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煤矿山体打榆林坑协议
委托方: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
受托方:吕梁市大自然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迎接木瓜煤矿重大会议的举行,对办公楼对面山体进行绿化布置——山体打榆林坑。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体绿化布置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协议约定事项
1、 打坑时间:共7天。
2、 打坑要求: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东亭对面山体和公寓后面山体进行打坑,打坑工作完成后,按坑数计算。
3、 数量:总共打坑数586个。
4、 金额计算:打坑8人,工期7天,人平均工资160元/天,总计8960元。(涵括高空作业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安全防护费)
二、 协议价款
本协议价款为8960元。大写:捌仟玖佰陆拾元整。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负责提供合法票据。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根据资金分期分批支付给乙方。
四、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凡违反本协议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协议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五、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提请太原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六、 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
负责人:
代理人:
乙方:吕梁市大自然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签订地点:方山、大武
签订时间:20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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