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改革与反腐败密切相关
尊敬的党支部:
深化改革和推进反腐败均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议题。三中全会所要议决的改革是整体的全方位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社会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政治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无论是哪一种改革,都与反腐败密切相关,都是反腐败的必须举措,而且是从源头上反腐、治本的必须举措。
就经济体制、机制、制度而言,旧的经济体制、机制、制度赋予政府干预市场以广泛的权力,政府通过大量的审批、许可、征收、收费、处罚、强制等控制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这不仅窒息了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而且给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提供了广泛的寻租、腐败的机会。因此,不下大力气改革旧的经济体制、机制、制度,不仅我国的经济不可能持续稳定发展,而且政府官员的腐败势头不可能得到根本扼制。
就社会体制、机制、制度而言,旧的社会体制、机制、制度限制了社会组织、团体和各种ngo、npo的生长、发育、发展,使政府包揽大量本应通过社会自律解决的事务、事项。这不仅窒息了社会发展的活力,而且使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失去了强大的社会监督,为其腐败提供了便利。因此,要从根本上推进反腐败,必须改革旧的社会体制、机制、制度,下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种社会组织、团体和ngo、npo,以为政府“瘦身”,转变职能和向社会转移公权力提供条件,同时为国家必要的公权力行使和运作提供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就政治体制、机制、制度而言,旧的政治体制、机制、制度导致权力过于集中,法治不彰,人治盛行,“一把手”说了算,权力没有制度的约束,即使有制度,制度的笼子也关不住过分膨胀的权力,一些官员甚至明目张胆地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买官卖官。因此,要从根本上治理腐败,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法治,编制强有力的能真正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使各级党委和党的一把手能真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执政,依法行使权力。
反腐必须综合治理,但也要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包括制度反腐、法治反腐、教育反腐、惩治反腐。重点突破的方向应该是制度,是法治,即通过改革,改进和完善制度,推进法治。
所谓“制度反腐”,即是指通过推进经济、社会、政治的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消除产生腐败的根源,营造保障廉政的环境,以达成腐败现象逐步减少,最终消除腐败的目标。所谓“法治反腐”,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与程序,为公权力执掌者创设公开、透明和防止其滥用的运作机制,以达成使公权力执掌者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从而逐步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标。
“制度反腐”与“法治反腐”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但二者的内容和形式有一定的交叉:“制度反腐”的制度很多是由法律确立的;“法治反腐”的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则大多是要通过相应的制度或在相应制度的运作过程中实现的。
教育反腐和惩治反腐在整个反腐机制中,无论是现在和将来,始终都有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教育可以陶冶公权力执掌者的情操,培植其内心的理想信念;惩治可以通过惩罚公职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腐败行为,威慑和警醒其他有腐败倾向或苗头的公权力执掌者避免滑向腐败,鞭策所有公权力执掌者对腐败经常保持戒心,抵御各种腐败的诱惑,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但是由于社会环境和人性的复杂性,单纯依靠教育或惩治是不可能完全解决腐败问题,实现反腐败的目标和任务的。要比较有效地解决腐败问题,还必须同时依靠制度,依靠法治。邓小平同志认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由于旧的体制、机制、制度对一些官员的思想的影响,由于一些官员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抛弃理想信念,过分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其世界观已经严重变形。对这些官员,单靠一时的培训、教育不可能使他们转而即时向善,单靠严刑峻法也不可能使他们因畏惧而即时“收手”。因此,我们必须更多地依靠营造“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制度环境去扼制腐败,并通过这种制度环境去逐步培育绝大多数官员“不想腐败”的世界观,通过这种制度环境与人的精神世界的互动去培育和陶冶官员的廉政情操。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通过推进经济、社会、政治体制、机制、制度的整体的全方位的改革,有力地促进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从源头上和根本上扼制腐败在我国的蔓延趋势。
汇报人:
201*.06.28
第二篇:浅议反腐败与政治体制改革
浅议反腐败与政治体制改革
(乾安县国家税务局 朱发学)
内容提要:
腐败是国家公职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腐败对国家、人民的害处众人皆知,所以利用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式从根本上抑制腐败的发生已经成为全体人民共同的呼声。但是理想中的政治体制应该是怎样的,不同的人心中有不同的蓝图。本文通过批判现在比较有市场的各种政治体制改革观点和分析现行政治体制的缺陷,引出笔者心中的政治体制蓝图。希望通过此文为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复兴做出贡献。
前言
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或者可以解释为国家公职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由腐败的定义可以看出腐败发生的关键点是“权力的滥用”或者“借职务之便”。所以如果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腐败可以控制到最低点。现在腐败问题很严重,所以对权力的监督是不力地。要想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要想把腐败控制到最低点,就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仅局限于对政府或者说对行政机关的改革,应该通盘考虑。执政党的内部组织体系应该改革,权力机关的运行方式应该改革,行政机关应该改革,司法机关也应该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不要计较成本,因为再大的代价也没有亡党亡国的代价大。为了反腐败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全国上下已经达成的共识。但是应该怎样改,却存在各种各样的误区。
