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恩施市华盾克瑞斯庄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协作双赢的原则,经充分友好沟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甲方庄园区域内所有可拍摄的区域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作为乙方在恩施独家拍摄外景基地。乙方协助甲方把蜜月旅行别墅和高端婚庆、婚宴推广出去,为合作共赢打下良好基础。
二、合作期间乙方负责请样片老师对庄园做整体的拍摄场景规划并拍摄金夫人样片和庄园的宣传照片,样片仅供甲乙两方宣传使用不得私自给第三方使用,甲方负责样片老师所需拍摄场景的布局。
三、乙方在甲方景区内只可进行婚纱摄影,不得进行其他活动,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如有损坏甲方的庄园设施乙方无条件按照合理市场价赔偿。
四、作为合作伙伴,甲乙双方须积极向自己的客户推荐对方的各项业务,双方需第一时间派相关业务人员给予协助。
五、 乙方到甲方场地摄影时,须遵守甲方所有的管理制度,不得给甲方造成经营上的不便和损失。
六、乙方的拍摄客户或介绍的客户到克瑞斯莊园,甲方需按协议价给乙方顾客优惠,不得因协议价减少服务环节和服务质量。
七、乙方有拍摄需求需要提前通知甲方,如有突发状况不能拍摄甲方需要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拍摄、活动过程中,乙方自行购买相应保险,自行负责安全责任。
八、后期的婚庆、主题活动、大型场地使用等,具体合作内容另外签订策划执行合同。
九、协议价项目:
1、庄园陆上场地、水上交通工具静态拍摄使用(陆上场地、水上非机动船只拍摄使用等):500 元每天
2、动态摄影(机动船只使用,有教练、安全员参与的运动类摄影):根据客户要求,价格现场商榷(参考指导价300-600每小时)
3、庄园其他业务价格按原价至少6折优惠。
4、自2019年1月开始,乙方组织客户、甲乙双方共同执行每个月至少一次婚庆或者大型主题活动。
5、以上项目采取日结形式
十、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后续如有其他业务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更换合同或补充合同条款。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恩施市华盾克瑞斯庄园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金夫人婚纱影楼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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