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分销商合同
品牌分销合同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本协议是由(以下简称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法规与(以下简称乙方)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李宁品牌运动服,鞋,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所代理的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2、承诺
⑴甲方保证自签约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⑵合同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李宁”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李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
⑴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特价品);
⑵甲方所拥有的“李宁”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
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⑶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⑴乙方需在省县的“李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⑵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⑶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⑷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⑸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201*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本站向您推荐:www.bsmz.nets、航空),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甲方对于供货周期承诺为:确认后的订单甲方会书面向乙方确认计划交货时间并按计划发货,
货物发出后,甲方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订货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予以反馈,若7日内收不到货,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其已收到该货物。
6.5甲方拖延交货超过六周,乙方有权解除此订货合约,则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约的确认
后七天内,加倍返还乙方已付甲方的所有款项。
6.6若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甲方交货延迟,甲方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供由事故发生地
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但即使在可顺延的情况下,甲方仍有责任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加速交货。
7.各项支持
7.1宣传支持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数量合理的公司宣传产品资料,以利于乙方开展销售工作,包括 一定数量的
包括图片,文字,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样品,检测报告。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7.1.2 甲方对“吉时开启”产品的宣方进行统一管理,乙方不能擅自印刷生产宣传品,包括:说明
书、名片、广告、网站、其它宣传物品等。
7.1.3 乙方可自行组织宣传活动,甲方对展品和资料全力支持。
7.2日常技术支持
乙方须负责其销售的“吉时开启”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后援,乙方如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向甲方寻求技术支持。日常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免费热线支持服务、免费e-mail技术支持服务、新资料发放服务及新软件升级服务等等。
7.3现场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可向甲方申请现场支援,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请现场支持时,可由乙方技术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书面申请,甲方判断是否符合现场支援条件,若符合,则安排甲方工程师到现场支援。并按〈技术与服务〉合同决定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7.4培训支持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使乙方能较好地掌握“吉时开启”产品的应用和技术特点。
8.售后服务
8.1乙方出售给客户的产品,要记录产品序列号,每月报备给甲方,甲方给乙方提供产品保修书。
产品保修期5年(详见保修说明)。乙方应主动帮助客户登记保修。不登记保修的产品甲方按出货日期计算保修期。
8.2如果乙方所订购“吉时开启”产品在包换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更换。
8.3如果乙方所订购“吉时开启”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 更换申请,
经甲方确认后负责更换。更换时乙方需填写附件《换货申请表》,如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甲方有权不受理更换申请。
8.4但对于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如天灾),或由人为引起的损坏(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统损坏;未能满足“吉时开启”产品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不满足电气参数要求而引起的系统损坏等),不在甲方包换范围之列。
8.5乙方应在每月度的《吉时开启分销商月销售信息表》中,填写本月度对用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情
况,并及时反馈协议产品存在的各种问题。
9.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协议期限
此协议(含相关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201*年5月1 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吉时开启电动门窗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北京朝阳区大黄庄平房路甲3号地址:
爱德森写字楼3层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 201*年5月1日日期:
电话: 010-85744491,2,3,4电话:
传真: 010-85744496传真:
网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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