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总《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白水县总工会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集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一)白水县共有国企13个,制定并发布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保证了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
(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事项范围包括: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四大类。
1.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制重组,薪酬分配,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共七项内容。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后备干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等共六项内容。
3.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应向上级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四项内容。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1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5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活设备购置项目,100万以上的贷款、投资,公司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款项的支出共五项内容。
(三)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全按照《意见》中“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来确定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回避制度,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二、加大执行力度,狠抓贯彻落实
(一)单位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通过支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做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情况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坚持厂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充分发挥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司发展与规划﹑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党员干部建设一流供热企业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了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四、严格检查考核,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集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白水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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