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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支付合作协议书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06:04:06 | 移动端:在线支付合作协议书

第一篇:在线支付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下单方称“一方”,两方合称“双方”)

鉴于:甲方作为网络支付服务提供商,同意为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服务。

乙方作为网络应用和网络产品、服务提供商,同意在其网上_________业务中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支付服务。

现经双方磋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支付方式

乙方选择甲方所提供的下列_________支付方式

1、ips帐户

1.1 i币支付

1.2 下发

2、银行卡

2.1 国内卡

2.2 国际卡(visa master,jcb,nets)

3、电话支付

4、_________电信卡支付

各种支付方式的费用、结算及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见附件一。

二、风险说明

鉴于目前网络支付技术及国内、国际电子商务环境均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作为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包括但不限于犯罪侵权导致的坏帐、债务人拒付等。乙方明确认知该风险的存在并愿意承担此种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三、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内获得的信息及本合同和附件内容均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和服务年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任何一方均应当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仅为本合作之目的使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除有权主张违约金及损失外还有权终止合同。本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使用甲方支付平台的方式为:_________

唯一 推荐 优先

2、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保留因银行或电信等部门对合同期内交易进行调查或债务人对合同期内交易拒付而向乙方追偿该金额的权利。

五、退款处理

对于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缺货、无法运货、质量问题等等,造成退款处理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并遵守甲方《网上退款规定》,通过商户后台向甲方提出退款申请。

2、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款请求时,乙方在甲方帐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或者乙方须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帐至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用户做出退款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退款时甲方不再另收取手续费,但若银行或电信等相关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扣款过程中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此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解决消费者拒付而导致的退款问题。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银行掉单、电信部门技术调整、银行政策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具相关证明,则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

3、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违约,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但对殆于履行通知义务所导致的对方的损失不能免责。

5、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3、后继立法除其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

4、本合同及为本合同目的所签订的所有协议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起诉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合同期限

1、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_________年,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无书面异议的,协议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期限自本协议约定的到期日的次日起算。依此类推。

3、附件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

十、变更与终止

1、在合作期内,如乙方需要增加合作业务种类,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3、除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任何单方变更或解除均为违约。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终文件,未来双方签署的一切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不得与本协议冲突,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不得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3、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效力与本协议等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附件一:国内卡接入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网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网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鉴于:双方已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了《支付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网上支付结算服务,乙方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国内卡支付结算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资费标准

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并按下表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

收费项目收费金额(rmb) 备注

开通费 _________元

服务年费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合同期限内共缴付服务费用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后,按_________元接收

手续费 单笔交易额的1%(注:遇银行调整手续费的,甲方有权同乙方就手续费调整协商解决)

二、服务条款

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安全加密和身份认证

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功能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2、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乙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甲方的网上支付网关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乙方。

3、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等重要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4、为乙方提供其在网上支付结算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5、为乙方提供ips帐户人民币收款功能。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准确、实时地将乙方发来的网上支付的交易请求传递给银行,并将银行对该支付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乙方。甲方对其支付服务平台的支付接入系统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实时性负责,承担且仅承担因此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主协议规定之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甲方免除本条款所述责任,但应向乙方提供书面证明资料并协助乙方寻求补救办法。

2、每个正常工作日后,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当日所有的交易和结算数据,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乙方帐户。

3、负责为乙方提供交易信息查询功能。

4、负责受理涉及甲方支付平台运转问题出现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纠纷。

5、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指定技术工程师随时为乙方服务,保证在乙方反映问题后一个小时内响应。

6、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一般应提前告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对支付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但对改进服务事项,应在甲方网站上提前公示。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

(1)与客户串通诈骗资金;

(2)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在线支付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

(3)乙方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

(4)乙方网站上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即乙方客户无法通过乙方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乙方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乙方反馈);

(5)银行出具的要求中止乙方交易的书面通知;

(6)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8、乙方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联系无回应的情况下,有权中止本协议,并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在此款未转帐给乙方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将持卡人在乙方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帐户。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并独自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如有散布淫秽、色情等信息内容及其他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甲方有权冻结其经营款项。

