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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2 07:15:53 | 移动端:学生会章程
第一篇:学生会章程

计算机学院学生会章程

一. 日常工作管理条例

1. 为了树立良好的集体形象和道德风尚,对学生会成员自我形象以及行为做出如下规定:

(1)学生会成员在生活和工作中,注重自身仪表,装饰举止得体,不得着奇装异服。

(2)学生会成员必须尊重各民族、各地方同学特有的风格习惯和生活方式。

(3)学生会成员必须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4)学生会成员之间必须团结友爱,不得搞小团体。

(5)学生会成员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学生会成员由于酗酒、吸烟、打架以及不文明恋爱行为引起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有损学生会形象者,则直接开除学生会组织。

(7)学生会成员中途退出组织,必须将辞职报告交由部长签字,再送交主席团审议批准,直接退出学生会不争得上级同意者将予以团内处分。

(8)学生会成员必须协调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不得以学生会工作的名义旷课,如有此类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9)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不积极或散漫工作,则直接开除学生会组织。

(10)学生会成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荣誉。

(11)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损害侵害学生会的正当权益。

(12)禁止任何破坏或有损学生会团结与完整的行为和事情。

二。干部任职条例

1。热爱学院、热爱学生会、关心集体。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与道德水准。

3、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学生会以及系统的完成各项任务。

6、学习认真刻苦,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

7、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媒划策。

8、有献身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

9、团结可以团结的一切力量,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三、机构的设置和任期条例

机构设置:

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文艺部、女生部

任期条例:

四、议会和请假条例:

1、每次议会成员必须亲自签到,如有三次无故不参与者给与学生会内部处理。

2、议会开始前3分钟必须到会场,并把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状态。

3、议会活动要端正态度,明确身份。

4、议会时每个人必须记录好会议记录。

5、开会是必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议论,不谈笑,不看书报。

6开会时应集中思想,认真做好笔记,以免遗漏要点造成工作失误。

7、对缺席、迟到、早退者予以相应处理。

8、各部对于请假成员必须由部长签字,然后交办公室。

第二篇: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一、学生会成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成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个人形象,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第三篇:学生会章程

韶关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韶关技师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的本院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组织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发挥作为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反映同学建议、意见和合理要求,在维护学院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维护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具备韶关技师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在本会及所辖各级学生会组织中享有以下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力;

3) 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 会员遇到学习生活困难时,有权向本会寻求帮助;

4) 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

第七条会员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遵守本章程;

2)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执行各级学生会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各级学生会组织交给的任务并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八条 学生会干事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九条 主席团是由院团委、学生科领导推选产生的。

第十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领导校学生会日常工作;

(二)召集校学生会会议;

(三)提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第十一条 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文宣部、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秘书部、外联部、劳动部、纪律部。各职能部门设部长

1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二)主持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主持召开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校学生会职责,明确校学生会人员分工,带头落实并督促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和全校同学监督。 第十四条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对主席负责;

(二)根据学生会分工,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三)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主席不在的情况下,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第十五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部长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并对主席团负责;

(二)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

(三)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副部长职责:

(一)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二)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三)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学生会秘书长

1、 负责会议的主持和记录,并把会议记录定期报学生会主席签阅。

2、负责学生会各类资料的归档和保管保密工作。

3、关注各部门动态,及时向主席和副主席汇报。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调配好人员做好临时性工作。

5、策划各种活动及组织落实、实施。

(二)外联部

1、负责校外的联络及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沟通、交流活动,为学校学生管理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收集校外相关资料。

2、组织人员到校外与各类商家进行一系列的拉赞助活动,以此提供校学生会各类活动的经费。

3、各类学生会活动材料采购。

4. 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学习部

1、每学期期末组织各班班长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并邀请一些老师及优秀的学生与他们进行经验交流。

2、组织及带领各系学习部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各项学习竞赛活动。

4. 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体育部

1、 指导及协助各系体育部做好早操的检查及评比工作。

2、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3、配合做好校运会的比赛工作。

4. 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劳动部

1、配合学生处工作人员及带领各系劳动部人员对各班包干区卫生进行检查及评比。

2、对各班课室进行检查及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汇报,并及时张榜公布。

3.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4、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六)纪律部

1、负责升旗仪式的纪律维护。

2、 协助值日老师且带领各系纪律部人员对晚自修的纪律维护工作。

3、 协助学生处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检查,包括:学生日常的仪容、仪表的检查。

4.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 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生活部

