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案交流质量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损失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逯长明
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和未来权利的稳定性,甚至影响一件专利申请能否得到授权。所谓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高,是指该申请文件不但能够达到申请专利的基本目的,即,使专利作为有效打击竞争对手和防护自己的武器以及达到增强市场竞争的实力等商业目的,甚至能够在自己的专利与在先专利冲突时有足够的回旋余地或获得保护范围扩大的权利(主要看在先专利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在先专利存在缺陷,则本申请文件可能产生撰写增益),还能够有效阻止在后专利的成立或阻止在后专利所支持的产品或技术与自己进行市场抢夺。尽管申请人希望得到高质量的申请文件,但在代理实践中经常发现由于撰写者的技术经验或法律经验等的不足而导致申请文件存在缺陷,这些缺陷通常会影响申请人获得权利、权利实施或商业目的的实现。当一个技术方案不能通过申请文件的撰写获得应有的具有适合范围的专利权利时,则称该申请文件存在撰写损失。撰写损失可能体现在代理人方面,包括质量相同时较高的撰写成本;更多的撰写损失则体现在申请人方面,包括申请文件存在的各种缺陷导致不能达到申请专利的基本目的。由于缺少法律经验和技术经验支持的申请文件会产生巨大的撰写损失,因此,通常需要请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代理以减少这种损失。从本质上说,申请文件撰写损失的产生主要是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遵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或审查指南的规定,事实上,申请文件撰写损失是由多方面导致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来自代理人和申请人的方案交流,即技术交流和法律交流的质量。
代理人和申请人进行交流的目的,就是获得足够的申请文件撰写素材,从代理的角度进行技术方案的再创造,达到申请专利的基本目的。然而,这只是理想的情况。目前我国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不高,与代理人和申请人的沟通不畅有直接关系。
从代理人角度看,首先是代理人缺乏沟通技巧或经验导致申请人不能完全领会代理人的意图或理解不到位,使得申请人不能有效地配合代理人提供技术交底资料,由于得到的撰写素材通常不充分,代理人不得继续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沟通或检索,从而导致撰写成本上升和时间的延误。其次是代理人技术经验的缺欠导致不能有效地引导申请人提供技术交底资料。通常,技术经验欠缺的代理人一方面很难赢得申请人的信任,另一方面也无法从法律要求出发与申请人进行技术问题的深入讨论,依据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提供的技术资料所撰写的申请文件通常只能满足专利撰写的形式要求,难以撰写出有效且保护范围较宽的申请文件,此时的撰写损失表现在撰写成本的提高或撰写质量的下降,影响申请人获得理应获得的较佳保护范围的权利。例如,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使权利要求中的概括不成立。第三是代理人法律经验的缺乏使申请人不能完全领会法律的相关规定,造成理解失误。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本质上是从技术角度描述的法律文件,欠缺法律经验极易使代理人受申请人纯技术思想的干扰,使代理人的撰写的申请文件更倾向于技术说明书或较多功能性的描述,这样的申请文件严重时既给竞争对手足够的提示,又可能不满足法律的要求导致驳回或获得的权利不稳定。
从申请人角度看,最主要的问题是有些申请人不能为代理人提供有效且充足的撰写资料。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通常有下述几种:(1)发明人没有时间处理专利资料,造成所提供的专利资料与专利撰写所需的资料不充足。这与我国大多数人对专利认识的缺乏,例如不重视专利或不了解专利对企业及个人的作用,重技术成果的获得而轻权利的获得等有直接的关系。(2)发明人专利知识的缺乏,造成所提供的专利资料与专利撰写所需的资料不适应。进行有针对性的专利培训可以解决该问题。(3)发明人与代理人缺少基于专利法的技术问题的讨论,使发明人只能就事论事地就发明方案本身提供资料,较难提供发明方案的再创造部分。(4)申请人提供的代理费与所代理技术方案的技术难度、撰写质量不平衡,导致代理人难以长期以较高的撰写成本进行申请文件的撰写。如果将专利代理与产业运作同等看待,合理的撰写费用可能导致较佳的申请文件撰写的投入产出比例,有利于申请人专利权利的获得。
综上所述,由于代理人与申请人之间的技术方案交流质量直接影响申请文件的撰写损失的大小,因此,代理人和申请人双方应共同努力减少申请文件的撰写损失,使其趋于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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