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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精选多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06:07:20 | 移动端: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精选多篇)

第一篇: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商业及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服务于甲方在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甲方及乙方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技术包括技术、配方、发明专利、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给商资料;

1.7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甲方其需要保密其保密

2.保密要求

2.1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所

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乙方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作品如乙方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在范围内公开应事先甲方书面认可;

2.4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五年内不得使用双方约定保密的技术资料来进行设计和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为在有竞争关系其他企业设计和建造类似工程;

2.5乙方不使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人劝诱企业内把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员工离开企业;

2.6乙方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制度与规章保密措施在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时有义务有责任向甲方通报,当乙方结束在甲方工作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人员;

3.协议期限

双方在有合同关系期限内及解除合同关系后5年内

4.双方违约责任

4.1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额五倍违约罚款,并追其法律责任;

4.2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4.3违约责任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

法院上诉

5.说明

5.1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5.2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签字):

第二篇:商业、技术保密协议管理规定

商业、技术保密协议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商业、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规范保密协议日常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根据《用工合同管理办法》、《员工保密制度》以及公司(来源好范 文网WWwww.bsmz.net)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本部保密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本部保密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新签保密协议的归档保存;

负责对下属各单位保密协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负责本单位保密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工作。 5 正文

5.1 保密协议的签订

5.1.1 在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工艺技术、产品营销等重要部门担任重要职位,掌握公

司重要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人员以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人员(职员或助理工程

师一般不纳入协议签订范围),应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附件4)。

5.1.2 新进员工或新调入员工如符合5.1.1 所述范围,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就是否签

订及签订的标准报部门分管领导、单位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人力分管领导审批后

方可签订。

5.1.3 员工对保密协议部分条款有异议的,可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对部分条款作修订。

修订条款须经人力资源部及公司人力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签订。

5.1.4 保密协议一式三份。员工持有一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所在单位持有一份。

协议签订后各单位应于一周之内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同时应于一周之内将协议相关信息

录入e-hr 系统,以便查询。

pdf 文

5.2 保密协议的变更

5.2.1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根据当前状况考虑是否对保密协议中的竞业期限、竞业限

制补偿金标准或竞业限制违约金等内容进行调整:

a)员工劳动合同主体未变,但岗位或岗位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

b)员工离职时,经确认需继续履行保密协议的。

5.2.2 变更协议时,应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人力分

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并与员工沟通后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变更协议书》(附件

1)。

5.3 保密协议的履行

5.3.1 保密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同时有相应的权利。

5.3.2 竞业禁止期内,员工须向公司提供与新单位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关系证明、个税申报证明等)和新单位5 名以上证明人(至少应包括姓

名、部门、职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签名手续,或向公司提供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出具

的有效失业证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前提和条件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各单位人力资

源部门对资料审核无误后应按保密协议的约定按月支付给员工竞业禁止补偿金。

5.3.3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对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离职后的实际工作情况负有

追踪调查责任。

5.4 保密协议的解除

5.4.1 调离涉密岗位时解除

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调离涉密岗位1 年后,应根据员工掌握相关涉密信息的具体情况考

虑是否解除保密协议。

5.4.2 跨法人主体调动时解除

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发生跨法人主体调动时,原单位应该解除保密协议,并将原有签订

信息书面告知新调入单位。

5.4.3 离职时解除

签有保密协议的员工离职时,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向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

征求意见,根据员工岗位涉密情况判断是否解除协议,如需解除保密协议,应在员工办理离

职手续前与员工签订解除协议。

5.4.4 解除流程和审批权限

5.4.4.1 员工调离涉密岗位或离职时解除保密协议需报公司总裁审批,跨法人主体调动时解除只需各单位人力负责人审核即可。

5.4.4.2 保密协议解除应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解除协议书》(附件2),若员工

拒绝签订《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解除协议书》的,则向员工发出《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

解除通知书》(附件3),并由本人签收,如不签收或无法签收的,则采用法定的送达程序(如

为离职员工,应在其正式离职前送达)。

5.5 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篇:商业信息技术保密协议

商业信息技术保密协议

甲 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 方:xxxxxxxxxxxxxxxx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防止该商业技术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技术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

第 1 页 共 5 页

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调研而知悉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人员。

2.保密义务人在甲方服务或从事先期调研活动期间不存在任何报酬。

3.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从事信息、技术调研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从事调研服务关系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服务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

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服务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服务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调研关系结束后,甲方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信息技术调研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因此保密义务人离开甲方甲方调研,不得将在甲方甲方调研所获得的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信息技术资料(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

2.

3. 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技术秘密。 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乙方调研工作结束,不再进行调研或服务,且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

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保密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

2. 本协议与商业技术保密协议的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技术商业信息保密条例(保密协议)

公司技术商业信息保密条例

xx公司是从事高科技精细化工产品的科研、生产、进出口贸易企业。企业所属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及国际市场的商贸信息是公司平稳发展的保证,也是全体员工稳定就业的基础。为此公司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的保密极为重要,每个员工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遵守执行公司专有技术、商业信息保密条例。

