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毕业生实习请假表
请假条
专业班级姓 名学 号签约单位实习单位实习地请假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返校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年5月1日)本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e-mailqq号码单位地址
邮 编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不属实,本人自愿接受系部不予报实习车费并接受学生手册规定的其他相关责任(警告直至退学处理)。本人签名:年 月 日班主任意见签名年 月 日系部意见盖章年 月 日社区意见盖章年 月 日
第二篇:毕业生实习请假表
毕业生实习请假表
请假条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签约单位 实习单位 实习地 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请假返校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年5月1日)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 e-mail qq号码 单位地址
邮 编 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不属实,本人自愿接受系部不予报实习车费并接受学生手册规定的其他相关责任(警告直至退学处理)。本人签名:年月日班主任意见签名年月日系部意见盖章年月日社区意见盖章年月日
第三篇:经济贸易学院毕业生实习请假表
经贸学院毕业生实习请假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学号:
专业: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联系电话:
签约(实习)单位:
实习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同意: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请假手续,经学院研究决定,学生需要在校外实习的,办理请假手续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已持有实习单位的接收函,但必须在毕业当年的4月30前上交就业协议书;
2、除毕业论文外,其余应修学分已修满;
3、接收学生实习的单位需要出具盖有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或实习协议;
4、家长知晓并认可后,本人提交申请,经论文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5、学生保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并主动定期与论文指导教师联系,汇报论文进展情况。
申请人签名:日期:
论文指导教师签字:日期:
班主任签字:日期:
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日期:注:1、若未签定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且无单位接收实习函者,明年开学必须先到校报到,以便学院帮助推荐工作单位;
2、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私自外出实习者,按旷课论处,相关处分依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以上手续完备后,此表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四篇:毕业生外出请假表
毕业生外出(离校)请假表
离校时间:201*年月日到201 年月日。
离校事由:
离校外出地点:
实习或培训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学生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学生家长姓名和联系方式:
请假人在校代理人(全权代理请假人不在校期间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如需代签名和告知在校通知)姓名及联系方式:
201*年 月 日。
第五篇:关于201*届毕业生实习请假的通知
关于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0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请假的通知
毕业实习是每位毕业生必须要完成的含学分的教学内容,学分的认定由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报告及毕业实习请假审批报组成,实习地点与实习内容由教学老师负责,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负责请假审批的学院审批环节,请假如有虚假情况,有权保留对毕业实习学分的解释。
毕业实习的形式及请假要求:
形式一:集中实习——由各专业专职老师负责和带队进行专业实习,专业所属教研室老师要求必须参加集中实习的,一律不得按“形式二”请假;
形式二:分散实习——毕业实习请假集中办理时间:1月2日下午3点至5点,以及1月3日——1月9日(不包含周六、周日)每天上午9点至10点,下午3点至5点,在机电楼a402-1学生会办公室上交并审核材料(本学期未能完成请假审批的,下学期开学初也可以办理)。相关材料见附件:附件一:毕业生实习请假手续办理流程图、毕业生实习请假材料;附件二:201*届毕业实习请假制度;附件三:毕业生实习请假审批表;附件四:南昌工程学院校外分散实习鉴定表(此表由实习单位鉴定审核后以专业为单位交由负责集中毕业实习的带队老师或教研室主任)。
附件一:
毕业生实习请假手续办理流程图
附件二: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毕业生实习请假制度
为确保广大毕业生的安全,保证毕业生学以致用,规范学生实习期间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毕业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可办理实习请假手续,除此之外的时间,学生原
则上必须在校。
第二条:毕业生须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单位实习接收函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毕业生实习请假必须填写实习请假审批表(见下表)一式四份(本人、
班主任、院系及社区部各执一份),经本人申请,班主任、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并报学院和社区审核,将相关材料(审批表,协议书复印件、实习单位(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bsmz.net)接收函复印件等)予以备案后方可离校。毕业生实习结束后应到班主任及院系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条:毕业生必须如实、完整、全面的填写审批表中的各项内容,并定期(一
般一个星期至少一次)和班主任保持联系;不联系的从应联系之日起计为旷课,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给予警告直至退学处理。
第五条:没有办理请假的毕业生不得离校。
第六条:院系根据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
绩。无实习鉴定表,则无实习成绩。
第七条:毕业生凭审批表、实习鉴定表(加盖单位公章)、实习总结、实习期间
往返于实习地的火车票(硬座车票上的往返地点只能为以下三种:南昌、家庭所在地及实习单位所在地),可按学院规定的标准报销,但每人总计不得高于学校和学院规定标准。凭以上四项材料,予以报销。
第八条:开学注册的事项将另行通知。 第九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南昌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年12月31日
附件三:
毕业生实习请假审批表
附件四:
南昌工程学院校外分散实习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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