2、如实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3、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乙方必须在乙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4、及时处理持卡人的消费投诉,并负责处理因货物、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原因引起的与持卡人的纠纷。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有权在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实现在线支付的情况下要求乙方进行技术维护,多次(每个自然月不超过5次)维护无效的情形下,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应返还未进行服务期限内的费用。

6、因其它事由,乙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商户密码,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在服务有效期内,若银行卡支付时发生技术性障碍,影响实时支付,协议双方应积极合作,配合相关第三方(如银行、网关、电信等)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五、开通流程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环迅ips国内卡系统软件及使用帐号以供乙方试用。

2、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在乙方网站的支付页面(网上收银台)上,加入甲方logo,及甲方提供的甲方网站上的说明帮助页面的链接。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开通费和第一年服务年费后,开始为乙方进行交易结算。

六、付费方式

1、乙方应按时缴纳开通费、服务年费和交易手续费,具体付费方式如下:

(1)开通费,服务年费:开通费为一次性费用。服务年费一年一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开通费和服务年费,第二年服务年费付费日以第一年服务费年付费日的次年对月对日为准,以后服务年费以此类推。

(2)交易手续费:随乙方每笔交易结算时,由甲方在该笔交易结算资金中直接扣取。

2、甲方在收取开通费和服务年费后,向付费方出具发票。如乙方没有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交易款项中直接扣取。

七、结算方式

1、甲方以网上电子划款转帐的方式,将相应的交易款扣除相应手续费后,划转到乙方提供的法定帐号中。若乙方因各种原因变更帐号时,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带有公司印章的变更通知。因乙方帐号变更但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变更帐号或指定收款单位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银行划出的结算资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入乙方提供的有效帐户(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此期间交易款少于1500元人民币时,需等金额累计1500元以上时再给予结算。

3、订单交易数据甲方将保留半年。乙方应及时下载交易数据并存档。超过半年以上的数据查询,经甲方同意后可与甲方客服人员联系。

4、甲方支付平台按照每笔订单金额计算手续费,双方认可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导致手续费存在微小误差。

八、其它

本协议作为《支付合作协议》的附件,是主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效期与主协议期限相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nps支付系统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

鉴于:

甲方为nps支付系统的主体企业,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乙方为其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加盟nps支付系统,共同致力于开拓电子商务事业,并自愿遵守本协议中各项条款规定。

第一条 nps在线支付的基本服务功能

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提供以下各项服务:

1.1 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乙方的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nps网上支付系统与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至乙方。

1.2 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1.3 提供有偿网上广告服务

nps支付系统有极高价值的网上广告位置,乙方可在此以优惠价格(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享受网上广告服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2.1 负责nps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一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2.2 签订本协议后,为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操作流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接口文档中所述规范进行程序开发,甲方配合乙方进行技术联调。

2.3 负责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网上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并支持24小时在线修改、查询的功能。

2.4 按照nps支付系统现行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外币结算管理办法》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

2.5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支付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因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冻结该笔交易额或者冻结相同数量的交易额,待乙方妥善处理事件后方可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将此交易额转回持卡人帐户。

2.6 负责受理涉及nps支付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

2.7 承担乙方交易信息通过nps支付系统安全传输系统出现问题的责任(电信线路及银行系统的问题除外);出现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造成损失的情况时(更多文章请关注www.bsmz.netail信箱等资质材料;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3 通过nps支付系统提供的安全网上支付平台,在互联网上开展方面的电子商务活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独立承担由于该网站信息虚假、 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问题的责任。

3.4 使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系统,按照nps支付系统的结算流程,制定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5 按照甲方提供的网上支付技术接口文档,负责乙方的程序开发、调试。

3.6 乙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支付业务,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乙方必须在乙方网站引导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3.7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3.8 乙方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9 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号及网上结账操作密码,因乙方商户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 乙方接受本协议第五条款内容,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11 乙方会在网站内放置甲方提供的logo或公司介绍资料及连结。