一、 关于反腐败的政治体制改革认识上的误区
中国是一个大国,地域宽广民族众多,加上改革开放后外界的各种思想大量传入,所以对同一个问题有多种看法是正常的。我们在保护思想自由的同时,必须对是非对错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1、部分人认为要想把腐败控制到最低点就要实行多党制,实行三权分立。
怀有这种想法的人要么无知,要么居心叵测。前者基本上文化程度比较低,对西方世界缺少了解。所以遇到了一些不公正的事情愿意把火发到社会制度上。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少。后者大致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内尚未成长起来的资产阶级,另一类是外国资本家在中国的买办。他们利用民众对西方世界的不了解,把西方说的跟天堂一样,然后把天堂和多党制进行等同。在进行这种宣传时他们绝对会回避腐败的印度和混乱的泰国也是多党制国家。他们夸大政党轮替对执政者的监督作用。在宣传政党轮替的好处时,他们绝不会告诉你被轮替的只有政治家(政务官),事务官(公务员)是不与政党共进退的。他们更不会告诉你大选时某人投哪个党的票并不代表该人拥护这个党,很可能是该人反对该党的政敌。
2、部分人认为要想把腐败控制到最低点就应该对公职人员进
行特别监督。
这是一些人面对腐败的高发提出的一种很无奈的建议。说白了就是要利用特务或者说是秘密警察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如果这样,监督者必须拥有一定的特权。这将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一种践踏。如果继续走下去,则需要成立新的特务组织加以制衡。例如明朝先有锦衣卫,后有东厂、西厂;民国既有中统又有军统。那么将面临两个结果,一是组织机构的膨胀,二是特权者的分赃。特权者的分赃其危害性比通常的腐败要大得多。厂卫特务机构在明朝覆亡中的作用,两统特务机构在民国败亡中的作用,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
3、部分人认为要想把腐败控制到最低点就应该打一场人民战争。
持这种观点的人一般都是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老人。他们痛恨腐败,相信人民的力量,认为人民可以把一切的腐败分子揪出来。我也承认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但那样做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无疑会导致第二场“文化大革命”。多年的动乱绝不是一个正要复兴的民族所需要的。
4、部分人认为要想把腐败控制到最低点就应该加重刑事处罚。
持这种观点的人基本都有一种“复仇”心理,希望通过流血让腐败分子退步。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看到预防腐败的关键点在哪里,没有看到腐败分子多是揣着一种侥幸心理。他们更不知道
明朝“皮场庙”的故事。
二、 现行政治体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缺陷
1、 反腐工作“政出多门”没有形成合力。
和反腐败有关的部门很多,在中央一级党务系统有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委,行政系统有监察部、审计署和预防腐败局,检察系统有反贪污贿赂局和渎职侵权检察厅。这么多部门就像铁路警察一样各管一段没有形成合力,也就难以对公职人员形成有效的监督。
2、 政治地位低是司法系统反腐工作不力的重要原因。 从中央到地方我还没有听说哪位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法院院长是当地的党委常委。事实上检察院和法院不但要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还要向当地政法委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检察院和法院的政治监督和法律监督很到位,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无话可说。但是政法委对检察院和法院的指手划脚,我认为却是多余的。依据现行制度,政法委书记事实上掌握了当地的最高司法权,这是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的。这也是敌对分子指责中国司法不独立的重要口实。宪法精神是指在权力机关的领导下行政权、检察权、审判权、军事指挥权相互合作、相互监督。
3、 在党务系统中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如果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那么反腐败就是一句空话。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系
统一般是党的代表大会下设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下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那么我想问谁能对一个地方的党的书记进行有效监督。
三、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构想
1、 对中国共产党组织机构改革的构想。
首先,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委员会至于平行状态,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共同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有人看完这段话后可能会给我扣一顶分裂共产党的帽子。但是我要告诉大家列宁时代的苏联共产党,苏共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是平行机构。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民主的破坏有人认为就是他将苏联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置于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开始的。
第二,撤销党的政法委员会,将政法委员会的职能分类处理。需要保留的职能按性质分别移交给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政府部门以及检查部门。对法院的职能就不应该存在。
2、 对参政议政机构的改革构想。
首先,在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应该引进不信任投票制度。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可以提出不信任案。只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过半数通过不信任案,由人大选举产生的或者由人大任命的公职人员就应该被罢免。
