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电动车刮蹭索赔500万 含两女儿将来留学费用
201*年11月25日 13:41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女子被刮蹭倒地索赔500万 包括两女儿留学费用
中新网淮安11月25日电 (王琦) 今天,记者从淮安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江苏淮安的朱女士骑电动车不小心把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刮蹭倒地,虽然又是去医院又是去照顾,但是最后还是闹到了法院。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500万元,其中竟然包括对方两个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
见碰了人,朱文波赶紧将对方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张迎慧为轻微的软组织损伤,不构成伤残,医生只是建议回家休养一周。朱文波回忆:“张迎慧说我要伺候她一周,她跟她男人离婚了,没人照顾她。”接下来的一周,朱文波赶到了张迎慧家里,当了一周的贴身小保姆,饮食起居,洗衣洗澡,家里内外全包了。本以为没事了,但是一周以后,张迎慧还是不愿意去交警大队结案,她说自己的膝盖一直没有好,还向朱文波列出了一项多达13项的索赔清单,总额超过了500万元。
在清单中,张迎慧列出:医疗费10071.7元,财产损失费150元,交通费2265元,律师费3000元,后续治疗费90万元,误工费90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0万元,残疾赔偿金80万元,护理费70万元,营养费30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35万元,后续交通费30万元,其他损失40万元。
对于这张清单,朱文波无奈地说:“一个款项就是说她被我撞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了。然后说人平均年龄到82岁,她现在才40多岁,还有40几年,每年递增5%。她两个女儿在淮中上学,叫我把她送到美国留学,要等到研究生都上完,说这个500万还不够。”
张迎慧则解释说:“五百万是我提出来的,我没办法呀。”
201*年3月1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不予支持原告请求,张迎慧不服,又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后中院二审裁定不支持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健说:“通过我们二审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8600余元的诉讼请求,原告应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26000多元,总计原告倒欠17000余元。”(完)
第二篇:驾驶单位用车出事检讨书驾驶单位用车出事检讨(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bsmz.net)书
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驾驶单位用车不小心在路况出事故的事情,我表示非常的遗憾与懊悔。
回顾错误,xx年2月23日晚上19点30分,我接送单位同事下班在途径万寿西路与秋涛北路的交叉路况与道路行驶来的银色小轿车相撞,导致小轿车中等程度损坏与单位车辆轻度损坏。事故造成轿车司机轻伤,损失在12万元左右。
面对如此惨烈的事故结果,我顿时傻了眼。按理说我也工作有两年多了,从来也是老老实实驾驶。经过交通警察厅认定事故责任是我与轿车司机一人一半。不过,我觉得自己作为一名专职司机,不能够单纯地推卸掉一半责任。在此,我也很感激领导对我的不责怪,不过我还是很惭愧的,特此检讨。此致!
第三篇:驾驶单位用车出事检讨书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驾驶单位用车不小心在路况出事故的事情,我表示非常的遗憾与懊悔。
回顾错误,xx年2月23日晚上19点30分,我接送单位同事下班在途径万寿西路与秋涛北路的交叉路况与道路行驶来的银色小轿车相撞,导致小轿车中等程度损坏与单位车辆轻度损坏。事故造成轿车司机轻伤,损失在12万元左右。
面对如此惨烈的事故结果,我顿时傻了眼。按理说我也工作有两年多了,从来也是老老实实驾驶。经过交通警察厅认定事故责任是我与轿车司机一人一半。不过,我觉得自己作为一名专职司机,不能够单纯地推卸掉一半责任。
在此,我也很感激领导对我的不责怪,不过我还是很惭愧的,特此检讨。
此致!
第四篇:刮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文转自东莞交通事故赔偿网
刮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本文转自东莞交通事故赔偿网
同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第五篇:车辆停小区被刮花了关于车辆被刮花有关解答
1、车辆停小区被刮花了,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
林先生反映:他的车停放在小区内过夜,次日中午取车时却发现车被刮花了,是否可以向小区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在法律上取决于林先生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保管合同还是仅为场地使用合同关系。若双方有就停车事宜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所收取的费用是保管费,则物业公司应依保管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若约定为停车费,则双方只成立场地使用合同,物业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物业公司在有关收费公示中明确所收取费用的性质只是场地使用费且不负责保管责任的,则应认定物业公司不承担保管责任,应审查物业公司是否在保管过程中履行保管注意义务,并根据其过错程度考虑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车位费解释:
你们交的车位停用费用:我们只负责场地的出租,车位维修-如果车位有破损、标识牌损坏或者场地设施进行维修改善,疏导-当你车从大门进入时,我们负责从大门到你停车位置进行无障碍通过,帮你清理疏导障碍,指引-负责车位的管理指引,如果有外车占了车位,我们负责去把车位腾出来,不耽误你正常使用,高高兴兴上班。快快乐乐停车,管理你的车位只有你自己车可以停。卫生-车位的卫生管理,清洁,保养。
车辆被盗,刮花,全国所有小区都会遇到这样情况,每个小区都停放几百辆汽车甚至好车,如果都被刮花了,都找物业,恐怕没有哪家物业能承担的起,况且物业费和停车场地使用费是两码事,况且在签协议时,我们不是保管合同,我们是车辆停放使用的协议,我们只负责车辆场地维护管理,况且,我们保安24小时巡逻,车辆出入登记。所以我们只能积极协作业主做好工作及收取相关证据,及配合警察调取监控。如果在巡逻时现场发生了碰撞等情况,我们会详细记录在案,并通知你,维护被撞车辆的利益。
3、泊位费不是保管合同 小区车辆被盗物管不担责任
上海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从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来看,公安部门对车辆被盗案一直未有结论。根据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王女士缴纳的露天停车泊位费,仅能证明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地车位进行管理和定额收费,双方之间并不形成车辆保管合同,且王、叶也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因此,王、叶二人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过错责任,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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