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借名购房协议书
借名购房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了______市二手房一套,房地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平米。乙方同意,购房合同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乙方所代理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成交价为_______________元,该房款及房贷还款、佣金、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负担,因此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第三条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甲方的名义与该物业业主______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______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第四条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乙方的名义与______银行签订了贷款相关文件并由甲方通过乙方的银行账户交纳了购房首期款总计______元(包括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缴纳的购房定金______元),该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第五条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乙方的名义交纳购房佣金款______元及赎楼担保费、短期利息等杂费共计______元。
第六条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以乙方的名义交纳购房契税等杂费总计______元。
第七条:购房款及房贷还款、佣金、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负担,以及此后以乙方名义取得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等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和证件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八条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交款相关手续。
第九条______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按相关政策时间5年后及时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甲方如需在______单位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及房屋买卖合同问题而导致诉讼,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诉讼程序。所有涉及转让及维护该房屋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现业主______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兄妹、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______单位房屋所有权利。
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情况下随时将以乙方名义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需在合理的期限(十五天)内予以协助甲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及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六条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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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地:
附件:
由甲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的《认购协议书》;
由甲方以甲方名义支付的购房定金转账凭证;
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购房权益转移协议;
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的《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由甲方账户转到乙方账号的首付款转账单凭证;
由甲方向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及国土局缴交契税款等费用的转账单凭证;
乙方利害关系人承诺;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利害关系人承诺书
利害关系人承诺:本人已知悉为甲方以乙方名义为购买,保证不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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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借名购房协议书1
借名购房协议书
甲方:(夫)身份证号码:
:(妻)身份证号码:乙方:(夫)身份证号码:
:(妻)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因甲方因故不能购买新的住房,现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向业主购买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乙方分文未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房屋(房地权证号:粤房地权证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1
3、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
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房屋所有权利。
4、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其它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该房屋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给甲方,并另外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乙方不得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本协议一式两份共2页,无其它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8、本协议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夫)乙方:(夫)
(妻)(妻)
年月日年月日2
第三篇:借名购房协议
购房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xx路xx号xx小区xx楼xx号房(以下简称“标的房屋”)。
第二条乙方未购买车位。甲方若需购车位,乙方可协助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购买车位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前,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付清xx年xx月xx日前乙方已缴的购房意向定金、购房款共计¥xx元(人民币xx圆整)。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前,甲方自愿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元,(人民币xx圆整)作为乙方协助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标的房屋的酬金。
第五条签订协议后,甲方是购买标的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标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对应一切权利由甲方行使,乙方不得自行行使任何权利。
第六条签订协议后,标的房屋购买及使用过程中,一切费用均由甲方实际支付,所有手续均由甲方自行或者指示乙方代为完成,必要时,乙方无条件给予配合。在购房过程中的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收房、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等所有手续若需乙方进行,乙方在甲方指示或陪同下完成。
第七条购买和使用过程中产生或取得的所有法律文书、票据、文件均由甲方收管,若乙方经手,应及时交给甲方。
第八条甲方购买标的房屋不进行任何性质的贷款,不得要求乙方以乙方的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等活动。乙方亦不得在购买房屋时以标的房屋 1
为抵押进行贷款。
第九条标的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后乙方应即时通知并交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情况下随时将以乙方名义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予以协助甲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者预付,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不垫付任何费用。办理完过户手续时本协议终止。