第四条 保证金条款

4.1 为保障nps支付系统会员的整体利益和网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统扣除乙方交易金额的百分之做为保证金,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金会在每下___个月第七天退回给乙方。

4.2 在网上交易中,若乙方在发货、送货、退货等环节上,经常出现退款现象,甲方有权随时收取较高保证金额度或终止对其网上支付服务;

4.3 如因乙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受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信用保证金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易金额中扣除。

第五条 风险说明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因此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 帐务处理及结算

6.1 清算周期为 t+{} ,甲方将乙方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6.2 最少清算金额元,{扣除交易手续费后},如当天清算金额少于最少清算金额,甲方会推至下一个清算日。

6.3 双方对帐以nps网上支付结算系统提供的商家管理后台报表数据为准。

第七条 退款

7.1 商家可以在商家管理系统中提出退款早请。

7.2 双方资金清算时,甲方退款给乙方或者乙方消费者的交易款项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网上支付服务费用和交纳方法

8.1 年服务费元

8.2 月服务费元

8.3 终身使用费元

8.4 人民币交易手续费:按乙方网上交易额的%从每笔交易中直接扣除。

8.5 乙方未向甲方交纳足额服务费,甲方有权自动终止服务。

第九条 保密义务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已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被要求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作辩解或申请保护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0.2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协议双方同意,本合约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11.2 因甲方过错,使nps网上支付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甲方应与乙方联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并尽量保证先满足乙方的交易需要。

11.3 本协议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接口技术、协议及证书等,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商户支付端口的使用。

11.4 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由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甲方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服务器受到攻击,致使乙方受损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由于国家金融政策或银行内部系统升级以及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3 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网关暂时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 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才被视为生效。

13.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 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4.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14.3 双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终止协议,但必须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之后。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

16.1 本协议有效期 壹 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16.2 如双方未收到对方终止协议通知,此协议在到期日自动生效一年。

16.3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 (nps支付系统主体企业)(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开 户 行:开 户 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第三篇:b2b在线支付

b2b在线支付

一、产品简介

b2b在线支付是工行专门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卖方和买方提供的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中介服务,从而连接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卖方和买方,保障资金流的畅通,加速卖方资金回笼,方便买方购物支付。

二、产品特点

◆ 安全可靠

技术上采用国际上安全性最强的1024位非对称密钥国产算法为基础的安全认证体系,客户、商户、银行三方间采用国际通行的128位ssl加密协议进行链路层的加密数据传输;业务上流程清晰,分工明确,客户消费行为在商户网站进行,支付时链接到工行网站,支付行为在且仅在工行网站封闭进行,全面保障客户账户信息安全。◆ 功能全面、实时高效

为商户提供交易查询、管理和对账等功能,资金实时到账,扣款结果信息立即反馈。◆ 客户群体巨大

中国内地最大的商业银行,拥有国内最多的企业客户群体。

三、产品功能

◆ 特约商户服务

开展b2b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过申请可以成为“工行财e通”企业网上银行的特约商户,并享有订单管理和账户管理的服务功能。

1. 订单管理(交易明细查询)

商户可以查询所有网上交易情况,已经支付成功的订单,进而可以根据订单组织发货。

2. 账户管理(帐务服务)

商户在我行开立的专门用于网上商店销售款资金结算的对公往来户,可以通过账户管理功能查询到销售款到帐情况,包括余额查询、当日收款明细查询、历史收款明细查询等。

◆ b2b网上采购

主要功能

采购查询和采购授权

b2b网上采购的主要功能包括采购、采购查询和采购授权。

1. 采购(提交指令)

当客户在工商银行b2b特约网站上订货或购物,并且选择"确定由中国工商银行支付",或登录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网页,选择"网上购物"时,提交在工商银行b2b特约网站上订货或购物所产生的订单,也可以在此手工输入订单信息,以完成向卖方的在线支付。

2. 采购查询(查询指令)

根据客户所选条件,如按交易起止时间、金额最小值和金额最大值或指令的状态(待处理,支付成功,支付失败三种)查询提交过的支付指令记录。

3. 采购授权(指令批复)

