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日报社广告中心
为加大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古***文化旅游区的整体形象,积极推进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工作,现就有关形象宣传达成以下合作:
1.宣传载体:《***日报》
2.宣传周期:201*年7月16日至8月16日
3.宣传内容: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
(1)报眼宣传。每周刊发2次,共四周8次。
(2)专版宣传。拟定两个专版。一为“古***文化旅游区景区”功能区介绍、景区特色等,一为图片专版,按照“山水、生态、民俗、人文”等方面内容组织摄影图片集中刊发。
4.宣传费用:报眼8500*8=68000元;专版24000*2=48000元,计116000元。经报社与广告中心协商后,广告中心大力支持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工作,决定执行价58000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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