第二,加强人民政协的权力。一定数量的政协委员可以对人大选举产生的或者由人大任命的公职人员提出不信任案。人民政
协过半数通过该不信任案,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就应该启动对该人的不信任案投票程序。四分之三以上的政协委员对该不信任案投了赞成票,那么该人应该立即辞职。
第三,党的代表大会也应该参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建立相应的制度。
3、 对检察院系统的改革构想。
首先,将检察院系统的主官级别与党务主官、立法主官、行政主官以及军事主官并列。
第二,符合条件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提名为检察院检察长,报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宜担任检察院检察长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担任检察院党组书记。
第三,将监察部、审计署、预防腐败局由行政系统划归检察系统。
与腐败分子的斗争是一个长期的斗争,只要有私有制的存在就会有腐败的存在,我们就应该斗争下去。但是斗争过程中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在现有的人类历史进程中腐败不是与特定的政治制度相连的。所以时刻要预防一部分人打着反腐败的幌子干着颠覆国家政权的勾当。在预防这部分人的同时我们也要吸收外国人的先进经验走我们自己的路。
第三篇:论反腐败与政治体制改革
论反腐败与政治体制改革
【英文标题】on anti-corruption and the reform of political system
xu yao-min
(editorial departmentofjournalofchenzhouteacherscollege, chenzhou 423000, china)
【 作者 】许耀明
【作者简介】许耀明,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湖南郴州433000
许耀明(1955—),男,湖南资兴人,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副主编,副教授。
【内容提要】腐败是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健全社会主义权力制衡机制。如强化人大监督制度;改革党内监督体制;加强舆论监督;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经济生活市场化;改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
【英文摘要】corruption is one of the prominent problemsinthesociallife our country. theessentialwww.bsmz.net].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4]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第四篇:体制改革、反腐倡廉与我们密切相关
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共19人
每一届党代会前后,百姓反腐败呼声都很高,所以新政府上台反腐首先是顺应民意。新一届领导班子要取信于民,就要惩治腐败。更重要的是通过惩治腐败推进各项工作。
一、当前腐败的主要特征
1、腐败普遍化。腐败已经成为被默认的社会潜规则,虽然大家痛恨,但却不得不学会适应它。日常生活来看,请客送礼托关系走后门几乎是家常便饭,从为孩子上一个更好的幼儿园,家长们各显神通;到中学大学里为当学生干部请客送礼拉拢同学老师,再到找工作、看病、做生意,各种寻租如影随形。似乎这些都已经普遍的算不上腐败,有钱有权有关系就会被仰视,有句话说“笑贫不笑娼”一旦腐败成为社会大环境,任何人都无法洁身自好。
2、金额扩大化。行贿的方式更加多样化和隐蔽的同时,涉案金额也从百万、千万上升到动辄数以亿计。刑法中贪污罪定罪标准是五千、五万、十万,而近些年爆出来的案件金额越来越惊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中,三任行长同时失踪外逃,他们共挪用公款4.82亿美元;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外逃,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中国银行哈尔滨支行原行长出逃加拿大,涉案金额达到9.426亿元。
二、反腐低效的反思
高级官员的薪酬与其权力极端不对称。高薪,虽非廉政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 政府大举招商引资,通过土地出让金、地方融资平台、国企等直接或间接涉足经济活动,混淆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而成为腐败的温床。
中国现行的腐败问题,根源于法治的缺失,以及制度设计的漏洞和政府部门权力过大的现状。
三、反腐的出路
1李克强说:改革的突破口,就在于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2“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主要方法包括:
(1)权力制衡。
(2)司法独立。不能让少数人轻易地把法律变成“党同伐异”的个人工具和玩物。
(3)充分的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约束公权力的终极力量,也是其他反腐机制赖以生效的前提。近期网络反腐、微博反腐的巨大威力说明,社会监督才是反腐的天罗地网,关键是执政者有没有接受监督的政治勇气。
扩大社会监督,也是化解既得利益阻挠的有效方法。
(4) 有条件的特赦
在贪腐普遍化的社会推进反腐制度会受到各方面的竭力阻挠。20世纪70年代前贪腐在香港非常普遍,大到小贩营生,小到医院护工帮忙,贿赂成了生活一部分。1977年香港廉署逮捕260名警员,导致数千名警员游行,其中一些人袭击廉署总部。因担心香港陷入无政府状态,港督颁布部分特赦令,对1977年1月1日前除极重大案件外的贪污停止追究。
在内地推进改革,可以借鉴香港经验,但是有两个前提:第一,特赦之后建立的体制必须的确能够实现“浴火重生”。否则,如果特赦之后无法消除贪腐的制度基础,这样的特赦就没有任何意义。第二,只有在指定期限内主动上缴受贿所得的官员,才能得到赦免。如果满足不了这两个前提,就不会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在政治上是一招险棋。
四、改革与我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最新中国社会的阶层划分模型
5级:以小企业主、普通处级副处级或实权科级干部、教授、中等职业经理人、大城市多套房地主、二三线明星、小有名气的医生律师工程师等。
6级:以普通公务员、主流企业职员、高校青教、普通自由职业者、一般医生律师、一般工程师、大点的个体户等为主;
我们绝大多数人这辈子基本上也就是在5级6级,7级8级为最广大的工人农民小个体户,改革的表面受益者是广大的中下层群体,当然主要是精神上的受益,贪官接二连三伏法,大快民心,旧秩序的破灭让更多人看到了努力奋斗向上一阶层攀登的希望,日益健全的社会监督会大大减少当权者徇私枉法的机会,社会会更加公平,民众更加支持新的领导阶层,政府公信力恢复,政权更加稳固,从这方面来看各个阶层都是受益者。
第五篇:乡镇机构改革相关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乡镇机构改革相关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近日,根据市委研究室意见,县委研究室对全县乡镇机构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调查,就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乡镇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⒈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