第十条在标的房屋所有权名义上归乙方所有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行使任何与房屋有关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居住、改扩建、用作经营活动场所等;亦不得将该房屋的任何权利用于个人获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该房屋出租、出借、赠送、抵押、担保等。如乙方擅自进行有损甲方所有权的活动,应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在标的房屋所有权名义上归乙方所有期间,乙方如果涉及个人或者家庭成员出国、重大疾病、移居省外、个人姓名变更、婚姻状况变化、个人或者家庭债务危机、个人或者家庭成员涉及诉讼等重大变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任何其他权利方向乙方主张权利并指向标的房屋时,乙方均应及时通告甲方,同时主动向相关当事人和国家有权单位说明本协议的存在,并提出该房屋实际所有人为甲方的主张。根据相关权利方或者国家有权单位的处理结果,若因该房屋被用于承担乙方个人或者家庭成员的民事法律责任,则在该责任范围内,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及时支付或预付乙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因甲方不支付费用引起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若甲方违约,则向乙方支付叁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若乙方违约,在房屋认购之前明确表示不履行本协议,则应退还甲方支付的酬金。如自房屋认购至产权证办理完成期间违约,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则应赔偿甲方已实际支付的全部房屋款项及本协议约定的酬谢金,并按此总额25%承担违约金。若房屋产权办理后,乙方违约,擅自行使房屋相关权利,致使甲方房屋权利受损失时,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按房屋价值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房屋价值按赔偿时或者诉讼时有权单位价格鉴定为准。若因乙方私自出售、赠送标的房屋导致违约,则应在乙方实际收益与房屋价格鉴定值之间取高者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房屋评估价值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若因乙方违约,擅自进行变更登记、擅自出售房屋、擅自以房屋对外提供担保、拒不按甲方指示完成产权转移而引起甲方维权,则乙方除应按第十条规定承担赔偿甲方损失与违约金的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维权而支出的法律服务费用、公证费、公告费、文印费、查询费、保全费、交通通信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支出,法律服务费用以争议总额20%为上限。
第十五条若因国家政策变化,致乙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额外承担其他税费或发生经济上的损失,则该税费或者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若因国家政策导致标的房屋被征用或征收,或因第三人侵权致房屋权利受损,则相关补偿和赔偿均归甲方,乙方获得后应立即交付甲方。因此而与第三人之间发生诉讼,则应由甲方决定诉讼事宜,并承担一切费用,如需以乙方名义进行诉讼,甲方应另行支付不超过与第三人争议总额2%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通信手段变化、居住地址变化均应即时通知对方。履行过程中,有关产权变更的一切通知,甲方均应书面通知乙方。权利证书、重要收据等资料的移交,均应当有书面交接手续。甲乙双方均以其本人为沟通对象,各自夫/妻均不直接代行本协议相关沟通职责。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应遵照利于甲方实现实际所有权的意思解释。双方争议无法达成解决办法,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至标的房屋按甲方指示完成过户,不再由乙方名义占有时止。
第十九条本协议甲、乙双方均知悉协议完整内容,并自愿共同遵守本协议。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二〇xx年xx月xx日二〇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借名购房的法律风险
借名购房的类型及其法律风险
作者:麻增伟律师 联系电话:13811419086
案例:
刘某和王某系同事,刘某的户口在河北,王某的户口在北京,201*年,刘某借用王某的北京居民身份,在天通苑小区,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以王某的名义签订,所有的购房出资款均由刘某提供,房屋交付后,一直由刘某占有使用,并且在房产证办下来后,也交由刘某保管。但在201*年5月,王某突然找到刘某,要借用所购房屋用于抵押贷款,被刘某拒绝,后刘某认为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王某名下的房屋归刘某所有。
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某不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刘某借用王某名义购房行为无效,房屋归王某所有,但刘某、王某在本案中均有过错,王某应退还刘某的购房款,并应依据房屋评估价值,将该房屋升值金额的一半赔偿给刘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借名购房引发的房屋确权纠纷,在房价不断攀升和限购政策频出的时期,很多人是为了节省购房成本,享受某种优惠,或者为了规避某种购房的资格而借名购房,而有的则是因为其他原因不便以自己的名义购房,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目前,借名购房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本人具有购房资格和权利,但因某种原因(比如家庭问题、婚姻问题或其他原因),不便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第二种:本人不具有购买某种政策性保障房的资格,为了规避购房资格的限制,而借用具备资格的他人名义而购房,比如购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保障房。
第三种:本人不具有某种购房资格或权利,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但所购房屋(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ww.bsmz.net)并非政策性的保障房,而是某单位自行集资所建房屋,但该房屋原则上限于本单位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购买。
针对第一种借名购房情形而言,因其借名人本身具有购房的资格和条件,其具备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条件,尽管房屋登记在被借用人名下,但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此种借名购房的法律风险在于:若借名人能够提供借名购房协议、购房款由其提供或者能够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的,法院一般都会确认房屋归借名人所有。但若借名人无法证实借名购房事实的,法院一般会将出资购房的行为认定为一般借贷行为,借名人只能要求被借用人返还购房款,而不能获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另外,因房屋登记在被借用人名下,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若被借用人在借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卖给或抵押给善意第三人的,那么借用人是不能以其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最终,借用人很可能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或者需要提前代为偿还所抵押债权为代价来消除房屋的抵押权。
针对第二种借名购房情形而言,其法律风险是最大的,不仅存在第一种情形所述的法律风险,而且这种借名购房的行为,因违反了国家关于政策性保障住房的规定而确定无效。也就是说,借名人本来期望借用别人名义或资格购房的目的,是根本无法实现的,而且还会因此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这种借名购房的方法本身是违法的,也是不可取的。
针对第三种借名购房情形而言,其法律风险在于,除了存在第一种借名购房的风险外,还可能因为集资单位的种种限制性条件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因侵犯了集资单位的某种优先回购权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但由于这种房屋与完全政策性的保障住房在性质上是有所区别的,在限制条件上也是相对宽松的,若单位未在购房合同中,对所购集资房屋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的,那么在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借名人是可以通过法院确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第五篇:借名买房协议书
借名购房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年月日,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集资房
(以下简称“所购房屋”)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以上房屋。
二、关于所购房屋权属约定如下:
1、甲方以乙方名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关于所购房屋付款的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购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均由甲方承担处理;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均由甲方保管;
四、关于所购房屋的使用约定:
1、甲方享有对所购房屋全权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2、因甲方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楼房,乙方不得做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在甲方使用过程中,涉及必须乙方出面签名等事项应给予配合。
3、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
生继承关系。
4、乙方负责将本协议购房事宜告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
5、因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义上的产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该楼房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乙方以上行为均无效,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若就所购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视为乙方违约;
2、对于乙方造成的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对乙方保留继续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1、所购房屋建成交房后,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答谢报酬;
2、自签约日起表示甲乙双方自愿同意达成协议内容,并履行协议
义务至房产证办理妥当;
3、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和按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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