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自己承租的非耕地转租给乙
方兴办企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特定本土地租赁协议书。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武港路××庄村段北,××有限
公司东侧,××公司西侧,具体位置见附图,北边长米,南边长米,东边长米,西边长米,合计平方米,折合土地亩。
二、租赁费
每亩:大写:
合计:大写: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三日内交纳租赁费
的一半,计款元;另一半计款元,到年月日交清。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据
企业发展需要自主开发利用租用土地。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原因
需征用乙方土地,国家付给土地补偿金及地上附着补偿金全部由
乙方收取,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所有土地基建工程应由东王庄村承担,如乙方在一年内不开工建设,其所交租赁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块土地,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标准。
九、甲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此协议仍有效,乙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经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此协议仍有效。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一切损失外,另付给对方20%的违约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
第二篇:曾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镇村组村民
乙方:遂川县草林镇蕃源墙体建材砖厂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有关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山场)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位于的荒山荒地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厂和取资源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荒地共计
大写亩、荒山共计大写亩。
三、租期为年,自201 年月日始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本厂需继续生产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支付,即乙方从使用资源(取土)起计算,每年在荒山上使用资源(取土)年租金为15000元。如乙方暂未使用先付给500定金,定金在交年租金中扣除。如乙方在甲方荒山使用资源用完后,乙方应按实际使用月份付给租金,空地在租赁期内归乙方使用。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方从使用资源(取土)起每年度结算一次,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
六、、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七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荒山荒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其它费用。
十一、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二、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时,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
十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租赁期内租金300%的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遂川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遂川县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部门:(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2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某某责任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某某
乙方:某某镇某某村二、三、四组被租土农户张某、李某、王某(以下简称甲方)与一某村二组、三组、四组被租地的农户(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出租位于排朗村“ 翁相”土地给甲方作为兰梅基地,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地时间
从年月 日至年 月日共年。
二、租金价格
甲方每年每亩支付乙方500公斤干谷,甲方可以按照国家年度粮食保护价支付租金,或者由甲方购买500公斤干谷子给乙方,两种支付方式由乙方选择。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时以使用土地前一个月提前支付,依次类推。
四、在租期内乙方不得阻止甲方生产和经营。
五、甲方使用“翁相”的水源乙方不得干涉。
六、承租期满后,甲方恢复土地时按乙方土地面积、原貌进行恢复。
七、在签订租地合同时甲方提供元土地恢复保证金并将其承放在某某乡镇财政所。。
八、承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给甲方生产经营管理。
九、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某某村委会执一份,协议书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争。
十一、附被租地农户姓名、地类、租地面积于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第四篇:农业土地租赁协议书
啤酒花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甘肃西域生态景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啤酒花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肃州区营尔滩2912公里处亩啤酒花地(包括地上附属物水泥杆、铁丝网、啤酒花苗)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啤酒花生产、种植、经营。
二、租赁年限及租金
(1)该啤酒花地租赁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乙方租用甲方啤酒花地(包括地上附属物)租金为元/亩,共计亩×元/亩; 合计人民币:
(3)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预付一年租金,以后租赁期限每满一年付下一年度啤酒花地租金。
(4)乙方在付第一年啤酒花地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在乙方交清水电费后,则全额 1
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三、水电费交纳
乙方所用照明电费按电表度数核算,每度元(按供电所照明电收取),机井所用电费、水资源费和机井损耗费元/小时收取(甲方水泵22kwww.bsmz.net)如逾期超过6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未到期前,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负责违约责任,赔偿乙方资产投资总额和在地苗木及其他所属财产价值的一倍。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未到期,不得终止合同,否则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年份的租金,作为赔偿。
2、乙方按期付清租金,否则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加收滞纳金。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月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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