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委托转供电协议范本
供电方 委托转供方 被转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 下简称被转供例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该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 座电所 出线的 千伏线路 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容量。,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 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 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 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从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 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 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娜。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撤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报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对,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冲、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供电方、转供方 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a. 。 b. 。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 转供方:(签名 盖章) 被转供方:(签名 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转供电协议
供电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委托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被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_________(以下简称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用户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_变电所_________出线的_________千伏线路_____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容量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屯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_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篇:委托转供电协议1
委托供电协议
委托供电方:南阳多来福建材有限公司
受委托供电方: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用电方:南阳我爱我家建材超市
为明确委托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转供电方(以下简称乙方)向被转供电方(以下简称丙方)进行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 转供电关系
经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向丙方供电。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丙方承担供电义务。丙方通过乙方获得用电权利,并向乙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 转供电方式
乙方同意从其所管理的多来福建材有限公司高压配电室_1#、2#_变压器6dp、配电柜分
三、 转供电容量
1、根据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丙方的用电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1800(安)。
2、丙方需向乙方提供现有商场外围下辖用电商户名录,在未经乙方确认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单位。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依据本协议,通过乙方从甲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
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甲方缴纳电费的义务;丙方承担向乙方支付转供费用的
义务,并按有关规定保证用电安全。
2、乙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丙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代甲方向丙方收取供电费用的权利。
3、甲方依据本协议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受理丙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丙
方装表计量,协助监督用电安全状况的权利。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丙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委托乙
方负责抄表及收费事宜。
2.电价按国家规定电价0.8252元/kwww.bsmz.net)方提前预交电费(最低预交一个月电费)。如果申请停止供电将退余款。
2、 抄表日期为每月日,遇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提前或滞后1~2天,抄
表主要采用人工现场抄表。如有需要,被转供方应予以配合。
3、 经双方协商一致,被转供方同意按下述方式结算电费:
(1) 转供方根据其缴纳供电公司的票据及抄表数据,计算出被转供方当月的电费
(按每度元收费),并在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转供方,被转供方当月的电费必须于次月15日前进入转供方电费账户。
(2) 被转供方未能按时付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被转供方同意
转供方向被转供方计收电费滞纳违约金。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算,自逾期之日起超过15日,经转供方催缴,被转供方仍未付清电费的,转供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转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3) 被转供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被转供方对用电计量、电费
有异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予以解决。
六、 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传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操作时,
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3、如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被转供方应无条件配合转供方维修。
七、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电限电时,应依法
按规定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
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转供方及其它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
限电,必要时可停止供电。
4、除本协议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
《供电营业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或园区管委会)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为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与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年月日
止。
3、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定》
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持一份。
转供方:(签名盖章)被转供方:(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协议书
转供电单位(甲方):
用 电 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电压、用电容量
1、用电地点:
2、用电电压:6kv
3、用电容量:kva
二、乙方的责任
1、以宏泰35kv变电站供大兴煤业电源高压开关柜下出线端子为分界点,端子螺栓(含螺栓)以下线路归乙方维护和管理。
2、乙方承担转供电源高压开关柜的电气预防性试验、维修配件材料及维修工时费用等工作。
3、乙方及时负责提供转供电范围,负荷变动情况,便于甲方整定核算。
4、所转供电线路的电耗实行单表计量,乙方每月20日前足额支付甲方电费。
三、甲方的责任
1、以宏泰35kv变电站供大兴煤业电源高压开关柜下出线端子为分界点,端子螺栓(不含螺栓)以上责任归甲方。
2、甲方负责转供馈出高压开关柜的整定值整定工作。
3、根据需要负责变电所转供馈出高压开关柜的停送电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值班工作人员。
4、甲方变电所停产检修或因故停电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如由于本站及上级变电站的原因造成线路跳闸,应及时告知乙方原委。
5、对变电所的巡回检查中发现异常,怀疑乙方有问题时应及时告诉乙方,以便共同维护线路正常运行。
四、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改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改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2、在供用电设施上发生的触电损害、财产损坏等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照供用电设施分界点(馈出高压开关柜下出线端子为分界点)划分,由事故发生所在点设施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甲方需对分界点以上供电设备进行维护维修需停电时,应通知乙方。
4、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
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重大争议提交大庄实业。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201*年11月5日201*乙方:年11月5日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