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工地围墙砌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把**广场工地****,维明**(指定位置)两处围墙砌筑承包给乙方,为了维护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围墙砌筑协议书:
一、甲方:义务提供砌筑中的机械设备能正常使用及维修、材料到场、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和安全教育。
二、使用搅和机应持证作业,由专人负责,灰砂运输、车辆有证驾驶,如机械操作、车辆运输因违章作业,责任自负。
三、工期:201*年5月3日开工,201*年5月5日完工并验收合格,乙方如逾期完成,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2‰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转载请注明来自:公文素材库http://www.bsmz.net/)
四、质量应符合砌筑标准,需项目部验收合格。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达合格标准,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如乙方无能力整改合格,甲方有权聘请第三者进场施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直至合格。
五、文明施工,应做到当日施工,当日清理干净,梯子、跳板下班后应堆放到指定地点,以防被人偷盗,如有人为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六、甲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保证工地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全事故,则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因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未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仍不进行整改的将采取罚款措施,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八、工程款结算方式,按砌筑完成标准砖0.18元/块、砌块90元/m3。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上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20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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