考核记录不填写,扣分原因不注明,不加署考核人或被考核人意见或者加署的考核意见过于简单等。二是普遍存在税款入库不及时,特别是代征代扣单位不能按规定及时入库;三是对“双定户”定额核定信息采集缺乏真实性;一些所、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只停留在表面,进展缓慢,个别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四是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分局、所)要求企业单位附送的资料不齐全;各征管单位没有实行所得税按月(季度)预缴制度。五是稽查案件平均处罚率、入库率低。
三、整改要求
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结合县局提出的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完成税费任务的决心不放松,进一步鼓舞干劲,利用十分有限的后三个月,强化征管,堵塞漏洞,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干部业务培训。立足岗位学业务, 勤奋工作比成绩,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学习政治、业务、计算机和税收相关知识,根据各岗位业务知识欠缺程度有针对性的进行补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在用中学,在学中用,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工作。
三、强化制度落实,用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将"两制"考核工作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 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切实履行起归口考核的职责,按月进行归口考核,将问题解决在当月,防止由于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认真,造成新的更大的问题。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全面推进,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一边加紧信息采集步伐;一边严格进行审核数据;一边对审核过的数据进行录入。分三组同时进行,确保采集质量和进度。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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