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一流服务 争一流业绩 建一流队伍
――-***中院创建行业文明窗口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努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这一亮点工程、民心工程,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201*年7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并获通报表扬。2008年以来,我院立案庭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1次、省级荣誉表彰4次,市级荣誉表彰11次;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经验发言;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苏泽林,政治部主任周泽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和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等领导来明视察调研时,给予我们肯定、勉励、激励和鼓舞。
一、主要做法
为了推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我院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完善功能,诉讼服务网络设施更加健全。2009年12月,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我市永安召开后,全市法院立足三个“一流”,即争一流业绩、创一流服务、建一流队伍,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会后,***中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建设五大平台,即审查立案、公共服务、立案调解、信访接待和咨询答疑等平台;完善十大功能,即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释法答疑、信访接待、调处衔接、效能监督等功能。
全市法院把原有的“立案大厅”全部更名为“诉讼服务中心”,改柜台式立案为敞开式立案,拆除原来横隔在立案法官与群众之间的玻璃隔窗,改单一服务为全方位服务,将“法律服务超市”引入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各类诉讼指南、诉讼法律文书范本等书面文字材料,还为特困群众代为联系司法救助等,实行“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理”,大大提高了诉讼服务质效。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诉讼服务,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从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司法的温暖,亲身体会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从而推动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诉前纠纷分流、诉后案件繁简分流,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司法效率的提高,从而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实践证明,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对于人民法院彰显司法的人民性、强化能动司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立案调解繁简分流,诉讼服务功能更加凸显。按照过去职能划分,立案庭只负责立案审查及办理案件立案手续,不分繁简一律流转各审判庭审理。全市法院立案大厅改为诉讼服务中心后,不是简单的改换名称而已,其功能也随之大大拓展,在审查立案时,实行繁简分流,在立案庭设置立案调解室,把简单的婚姻、赡养、抚养等民事案件和小额债务等商事纠纷案件,按照简易程序,经立案调解快速处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执行,实现案结事了;对财产纠纷推行保全优先,力争当天保全、当天调解兑现,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投入使用的当年,就实现了许多案件不出诉讼服务中心,就能在案外化解。去年以来,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立案调解案件8379件,占全市法院民商一审调撤案件的21.7%。
全市法院建立起诉讼服务中心后,还为相关庭室在拓展诉讼服务职能上提供了便捷。如有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督促实施暂行办法》,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执行督促”和“公告办理”两项职能,同时积极探索和开展诉前鉴定、集中送达等服务试点工作。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还全面开通了“12368”声讯信息查询系统,形成服务窗口查询、电子触摸屏查询、电话声讯查询和***法院网查询“四位一体”的案件查询体系。
(三)强化三大管理,诉讼服务效能更加提升。一是强化服务队伍管理。由立案庭庭长兼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配足配强工作人员,中心有干警14人,占全院在编干警10.07%。其中,中共党员12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大学本科学历10人。实行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到中心锻炼、中心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增进群众感情,增长工作才干。2008年以来,先后安排2名中层领导、7名初任法官和4名硕士研究生到中心实践锻炼。二是强化服务制度管理。规范中心工作人员的语言、行为和服务标准,规范立案审查和信访处理程序,加强对法官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的考评和管理。先后出台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26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强化服务绩效管理。建立业绩考评登记表,按照不同岗位对每位工作人员工作数量、质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并以此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依据,激发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四)深化三大创争,诉讼服务中心更显活力。一是文明创建树新风。牢记诉讼服务中心在中院这个省级文明单位的窗口责任,坚持“真诚的态度、勤勉的作风、专业的水平、高效的服务”的工作标准,制定实施《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窗口实施办法》等文件,确立“一好二站四请”的服务准则,处处讲文明,人人树形象。中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全市文明窗口。二是亮岗履职作奉献。以党建带队建促服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创司法为民示范岗、文明司法标兵岗、敬业奉献模范岗,中心每周安排庭领导轮岗带班,窗口工作人员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服务不间断。“七.一”前夕,中院喜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立案庭被评为中院“先进党支部”。三是三级联创求先行。坚持上下联动,先进联创,整体推进。充分发挥女法官、女同志 “爱心、细心、耐心、热心”的特点,在全市法院普遍推行“女子立案庭”模式,并探索创新“心理辅导”、“暂缓立案”等措施,涌现出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省三八红旗集体”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法院13个诉讼服务中心经省法院验收全部达标。
二、工作成效
我院在省法院指导下,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一个以“便民诉讼,和谐信访”为宗旨,为群众提供贴近式、集合化、多样性服务的诉讼服务机构——“诉讼服务中心”已正式运行且初见成效:
(一)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彰显法院为民形象。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新理念、新举措,展现了司法的人民性与能动性;一站式、多窗口、多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正如有位来诉讼服务中心办事的当事人所说:“现在到法院除参加开庭外,办其他事项只要到诉讼服务中心就能马上办,真好!”
(二)中心功能不断延伸,服务职能不断深化。从立案、信访功能延伸到宣传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释法答疑、信访接待、调处衔接和效能监督等十大功能,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提供亲和、便捷、周到、规范的司法服务。中心尽力从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细节上让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花一点钱”,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中心机制不断健全,快捷有效化解纠纷。我院利用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第一时间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诉调衔接机制,使一大批民间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化解。一些重大、敏感、群体性纠纷案件也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妥善化解。
(四)中心有序高效运行,促进公正司法水平。我院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共制定三大类、二十六项规章制度,使立案信访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实施案件信息上屏公示、案件电脑流程管理制度,统一案件出入口,规范收案、结案工作,实现对案件审限和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有效预防“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的发生,增强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促进了法院公正司法水平。
三、工作体会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回顾近年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历程,我们的体会是:
(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相结合,积极争取将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地方窗口规范化建设、文明行业建设和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等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确保中心建设工作得到有力支持,能够持久、深入的开展下去。
(三)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领导层层抓。要选好配强中心建设的专业队伍,舍得将优秀人才放到诉讼服务中心经受锻炼,增长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必须坚持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相结合,既要根据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又要充分吸收外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开拓中心建设工作的新思路。
(五)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与能动司法相结合,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延伸窗口功能、赋予中心工作新内涵。
司法为民无止境,创新追求无终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能力,努力推动我院的立案信访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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