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表
⒉机构
设置情况。乡镇机构总体上可分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两大部分。行政机关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经办公室、计生办公室五大办公室。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农经站、农税稽查队、招商引资办、统计站、审计站、水利站、城镇建设办、治安联合大队、土地规划所、林业站、居委会等。
⒊县直部门派出机构情况:
县公安局派出机构个:城关、石门治安分局、木井、刘田庄、蛤泊、双望、下寨、印庄、陈官屯、燕河、潘庄、刘营派出所。
县法院派出机构个:城关、石门、木井、刘田庄、陈官屯、潘庄法庭。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派出机构个:城关、石门、刘田庄、陈官屯国土资源管理所。
县卫生局在个乡镇分别设有一所卫生院。
县水利局在个乡镇分别设有一个水利站。
县畜牧局在乡镇设有兽医站个、改良站个、动物防疫站个。
二、浅淡乡镇机构改革
(一)乡镇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已于××年完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经理顺,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二)乡镇事业单位
⒈机构职能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确立和发展,目前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体制缺乏自主权和发展空间,缺乏竞争激励机制,规模都很小,社会服务化程度不高,布局不合理,服务功能差,职能萎缩,任务严重不足,不能形成规模效益,无经费来源,只能靠财政供养来维持,使单位的发展和生存举步维艰。人员能进不能出,使机构编制和人员无序增长,人员过多,整体素质不高,“人浮于事”,职工积极性不高,基本上是“大锅饭”,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因此,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要求
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全省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总量控制的通知》(冀办字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全市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总量控制的通知》(秦字号)文件,要求从××年起,利用年时间,将全省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总量减少万人。市里要求我县到××年底,全县财政供养在职人员由××年底的人精简到人,减少人。
()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秦人号)文件,要求我们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逐步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到××年底,在全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任制度。
(三)改革中的问题
⒈乡镇事业现有在职职工人。××年机构改革时核定编制人,超员人,财政供养的人员总量过大,事业单位超编严重,减员幅度大,是全县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
⒉分流渠道非常少,难度大,人员竞争上岗激烈,难免造成未定岗人员情绪过激,会出现攀比和上访现象。同时还有近年分配的毕业生、退伍义务兵等未上岗人员,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⒊如果要改革,就需要相关部门统一领导,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上下协调,保证在精减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保持社会稳定和避免因人员的分流引起的社会压力。
⒋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保险虽然经过了几年的运作,但至今尚未实施。如果这次改革仍不实行,不能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会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给人员分流工作和实行全员聘用制带来严重困难。
⒌在我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存在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身份性质人员。比如,有部分毕业生被分配到乡镇差额性质的乡企发展公司和自收自支性质的基金会工作,因所在单位是差额或自收自支性质,其身份也就被定为差额或自收自支。乡企公司和基金会撤销后,虽由乡镇财政拨款开支,但身份仍为差额或自收自支,所以存在如何处置这部分人员问题。
(四)改革后应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⒈领导职数的核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股级干部管理的暂行规定》,从严核定领导职数。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一般为—人,人以下单位可配股级领导人,人以上单位可配股级领导—人,人以上单位可配股级领导—人。
⒉在全县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通知》和《全市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加快改革的实施意见》(秦字号)文件要求,配合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在全县的机关、
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重新换发新证,作为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和财政等部门使用编制、配备干部、招录人员、调整工资、核发经费的依据和凭证。
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很重且缺乏经验,市区和外县都未开展。关于人员分流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按照《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和撤销单位人员分流安置试行意见》(秦政号)实施。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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