1、负责将《技能报》定量发放到各系生活部处。

2、负责维护学生饭堂的打饭纪律。

3、负责学生会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彩旗插放。

4. 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文宣部

1、组织及带领各系文宣部人员及时做好各班墙报的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学生处汇报并公布。

2、在节庆日,学生会所组织的活动前期用海报的形式进行宣传。

3、组织及策划学校下交的文艺节目。

4. 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九)女生部

根据女生特点组织相关的学习和讲座。

协助学生处做好女生的管理。

开展各类有意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全校师生的

课余文化生活。

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学生会章程

《核工业四零四工业学校学生会章程》

(201*年1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核工业四零四工业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工作党支部、学生处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本会倡导并组织全校学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活动,同时配合学校积极组织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本会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起好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部门的桥梁及纽带作用。

第二条结合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相对独立地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援助、勤工俭学等活动。

第三条配合学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保持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

第四条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理念,培养和提高学生会委员的民主精神、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我校在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品学兼优。

第七条会员必须支持并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自觉履行其义务,合理行使其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法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4、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将认真对待。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学生会的利益,不得防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十条学生会的组织

1、学生会由学生委员会、文艺体育部、学习宣传部、生活纪检部及各班级委员会组织组成。

2、学生委员会是本会的核心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各班班长组成,该委员会通过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经学生委员会表决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生会代表大会应当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3、学生代表应是本班级较为优秀、未受过纪律处分、并经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核通过者,他们应该代表大多数学生的愿望,对大多数学生负责,接受所有学生的监督。

4、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

①、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②、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

③、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及学生会干部;

5、学生委员会由分布各个班级的委员组成,任期1年。委员侯选人由各个班级推荐,经有关程序核准后选举产生。

6、学生委员会将在委员中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产生学生会干部,如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学生会干部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常委会。换届时的学生会干部将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届内更换将由学生会常委会提出,学生会委员表决通过。

7、学生会干部及委员的任职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牺牲精神,不计名利,不怕吃苦。

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形成领导核心,团结学生开展活动。

③、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威信,能起模范作用。

8、学生会委员因各种原因的增减,须经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向全体学生公示。

9、学生会干部的罢免须经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

通过。

10、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会委员应自动引咎辞去委员资格。

第十一条学生会的宗旨: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1、自我教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倡导、促进全校学生的团结。

2、自我服务。引导全体同学树立相互服务的观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及自我服务活动,沟通同学与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广大同学与学校的桥梁纽带。学生委员会应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3、自我管理。协助学校加强学生纪律的管理,维护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

护学校的校园安全,营造文明的校园氛围。积极组织或参与多种形式的校园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第十二条组织原则

1、基本原则:学校工作党支部、学生处团委直接指导。

2、工作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学校校规校纪、学生会的章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议事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管理制度及要求;

1、学生委员会例会制度。学生委员会每星期必须举行一次例会,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在例会上各工作部应通报各自工作情况,陈述遇到的问题或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学生会主席等干部应对各部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决定解决的办法,并布置下一步工作。学生委员会例会应邀请指导教师参加。

2、学生会委员及学生会干部工作要求:

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形象,成为学生群体中的优秀者。

②、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的意识,具有乐于奉献的无私精神,在“三自”过程中锻炼和提升自己,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团结同学。

③、 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服从大局,工作中不迟到、不早退、不畏难、不推诿、不偷懒,尊重学生会干部,强化团队意识,增强协同配合。

④、学生会干部是学生工作的组织者、决策者,在组织各项工作时应认真负责,

既要发挥指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创造性。

⑤、学生会干部应勇于接受学生会委员及同学们的批评意见或建议,不断改正自身的弱点,提高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1、经费来源:

①、专项开支向学校申请。

②、学生服务性收入。

③、勤工俭学所得。

④、社会资助。

2、学生委员会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支出。

3、开支由学生委员会提出预算,按审批程序报请批准后方可执行。财务工作由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学生会财务委员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运作并管理。学生会的财务管理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

4、学生委员会每月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公布。

5、本会的经费用于为会员举办的学术、宣传、文体等活动,用于学生委员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会员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档案管理:

1、学生委员会各部档案资料是学生会的重要信息资源和精神财富,由秘书长负责征集、整理、保管,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用。

2、档案的分类:

①、各项活动的申请报告、总结报告,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完成,活动结束后

两周内一并上交。

②、各组学期初的工作计划和学期末的工作总结,要求各部必须按时完成。

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报告、请示、说明、决议等文字材料。

④、历届学生会成员的个人信息。

⑤、各部的会议记录。

3、秘书长必须妥善保管并定期归类档案(包括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力争作到分类明晰,便于查找,保证随时调用。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级组织职能

