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个人事迹材料
范新楠同志现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市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和重大黑恶犯罪案件专案指导组成员,兼任市院工会女工委员。多年来,该同志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践行为民的宗旨理念,维护公正的神圣职责,牢记廉洁的基本操守。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骨干型人才”、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十佳办案能手”、“河南省模范团干部”荣誉称号,“三门峡市十大杰出女性”、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三门峡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十大优秀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连年考核优秀、被评为群团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
该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7年,一直在业务部门办案一线,办案中她牢固树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理念,始终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办案,切实用自己的行动维护司法公信力。2003年至201*在民行部门共办理各类一、二审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6件,办理省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抗诉46件,法院抗诉意见43件,再审改变率达93.5%,提请抗诉42件,提请意见全部被省院采纳,服判息诉38件。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提高法律文书说理性和说服力,增强监督实效;对申诉理由不成立、当事人无理缠诉的案件,坚持说服教育到位;对法院判决正确,当事人因“法盲”而不服的案件,坚持释法疏导到位;对因法官工作方法欠妥而使申诉人产生误解的案件,坚持解疑释惑到位;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使当事人心服口服,理顺气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201*年11月至今,共主办审查逮捕案件46件57人,协办审查逮捕案件59件68人,办理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54件237人,上报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93件138人,控告申诉案件2件2人。始终坚持文明规范、准确高效办案,并做到在每一案中开展释法普法工作,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情绪,提高被害人和律师的理解配合。至今所办全部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涉检上访,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自觉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还连续多年参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及颁奖和讲评会、全市侦查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和全市侦查监督法律文书专项整改活动,起到文明执法带头作用,为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执法水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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