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工程监理HSE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文昌中油国泰燃气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总则
1.1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201*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监理合同》(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工程作业项目及管理要求
2.1项目内容
2.1.1在 文昌中油国泰燃气有限公司从事201*年管道燃气工程 监理工作。
对施工阶段到动用前准备与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使之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2.2管理要求
2.2.1对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实现。
2.2.2对施工单位保证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2.2.3服从甲方生产与施工协调管理。
2.2.4在项目中实行HSE管理,管理工作规范化。
3.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
3.1砸伤;
3.2高空作业跌落;
3.3交通事故;
3.4中毒事故;
3.5施工环境中,防暑、降温;
3.6无损探伤射线辐射。
4.合同期限
4.1本合同期限自 201* 年3 月 1日起至 201* 年 12 月 31 日止。
5.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5.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5.1.3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5.2甲方的义务
5.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
5.2.3向乙方明确管理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5.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5.2.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5.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6.1.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施工冒险作业,有权制止;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6.1.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6.1.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6.1.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6.2乙方的义务
6.2.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项目管理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方案,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6.2.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6.2.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6.2.4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2.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7.违约责任及处理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7.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7.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7.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7.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8.不可抗力
8.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9.保险
9.1当事人双方自行对各自的设备等进行保险,乙方合同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解决方式
10.1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第 13 条约定的方式解决。
11.其他事宜
11.1本HSE合同条款是《委托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该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11.2本合同与《委托监理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4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的签订地为 海南省文昌市 。
11.6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孟庆梅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0898-6628781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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