1、学生委员会:

①、主席职责: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了解、掌握广大同学的思想状

况和要求,向学校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在领导学生会各部工作中,充分调动各部成员的积

极性,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同时要认真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

②、副主席职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席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秘书长职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协调各部日常工作。全面了解学生会工作情况,参与各项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纪录和学生会各种资料的管理。

④、副秘书长职责:协助主席、秘书长工作,完成负责的工作,秘书长缺席时,担任秘书长的工作。

⑤、生活纪检部:

1)了解同学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同学对学校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和要求,积极向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努力为同学服务。

2)配合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对学生宿舍、教室和卫生区域进行检查、考评,并及时公布日检查、周评比结果。

3)协助学生科做好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对违纪同学进行具体登记和教育,检查重点是宿舍的三查(早查、午查、夜查);晚上参与校园巡查,维持学生正常的休息秩序。

4)负责学生集会纪律的维护和监督。

5)学校治安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积极响应应急预案,及时参与控制可能的混乱。

⑥、学习宣传部:

1)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包括出墙报、板报、书画张贴、宣传标语、各类通知等。

2)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的有关宣传工作。

3)负责管理和保证学生活动室的正常开放和组建一些关于书画方面的兴趣小组。

4)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性、学术性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帮助同学拓宽知识面,活跃学术氛围,提高学习积极性。

⑦、文艺体育部:

1)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抓好文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2)配合体育教研室负责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组织各种体育竞赛。

3)负责学生会内部文体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

⑧、维(好 范文网:www.bsmz.net)修部:

负责教室、学生宿舍水电设施的简单维修和更换,负责“学生手机加油站”的管理和正常开放。

⑨、账目管理小组:

严格遵守学生会账目管理制度,负责学生会各种账目的管理,并定期向指导教师和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按月公布收支情况。

2、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全班学生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设班长、宣传、学习、文艺、体育、生活、卫生等班级干部,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班委会受班主任的直接领导,响应学生委员会号召。班委职责如下:

①、班长:主持班上的日常工作。带领班委会,根据学校的建议、及时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分配给各班干的任务带领全班同学开展活动,推动良好学风班风的建设,活跃同学课余生活。了解班上的教学、活动情况。

②、学习委员:根据学校的有关学术比赛与活动要求,选派同学参加。向任课教师反

映教学情况。在班上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同学们学习的兴趣,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

③、卫生委员:负责本班课室的卫生,安排同学打扫,保持良好的班容班貌,并配合学生会对教室卫生检查及统分工作及协助学生会生活部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督促同学整理内务。

④、生活委员:了解同学生活上的情况,及时解决同学们生活困难,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配合学生会召开生活民主会。记录本班费收支情况。

⑤、体育委员:根据学校的有关体育比赛与活动要求,选派同学参加,并且负责每天早操的出勤。

⑥、文艺委员:根据学校的有关文艺比赛与活动要求开展形式活泼,有益身心的活动,

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第十七条附则:

1、本章程若有增减之处,可经学生会委员征求大多数学生意见后提出补充和修

改。

2、本章程经学生会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3、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

核工业四零四工业学校

学生会

第五篇:学生会章程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和院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由优秀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她是生科院开展工作,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的得力助手,是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

第一条学生会宗旨

学生会把对学院负责、为学生服务、树校园新风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提倡秉承优秀、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精神。增强凝聚力、充实战斗力、提高号召力是学生会不断完善、自我实现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 积极引导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

3.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及学院为同学提供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环境。

4. 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5. 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学校有关决策与管理。

6. 做好本会与其它院系学生会的联系、信息交流等工作。

7. 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适应不断变化

的形势。

8. 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

质。

第二章成员

第三条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才华,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承认学

生会章程愿意加入学生会这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生科院学生由

本人提出申请经院团委考核批准后均可加入学生会。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是全心全意为学院和学生服务的学生代表,是有文明、勤奋、

创新、进取精神的优秀学生,学生会成员永远是广大学生中的普通一员,除了学生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学生会成员都不得以

学生会的名义谋求任何私利和权利。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自学执行学院的决定,参加学生会的组织生活,服从组织的分配,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2. 坚持学院和学生的利益高于自己的利益,克已奉公,大胆工作,钻研工作艺术和探索工作方法。

3. 时刻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勤奋好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4. 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帮助,能勇于承认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5. 维护学生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不搞小集团活动和两面派行为。

