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
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
姓名班级手机请假外出地家庭电话起止日期及天数请假事由本人因:需请(病/事/公)假,望批准!销假返校日期:年 月 日备注
(第一联)辅导员存底
姓名班级手机请假外出地家庭电话起止日期及天数请假事由本人因:需请(病/事/公)假,望批准!辅导员意见副书记意见副院长意见(第二联)班学委存底
注意事项:
1.请假程序:各班群共享自行下载打印后,自行填写好请假申请表(上下两联均需填写好),详细填写请假时间及事由,交辅导员及学院领导批准后,由请假者交班学委在考勤表上登记—1天以上(含1天)的请假,在返校后2天内向辅导员报告已返校并由辅导员登记销假。
2.审批权限: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2—3天,报辅导员,送副书记审批;4—6天,报辅导员,送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7天以上,报辅导员,送教务处审批。
3.证明材料:病假请出示医生建议休息证明,事假、公假出示有关证明。
第二篇:请假申请表
編碼:form/leave/201*073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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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申請表 / leave application form
(請用正楷填寫 / please fill in block letters)
申請者/ applicant:(必須填寫)部門 / division:(必須填寫)職員編號 / staff no.:(必須填寫)職位 / position:(必須填寫)休假期/leave duration : 由/from下午pm至/to下午pm
(日/月/年 dd/mm/yy)(日/月/年 dd/mm/yy)
共/total天/days;共/total小時/hours
(休假以小時計算,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論 / leave is calculated in terms of hours, less than an hour is regarded as one hour)
休假類別 / category of leave:
?
? 有薪年假 / annual leave□ 超時補假 / compensation leave□
可用之餘額 / balance available小時 / hours
要求之超時補假 / hours claimed小時 / hours
餘下之超時補假 / unused hours小時 / hours
? 病假 / sick leave:
連同病歷證明 / www.bsmz.net) unit head部門主管 / division head
日期 / date:日期 / date:
第三篇:请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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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了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参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一)病假:原则上须有学院医务室(学生在校外生病应持医 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交疾病证明时,可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病好后再补交疾病证明书和请假手续。
(二)事假:学生因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病或其它特殊 情况须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并需要父母电话告知辅导员,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三)公假:凡受学院、学院部门、系(部)委托办理公事、参 加校外相关比赛、活动、会议等需请假的,须凭学院、学院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出具办理公事的证明请公假。 二、批假权限
(一)学生请假在二天以内(含二天)由辅导员审批。
(二)请假二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以及学生凡需请假出石家庄市区的由系领导审批。
(三)请假五天以上报学生处审核签字后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三、请销假程序
学生请销假实行自下而上的审批手续:
(一)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请假条,并说明请假理由。如果离开 石家庄市区需与学生父母取得联系。
(二)填写后,二天以内(含二天)由辅导员审批。
(三)请假二天以上(不含二天)送系领导审批。
(四)请假六天以上送交学生处签字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五)学生凭假条外出或回宿舍休息,学生因请假不能在宿舍住 宿的,在请假后及时将假条交其所在宿舍楼宿舍管理员处。
(六)学生请假期满应返校一天内到辅导员处主动进行销假。
四、特殊情况规定
(一) 实训、实习或社会实践请假
学生参加外出实训、实习或社会实践的请假,需写出保证书,并 由父母签字后,辅导员审核、系领导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相关人员情况各系需要统一报学生处及宿管中心备案。另外,外出实习学生,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工作单位制度,尽量集体出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期间需由学生负责人不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实习情况。
(二)节假日请假
学生在寒假、暑假、“五一”、“十一”、清明、中秋等两天以 上的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得请假早走或续假晚归,长假前后以及重大学生活动等(如升旗仪式、毕业典礼等)的请假手续必须经系领导审批。学生双休日外出或离开石家庄市区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三)离宿请假
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外留宿,离宿需执行双请假制度,即
向辅导员请假,并将请假单上交宿管值班室备案;夜不归宿检查人员核对假条进行登记,便于晚间夜不归宿检查时核对。检查期间无假条的视为夜不归宿。
(四)夜间请假
学生夜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外出,由于生病或其他紧急情况 下,学生需电话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后,找本宿舍楼值班员请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学生夜间请假外出必须有两名以上同学陪伴,需要离开石家庄市区的,必须征得学生家长同意或由学生家长到校接回。
(五)补假
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补假,因急病、急事或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来不及事先当面请假,要及时应通过电话、短信等其它方式报告辅导员,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返校后一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按请假程序和准假权限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六)续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在准假期间向辅导员申请,辅导员 按批假权限上报院、系领导批准,学生返校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持续假原因证明销假。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七)销假
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未能及时销假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五、请假相关规定
(一)凡因病、事、公假须请假的,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提交
请假条,请假条要写清楚请假事由、起止时间。请假条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班级作为课堂考勤依据,一份交学生处宿管中心备查。
(二)学生请假回家或出石家庄市区,辅导员老师必须与其家长 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争得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批假。
(三)辅导员不得越权批假,不得由学生干部代管批假,不得不 问缘由随意批假,并严格控制学生请假次数与天数。如因学生请假管理不当或因此发生安全问题的,将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行政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辅导员责任。
(四)学生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请假(续假、补假)和销 假并获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学生不得私开或使用未经辅导员签字盖章的假条,凡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一经发现按旷课处理,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五)学生一学期内的请假次数一般不超过五次,累计不能超过二 十个学时。
(六)学生请假离校外出期间发生相关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及家 长承担全部责任。
(七)特殊时期,视情况收回辅导员请假权利,由系副主任批假。
(八)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生行为,确保学生安全,药学院制定了学生请假制度,内容如下:
1.学生因故不能上课或离校者,必须事先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请假登记表>>,予以批准后才可离开.若发现有未请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请病假者需有院保健科或医院证明,待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有紧急情况,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可先请他人代为请假.
3.学生请假时间到后需及时去办公室销假.如需续假,应向辅导员申请,同意后方可续假.
4.学生请假1~3天由辅导员审批,4~10天由学生所在部门的初级领导审批,11天以上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如在考试期间请假,还需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5.学生因病住院,须持医院的住院证明及病历经院保健科审查后,到药学院管理办公室请假.病假达到休学时间必须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6.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向辅导员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必须及时用电话,邮件等方式请假.并在返校后补办请假手续,负责按旷课处理.
7.以上规定由药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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