第一章 企业技术商业保密范围

1、 公司的总体布局、综合能力、远景规划和反映工业经济、技术实力的重

要文件、统计资料。

2、 公司科技开发、生产、国际商贸的建设方针、政策和经济活动的重要事

项。

3、 公司下达的企业内部文件、计划、总结。

4、 公司科技开发、生产、贸易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图纸、传真、记录等

文档。

5、 公司所属的专有技术工程、工艺设备资料和图纸。

6、 公司人事安排与工作分工。

7、 公司对国际市场的信息分析、外商动态、产品价格。

第二章 在职工作的保密要求

1、 员工各负其责,保证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涉及其他岗位工作内容。

2、 涉及公司技术、商贸、财务等方面的资料,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应

随时入柜加锁。

3、 各部门技术档案需统一专人保管,非工作需要不得带出公司。

4、 保管好技术商贸资料,不得随意丢弃,废弃不用的资料必须烧毁或用碎

纸机处理。

5、 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复印公司的文件、资料。

6、 不得随意使用由他人负责的电脑。

7、 不准传播尚未公布的内部消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的事项不准擅自扩大。

8、 不准翻阅和顺看别人桌上不需要自己知道的文件、资料。

9、 与外单位接触,不得随意谈论涉及公司产品、工艺、技术、商贸、财务

等问题。

10、若发生泄露或可能泄露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采取应急措施补

救。

11、不是本职责范围,无权向外单位介绍公司产品开发、生产价格、商

贸情况。

12、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和生产岗位。

13、外单位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大厅。

14、不得带公司公章或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

第三章 应聘或离职保密要求

1、 凡到公司应聘者(简称乙方),在开始试用期之前,必须与本公司(简称

甲方)签订技术、商贸保密协议。

2、 试用期间未被录用者,或经领导同意离职者,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聘者,

必须将分管的技术资料、商贸资料、财务账款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 凡在甲方及其所属单位所从事的一切科研、生产、商贸活动均属甲方商

业秘密,乙方必须严格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泄露。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

自使用或从事相关业务。

5、 所属甲方商业机密,均受法律保护,无论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都有效。

6、 乙方离开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条例的规定,不得披露公

司的相关专业和商务秘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7、 乙方因有意或无意披露、窃用所属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将诉讼法律,

要求经济赔偿,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泄露或侵权的经济赔偿条款

凡公司员工或离职的员工违反本条例,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以下责任:

(1) 在甲方工作期间,退还社会平均工资以外的其它收入。

(2) 退还甲方解决的住房或租房租金。

(3) 退还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缴纳的社会保险额度。

(4)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赔偿违约金50,000.00元。

(5) 乙方应聘甲方时,甲方代缴纳的教育补偿费10,000.00元。

(6) 甲方为解决乙方工作,户口调动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7) 赔偿造成甲方经济直接损失的60%。

(8) 赔偿造成甲方经济间接损失的30%。

公司技术商业信息保密条例修订后,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经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xxx公司乙方

第五篇:商业保密协议

商业、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 方乙 方

单位:xx工业有限公司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地址:九龙坡区九龙园区xxxxxxxxxx号家庭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合同编号:[])中的约定,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保守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业、技术秘密是指由甲方研制开发或以其他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商业、技术信息以及生产经营信息(商业、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附后)。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年月日

1、甲方依法享有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乙方利用甲方该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及工作条件取得的职务技术成果或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涉及商业、技术秘密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守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

1、对在工作期间所知悉或掌握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无论乙方在甲方任职或离职,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用来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2、乙方离职后,利用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获得新的技术成果,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征得甲方的同意、订立相关协议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的前提下,可以就新的技术成果予以实施,否则视为乙方侵犯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的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竞业禁止

1、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须受甲方竞业禁止,期限为贰年。

2、在竞业禁止期内,乙方不得在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任何单位谋职、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得自行组建、参与组建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不得利用所掌握的销售渠道劝说、诱使客户脱离甲方的业务关系,不得参与及通过提供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方式帮助他人进行同甲方技术本质相同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不得将甲方的技术用于他人的产品生产。

3、补偿金发放:竞业禁止期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新单位的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新单位5名以上证明人(姓名、部门、电话)签名手续,或向甲方提供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失业证明。在竞业禁止期内,甲方每月按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向乙方发放竞业禁止补偿金。因乙方责任导致补偿金从规定支付日起一月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履行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乙方违

反本协议,未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币)万元。

3、甲方逾期三个月未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应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币)万元;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币)万元。

以上第2~3类违约责任,可以累计计算。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续订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乙方因岗位变更,仍从事甲方其他涉密工作的,其竞业禁止期、违约金和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按甲方规定作相应调整,本协议对乙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3、乙方因岗位变更,不再从事甲方涉密工作,从事甲方其它工作且满六个月的,可以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满六个月,仍需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另订有法律协议的,继续有效。

第七条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因岗位变更,不再从事甲方涉密工作,竞业禁止期、违约金和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按甲方规定另行协商。

2、关于甲乙双方竞业禁止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在乙方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系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商业、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

1、甲方未公布的长远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

2、产品调研、技改技革的可行性报告、设计方案及其图表资料;

3、产品、零部件配套方案,配套网络,产品价格、配套价格及其产品、配套价格调整;

4、新开发和重点开发产品的相关信息、研究报告;方案、论证、设计草图、产品图纸、技术资料、试生产中的产品零部件及其样品和记录;

5、产品的关键部件、零件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6、产品内控质量指标消耗定额、成本、价格、利润等重要数据;

7、质量管理和监控的信息、数据、报告、结论;

8、重要的质量、计量、理化、检测数据和分析报告、结论;

9、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科技成果、关键性的设备、工装、工艺流程等设计、图、表形资料;

10、关键性的生产现场、试验场所;

11、经济技术信息资料和生产人事劳资、财务月度以上计划、统计报表、总结等数据以及证券处未公开的披露的信息;

12、营销的重要计划、策略、营销网络、客户名单等经济信息;

13、对外学术交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贸易、商务洽谈、承担保密义务的;

14、计算机资源和应用系统的管理;

15、商标创意资料;

16、甲方有内部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不能宣布的数码及其他信息;领导的指示作为秘密办理的事项;

17、其他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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