6. 密切联系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学院反应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正当利益。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 在学生会的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 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在校内外各项比赛中获奖和受到学院多次表彰,以及在某方面工作上具

有突出表现和专长的学生,有优先申请加入学生会的资格。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采用聘任制,任期一年。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成员退会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

同意,报院团委批准。

第三章 组织责权

第十条院学生会对学院党委领导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生命

科学学院学生会。

第十一条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制,下设团委副书记1名,学生会主席1名,执行

主席4名,办公室主任1名。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办公室,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实践部,网络科技部,心理健康

中心,新闻中心,素质拓展部,青年生命科学学会,方舟志愿者。每

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

第十二条 组织职责

1. 学生会主席团由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组成,主要 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团委副书记职责:协助主席和执行主席,负责学生会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催促主席,执行主席工作的实施。协助制定工作计划,协

调各部门工作。配合主席团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帮助主

席团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

3.主席职责: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支持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指示、监督

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

问题。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

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经验,研究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方法。代表

学生会参加学校的活动,加强与学校学生会的交流。及时向院党

委和团委汇报工作,以争取支持和帮助。

4. 执行主席职责:工作直接向主席负责,协助主席搞好分管部门工作,主席不

在时,代理主席职务,全面主持工作。接受主席团委托,负

责与各部门联系和安排工作。管理学生会活动经费,筹备会

议等。处理学生会日常办公方面工作。

5. 部长职责: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完成工作任务。领导本部工作,制定本部工

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汇报,预算本部门活动经费。对本

部委员和干事合理分工,关心其思想、学习、生活。及时了解本

部的工作情况和收集同学意见。

6. 副部长职责:积极配合部长工作,部长因故无法完成其职责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四章 职能机构

第十三条:办公室

负责起草文件,整理并刻印工作材料,向主席团及时反映各部工

作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本学院的工作情况;协助主席。执

行主席处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记录,管理办公室的

各类档案。向各部门传达有关工作精神,协调各部门工作,收集并及

时向主席团反应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第十四条:宣传部

围绕学生会宗旨,借助校内外各种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向广大同学进行教导和形势教育,及时准确地报道本学

院(包括协助各部门)学生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组织部

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共产主义教育,在思想上领导全学院同学共同

进步。联系老师和同学,为学生会工作收集有用素材。管理学生会干

事的档案。

第十六条:文艺部与体育部

关心同学的身体健康,组织各种体育竞赛和参与性强的体育活动。

了解同学们对校园文体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

反映。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开展大家喜欢的各种文体活动,指导

帮助各班、团集体的文体工作,组织参加学校的大型文体活动。

第十七条:实践部

关注社会发展趋势,负责协助团委老师开展全院社会实践活动工

作。加强院内外联系,提供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为全院同学创

造各种锻炼的机会。

第十八条:网络科技部

关注科技发展动态,全面负责本院学生会科技工作的发展。组织

举办科技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加强对青年生命科

学学会的指导与联系,增进全校同学对生命科学的了解。

第十九条:生活部

关心同学的生活问题,了解同学在生活方面的困难,并及时向学

院有关部门反映。进度检查各宿舍的环境卫生的保持和打扫。开展文

明寝室的评比活动。组织公益活动和服务性活动。关心少数民族同学

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上反映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

第二十条:学习部

以促进学习为目的,进行各类学习经验、方法的交流,举办各种

知识讲座和竞赛,加强全院同学与教师的交流与沟通。

第二十一条:青年生命科学学会

以生命科学为主线,面向全校同学普及生命科学知识,努力成为

学院对外的窗口。

第二是二条:方舟志愿者队

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

会责任感。

第二十三条:礼仪队

根据学院活动需要,给予活动提供礼仪人才,也可自行组织活动。 第二十四条:素质拓展部

加强对本院学生会成员的基本工作技能培训,是他们掌握一些基

本的工作技能。同时也有自主办活动的权力,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

作。通过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讲座等多方面的活动,加强各班级

之间相互了解,提高班级凝聚力,增强同学们的团队意识,提高同学

们的合作能力,让同学们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第二十五条:心理健康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学生会内部成立心理健康中心,

旨在为全学院学生更好的服务,积极对学生中产生的一些心理问题进

行帮助,旨在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使大家都拥有阳光的心灵,

积极向上的对待每一天。

第五章班委会

第二十六条:班委会也隶属于学生会,作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应贯彻、执行院

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任务。

1. 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学生会、院团委开展工作;

2. 广泛听取不同的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向上级反映;

3. 结合本班情况与团支部相互配合,组织小型、多样、有益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注: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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