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养殖业土地租赁合同
养殖业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乙方:xx,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黄桥镇胜利村青枝4组,身份证号:xxx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1*年11月5日前将位于xx市xx镇xx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x亩土地、x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xx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 ,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x月x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201*年x月x日起至201*年x月x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201*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x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xx市xx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xx市xx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 : (盖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鉴证单位: (盖章)
代表人:
第二篇:农村养殖业用地土地租赁合同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xx镇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调解委员会监制
发包方:xxx身份证号码:(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
为了不断增加经济效益,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和要求,搞好养殖业的产业化的发展,经镇政府批准,xxx村委会同意,甲方将xxx土地亩租赁给乙方发展养殖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土地的坐落、面积及四至界定
1、坐落:xxx镇xxx村。
2、四至:东至,西至,
(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www.bsmz.net2?月,第2-10年,租金每年递增5%,从第11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具体的租金计算标准如下表:
年次 租金标准(元/m⒉?月) 月租金额(元)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为不含税额,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由乙方负责所涉及租税款项。
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应于十日内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1500000)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且双方应缴费用结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乙方须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第一期租金应当在租期首年第六个月的10日之前,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内。甲方指定银行为:;帐号:
第四条 工程监理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两幢商业楼建设工程的监理公司,与中标的监理公司签订合同。监理公司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有关监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依土地现状向乙方移交土地,不作任何平整;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平整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乙方须办理以甲方为权属人的产权证,并负担全部费用。办证期间,乙方须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付租金。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用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相关手续,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基础设施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自行完成两幢商业楼的报建、审批等手续。在租用地块动工兴建前,乙方必须按照规划项目要求以甲方名义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报建审批手续。
办理上述事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报建、施工、办证等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大学城贝岗保留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造两幢商业楼,并保证该两幢商业楼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0平方米。
(四)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监督,承担全部监理费用。乙方须依法办理质量、规划、消防等全部竣工验收手续,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办理以甲方为权属人的房地产证及其他相关权属证明。乙方仅对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享有合同规定期限内的占有、使用、受益权,不得转让、抵押或处分地上附着物的任何部分。
(五)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规划涉及要求建设施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六)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进行合理动工开发,工程建设期不超过两年。
(七)乙方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等级。乙方出租建成的房屋,自行承担房屋出租产生的各类税金。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在土地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乙方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或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变更协议。
(九)乙方应守法经营,自负盈亏,依时足额缴交水、电、税等一切经营所需的费用。
(十)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将本合同租赁的土地归还给甲方,乙方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归还给甲方前,不得恶意破坏其使用现状。
第七条 续约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前半年申请续约。经甲方同意续约的,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订立续租合同。
第八条 地上附着物的归属及使用
租赁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租赁期内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交租金,并双倍退还保证金。
乙方逾期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租金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缴纳租金总额的4‰作为滞纳金。
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出租土地及全部地上附着物,并没收保证金:
1、乙方逾期2个月未缴纳租金,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缴纳,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缴纳;
2、乙方迟延缴付租金,累计达3次;
3、乙方未足额缴付租金,累计达3次;
4、乙方逾期缴纳水、电、税费,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缴纳。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缴纳;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6、乙方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建、施工、竣工验收、办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
7、乙方在经营期间非法转让、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的;
第十条 免责事由
因不可抗力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但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相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七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租赁期届满前收回租赁土地:
1、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国家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甲方依照本条第三款第1、2、3项的规定收回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金额按照承租年限分配,以乙方使用年限为基准,乙方已经使用的年限归甲方,乙方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
第十一条 告知义务
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户等与相对方履行合同有关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书面通知另一方。因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小谷围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共一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目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广州市大学城贝岗保留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一份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四篇: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租赁土地情况
1、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胜浦镇(东至新浦河、南至吴胜路、西
至园东新村、北至银胜路)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农业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约亩(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农业用地。
2、 该土地位于50万伏高压走廊控制带内,且电力部门将来可
能在该土地上再增设高压电力设备和线路。
二、 租赁用途
1、 该土地租赁后仅限于以下用途:(1)农作物;(2)果树类;
(3)蔬菜瓜果类;(4)花卉、苗木;(5)水产养殖;(6)
设施农业项目。
2、 乙方应合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严禁土地抛荒现象出
现,土地内可适当建设耕作及农副产品运输用的道路,路面宽度不得超过5米,路面材质最好用水泥碎石。
3、 土地内除经批准建适量配套用房(农机具和农产品库房等)
外,不得建筑其他设施及构筑物。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
四、 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五、 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免租期限:甲方给予乙方块年免除租金的优惠待遇,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每年每亩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从开始缴纳租金的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15%(每3年递增一次)。
3、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笔的租金,以后每笔租金乙方须提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须预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押金,该押金于本
合同终止后双方交割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且无异议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付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给甲方,该保证金的目的在于保证乙方严格按照最初双方通过的项目方案逐步实施,在项目按计划实施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按工程进度同比例无息返还给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该土地后,需在投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大写:),同时乙方的工程建设方案必须得到甲方政府办公会议通过和认可,方可进行施工。若乙方擅自施工,则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第八条第2项的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土地用途经营,且经营作物必须符合国家《电力法》的规定。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违反合同和项目方案的约定,擅自经营其他项目方案,即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第八条第2项的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千分之五计罚。经甲方追收,超过30日乙方仍未全额缴纳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乙方除承担逾期缴纳租金的罚金外,同时应向甲方承担第八条第2项的违约责任。
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第八条第2项的违约责任。
5、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及国土房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租赁期间如供电部门需要在本土地上增设高压设备和架设线路,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该清拆、搬迁工作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追偿。如供电部门架设线路需征用部分土地,征地费用由甲方获得,但供电部门按规定补偿的青苗费或其他搬迁费用由乙方获得。
8、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乙方享有届时国家相应搬迁补偿政策相关标准补偿。并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
9、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
水,冰雹,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不属于违约,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且合同终止时,乙方保证该土地的绿化率不得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甲方政府办公会议通过设计方案的绿化率的50%。
2、租赁期满,如继续租赁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定土地租赁合同书。本合同生效起,乙方享有在胜浦镇的农业用地优先租赁权(高压走廊等地块)。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实际投入(以届时政策标准)赔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或剩余保证金和押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土地附着物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放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 3份,乙方3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八一一六七部队后勤部
乙方:李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其共同利益,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熊岳镇郭屯村北81167农场,现将双方责、权、及义务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位置:农场场部房前向南400米,东侧土坝军分区
地界,西侧土坝种蓄场地界,共44亩,院内及房东4亩合计48亩。
二、租赁期限为201*年12月末。
三、租赁费每年每亩200元计:9,600.00元,每年四月
三十日前交租赁费。
四、租赁土地用途:主要是开发高效农业项目。反季水
果,蔬菜、大棚、露地水果、储存、畜牧养殖配套项目及深加工等。
五、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12间房屋及原场部院内,做
为场房使用,其它危房自行维修,归乙方所有。
六、甲方应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并为其生产经营
提供水电配套设施。
七、在土地租赁内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否则承担
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在土地租赁期内,如国家征用土地时,地上覆着物
及建筑物的赔偿应归乙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当年土地租赁金。
九、租赁期满后,如不是国家征地乙方有该土地继续租
赁的权力。地租另议。
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
后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八一一六七部队后勤部熊岳农场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