当支付指令超过限额时,需要授权批复。由有授权的客户登录我行网上银行后,点击"指令批复",选择一定的时间段,将显示这段时间内需要授权的购物指令。点击"交易序号",将出现该笔支付指令的具体信息,同时授权客户可以点击"批准"或"拒绝"是否支付。

适用对象和申办流程

四、适用对象

开展b2b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既适用于撮合型网站,也适用于分销型网站);所有希望通过网上进行采购的企业。

五、申办流程

在全国各地市工商银行都可办理,签订《在线支付合作协议书》,并经业务测试后即可开通。

第四篇:在线支付接口说明

在线支付接口开发总结

201*-07-05 17:06:27

经过这段时间对支付宝在线支付接口、手机在线支付接口、农业银行在线支付接口、以及支付宝担保交易接口的开发,对在线支付的原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发过程中有点小的心得体会,在这里记录一下。

首先,这几个接口中,前面三个都是单一的支付接口,对于需要集成的商户而言,所需要做的工作为:集成支付功能使用户可以在线支付,接受支付结果进行商户系统中订单相关数据的处理。其次,担保交易接口是一个完整的在线担保体系,因此包含了在线支付、确认收货、在线申请退款、客户维权、商户退款五个相关接口。关于具体的功能可以参考支付宝提供的文档资料,这里仅进行技术开发上的分析。

其实这些在线支付的接口从原理上来讲都是一样的。这里简单地阐述一下:

首先,开发这些接口的第三方公司会给商户提供一个唯一标识pid,而且与该标识相对应的会有一个key,双方使用这个key作为加密的密钥。

其次,商户使用接口的时候,根据不同支付方的开发文档的要求,将所需要的参数(订单的相关信息如:金额、商品等)拼接成相应的形式。在发送请求之前需要对数据进行加密,而加密的方式会由支付方提供,文档中会有相应的描述,有的接口也会提供现成的方法供商户使用。加密后就可以调用接口向支付网关发送请求了。 注:传递的参数中一般含有return_url 和 notify_url 两个链接地址,商户一般在这两个页面中写入订单状态处理的逻辑。

最后,是对于支付结果的处理。支付方在对相应的资金进行处理后会给发送请求的商户网站发送响应。这里有两种方式:1、页面通知(同步通知,return_url),用来显示给实际支付的客户,支付方只返回一次。2、服务器通知(异步通知,notify_url),运行在后台,实际在线支付的客户看不到,支付方会在一定时期内发送多次,直到收到商户程序反馈的约定好的标识为止。具体的原理如图1和图2所示(这里借用支付宝的原理图^_^)。

这样,整个在线支付接口就完成了商户和支付方的信息的交互。

图1 返回页面(return_url.jsp)工作原理

图2 通知页面(notify_url.jsp)工作原理

商户开发人员在实际集成接口的时候可以遵循如下工作步骤:

1、熟悉在线支付接口的工作原理。

2、仔细阅读支付方提供的开发文档。

3、运行支付方提供的demo,结合开发文档理解工作原理。

4、集成接口,加入相关的业务逻辑。

对于像担保交易这样关系复杂的接口,可以分开理解成独立的接口,然后结合商户自身情况,从业务数据上进行关联。

在进行接口调试及测试的时候,因为中间debug信息很难收集到,尤其是服务器通知模式的情况下。因此可以加入日志的输出功能,这样一次操作完成后,分析产生的日志,可以极大的简化调试的难度。测试时候如果支付方未提供相应的测试网关,可以采用支付0.01元的方式,多次进行。

第五篇:中金在线财视黄金专家服务系统合作协议书

财视黄金专家服务系统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

邮编 :

乙方: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财视黄金专家服务系统介绍

财视黄金专家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黄金专家服务系统)是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在线)为满足广大黄金投资者获得及时、专业黄金行情解读需求,利用中金在线网络平台为广大黄金投资者提供业界专业人士深度行情研究报告和分析。该系统推出旨为广大黄金投资者树立正常的投资理念,有效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条合作

