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计生个人工作计划
计生个人工作计划
围绕镇党委、政府“保类进位”的工作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201*年上半年至今,我与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紧紧抓装控制人口增长”不放松,认真扎实搞好每一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计生个人工作计划。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镇人民政府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责任区和村支两委的工作责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大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同时,镇里还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重大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个人总结《计生个人工作计划》。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本文来源公文素材库:Wwww.bsmz.net查看)非政府组织,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指导下,村级组织自主开展工作,广大农民参与决策对话、自主管理、民主监督,把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办法交给群众,使广大群众按政策生育,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不断满足他们在生殖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上的需求。三是加强对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为解决好计生专干素质偏低、待遇偏低这个难题。他多次深入乡、村、社,同乡镇一起探索建立完善计生专干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待遇和责任落实,促进优质服务、经常性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目的。
三、坚持依法行政,理顺了生育秩序
为切实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他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转变。一是大力宣传计生法规政策,普及法律知识,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矗二是公开执法程序,要求各乡镇严格执法标准,对计外生育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按标准处理,对“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对象,由本人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和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县计生局批准后,实行分期缴款,不得由乡镇或个人随意降低标准;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行政执法“十禁止”要求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维护群众的利益;四是严格行政审批,特别是照顾生育审批要增大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确保照顾生育审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律效性,让群众满意,使上级放心。
四、坚持齐抓共管,推进了部门的配合
1、加强了以项目扶持为载体的“三结合”工作。各乡镇政府及乡镇各帮扶部门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对计生“三结合”工作作出了统一安排,把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与扶贫攻坚、科教兴农、退耕还林、改土改厕、生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结构调整等项目结合起来,以项目为载体,以优惠政策为核心,以被帮扶户实际增收为标准,做到了项目、资金、培训“三落实”,宣传、技术、服务“三到位”,切实为计划生育户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计划生育户的社会地位,塑造了一批少生快富的典型,达到了用利益导向和政策推动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
2、狠抓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他强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薄弱环节,近年全区80%以上的违法生育都是外出务工经商或以此为幌子的人员躲藏生育的,对我区稳定低生育水平构成了较大威胁。为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各乡镇严格建章立制,在公安、工商、医院、城建等部门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公安部门在婴幼儿上户、户口迁移等工作中,必须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做好情况登记,发现计外生育情况及时通报给计生部门;区、乡镇卫生院应对前来分娩者查验生育证明,如无证明,乡镇半小时内电话告知,12小时内书面告知乡镇计生部门;工商、城建等部门在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按照各自的职能均加强了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清理登记验证工作。
3、加强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坚持了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和“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体制进行了管理。加大了对村收村支、乡镇坐支挪用和违规开支社会抚养费的查处力度,该上解的做到限期全额上解,逾期未解的全额没收,并处10%的罚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确保了有限的计划生育工作补充经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推动了全区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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