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报 告
石门县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是经石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1*年9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要销售 ,办公地址在石门县楚江镇 。
本公司现有职工5人,配有专职财务人员2名,配备有防盗门、保险柜、防盗窗等安全防范设备;能正确设置会计账簿,能准确核算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准确计算应交纳的税金,能准确核算主营收入;所有发票存入公司保险柜,并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发票,建立发票领用管理制度;预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万元。
为了我公司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特向贵局申请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金。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石门中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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