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党委下发“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认真自查,报告如下:
本人积极参加了党支部召开的集中开展违规违纪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支委会,认真学习了党委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违纪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上级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到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推动党风政风改进、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营造风清气正的重要措施。
对照党委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文件要求,本人仔细严格地排查如下: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没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2、没有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3、没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人员关系人利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4、没有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5、没有违规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已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参与经营的高挡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本人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贵重物品谋取私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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