(1)乙方和国内提供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递延业务开户的银行合作给该银行客户提供贵金属投资信息内容,合作银行支付相应的信息内容服务费用。

(2)乙方网站的用户参加黄金专家服务系统可选择:在乙方合作银行开户交易或以金币支付形式参加。选择在乙方合作银行开户交易的客户只要当月交易活跃就可以免费参加乙方专家系统。选择金币支付的用户需按加入专家系统的时间每月定期支付金币消费才能继续参加专家系统。

(3)乙方利用站内的各种资源进行专家系统在乙方站内的全面线上推广,甲方也应利用自身的资源对专家系统进行乙方网站站内站外的推广营销。同时乙方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专家系统的线下推广。乙方会在合作银行所在地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广告投放,出资定期举行黄金投资报告会。甲方需配合乙方定期做黄金投资报告会讲师。

(4)甲方任乙方专家系统的管理员,负责该平台的内容维护和推广,并及时解答广大黄金投资者投资过程中的疑问,做好行情解读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负责黄金专家服务系统内容的维护并配合推广。经乙方查证,甲方在半

个月内未更新维护黄金专家服务系统内的信息,也未做相关的配合推广,视为

甲方单方面中止此协议,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不再有效。

1.1.2 甲方应保证其在黄金专家服务系统发布的文章的原创性和时效性。

1.1.3 甲方负责与客户保持良好互动,及时做好客户留言回复,异议处理等,涉及

乙方的重要信息需经乙方审核后方可发布、回复。

1.1.4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不利于乙方的行为。

1.1.5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或同与乙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合作开展同

类、类似业务,在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亦不得开展此类业务。

1.1.6 甲方不得利用该系统进行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欺骗用户等不合法行为。

1.1.7 甲方在用户购买未到期前,不得中途随意停止系统相关的服务。直至用户都

服务到期后,才能停止系统的服务。

1.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2.1 乙方确保该系统在中金在线网络平台能够正常运行。

1.2.2 乙方负责维护好与合作银行的定期结算。

1.2.3 乙方负责投入网站资源进行专家系统的推广。

1.2.4 乙方出资定期举办黄金投资报告会场地费用和在合作银行所在地媒体推广费

用。

1.3 双方应共同维护平台质量和形象。

1.4 双方应确保统计数据的公平、公正、合法、有效,具体的统计数据以乙方审核后发布的为准。乙方发布信息后三天内,如甲方有异议,可向乙方提出复核申请,乙方经复核后的数据为最终的数据。

第三条收入分配

1.5 专家系统收入有两部分。(1)与国内提供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递延业务开户的银行合作的信息内容服务收入。(2)乙方网站内用户金币消费购买专家系统服务的金币收入。

1.6 金币是中金在线推行的网络虚拟货币,十个金币换人民币一元。

1.7 用户申请加入系统时,须将款项汇往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先购买充值卡以获得相应

的金币。

1.8 当月维护平台所产生的可分配总额,应扣除用户要求退还的消费款项。

1.9 甲方乙方的分成比例为30%:70%。

1.10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税收成本。甲方应缴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税收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标准缴纳。

1.11(1)每月和合作银行的收入按乙方和合作银行结算后一周内甲方和乙方进行结算。(2)金币收入按用户使用到期日进行统计,于次月的1日进行结算,甲方分成所得高于1000元时,乙方在次月的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甲方应得收入扣除税收后汇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中。甲方分成所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时,累积到1000元人民币时再支付。

1.12 甲方指定以下收款帐号,甲方帐号如有变更需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户名:帐号:开户行:

第四条其他

1.13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自201*年月日至 201*年月日。在协议到期前的三十天,如甲乙双方对合作有异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若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1.14甲、乙任何一方原因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其相关附属义务,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1.15任何一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所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法定事由的出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1.16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经交易所规则要求提供和/或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双方对其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等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负有保证义务。

1.17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1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

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盖章)年月日月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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